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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海泉眼的探寻与孝义故事

丨激声特邀丨儒海泉眼的探寻与孝义故事

儒海泉眼的探寻与孝义故事

期刊信息

2026年第1期 · 总第13期 / P.1

:儒家主张,以孝为始,泛爱众。究其底意,无非是要把家内爱意引流至家外,促使四海广众以爱聚合。引申来看,爱意若如流水,纵横天下,那么天下必然如湖似海,你我各家则是儒海泉眼。家庭兼有两种指涉。婚姻可立可破,亲子血缘则坚不可摧。能称得上是儒海泉眼者,应是血缘意义上的家,而不是姻缘意义上的家。血缘与伦理可以二分,伦理有其弹性,血缘则没有弹性。深藏在各家的儒海泉眼,应是亲子血缘与亲子伦理的相加。乡野故事中的百姓同样认为孝道是仁者泛爱天下人的爱意始源,表明儒家文化有其乡野根基。因血缘是所有人立身行世的最大前提,孝道则与血缘相伴相随,于是儒家的孝道文化扎根在所有人的身上,由此构成了儒家文化扎根在乡野的最强理据。

正文

孔子曾言 : 入则孝, 出则弟, 谨而信, 泛爱众,而亲仁 ( 《论语• 学而》 ) 。 朱熹注曰:泛即广,众即众人(《四书章句集注 • 论语集注》)。孝弟(悌)在前,泛爱在后,意味着仁者并不是只把自身的爱意放在家内。所谓泛爱,就是指仁者还会把爱意施予家外诸众。由孝悌引出泛爱,则是指仁者爱其家内的父母和兄弟姐妹,自然会把家内的爱意推扩到家外。孔子又言:立爱自亲始,教民以睦;立教自长始,教民以顺。 教以慈睦, 民贵有亲;教以敬长, 民贵用命。

孝以事亲, 顺以听命, 错诸天下, 无所不行 ( 《礼记 • 祭义》)。毫无疑问,仁者施予天下人的爱意并不是无源之水或无根之木,而是必有源头,其源头在家内,以孝为始。

正因为如此 ,有若曾言 :孝弟者 ,仁之本(《论语 • 学而》)。朱熹注曰:本即根。所谓仁 ,作为理 ,便是爱之理 ,作为德 ,便是心之德(《四书章句集注 • 论语集注》)。

仁者泛爱天下人的终极依据,就是仁者的满心爱意早已在家内扎下了根系。由是而起,仁者会拿捏着自己对亲人的爱意错诸天下,以使家外的非亲非故都能如同亲人那样互动。曾子更是强调: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而横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诗》云: “自西自东,自南自北, 无思不服。”此之谓 ( 《礼记• 祭 义 》)。

曾子引述的《诗》云,出自《诗经 • 大雅 •文王有声》。无可辩驳,子女仁爱父母,方可称孝。 四海诸众, 如果没有任何血缘和伦理牵连,那就无法称孝。问题的关键在于,孝是一种爱。

父母子女一旦在家内习惯了施爱受爱,无论哪一方何时走出家门,难免还是要去施爱受爱。丨激声特邀丨儒海泉眼的探寻与孝义故事以此作保, 家外即使无孝可言, 却仍然有爱可讲。

追根溯源, 人之为人, 心中缘何会有爱意涌动?如果说它的初始源头在于亲子互爱,那就必须承认,四海诸众所谓的互爱,其实就是各方针对自家的亲子互爱做了拟制和放大。以此审视曾子所言,他把孝爱视为一种塞乎天地、横乎四海的爱意,自然不是在误用概念。

儒家曾言: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礼记 • 大学》)。清晰明了,在儒家看来,治国平天下的理据在家内,齐家的要诀在修身, 修身的逻辑起点在格物。 如此说来,把家内爱意引流至家外,使其在四海天下流布,促使人人以爱聚合,便是儒家式治国平天下的一种主要理据。引申来看,爱意若如流水,纵横天下,那么天下必然如湖似海,你我各家则是儒海泉眼,由其源源不断地为天下供应如水的爱意。有鉴于此,儒家式修齐治平的重头戏明显在于齐家。修其身者,正心诚意,仍然有其外在的齐家指向。既然修身齐家的逻辑起点是格物,那么本章写作的立意便是要格一格家庭本身。

古往今来,作为一种社会常态,人们会通过婚姻搭设姻缘层面的家,囊括着夫妻,通过血脉传承搭设血缘层面的家,囊括着父母子女乃至兄弟姐妹。 两方面相加, 便是家的原生类型。

儒家(程颐)曾言:正伦理,笃恩义,家人之道(《近思录 • 家道》)。无论是血缘意义上的家,还是姻缘意义上的家,显然都有伦理可言,甚至还有血缘伦理与姻缘伦理之分。前者是指亲子伦理和兄弟姐妹伦理;后者则是指夫妻伦理。 因儒家尤为重视孝道, 故此“正伦理”的内涵之一就是要以孝道调整亲子关系。所谓父母,所谓子女,借用第一人称来说,生我者便是我的父母, 我生者便是我的子女, 除此以外,通常还包括儿媳以公婆为父母,女婿以岳父岳母为父母。如是之故,所谓孝道,一则指向血缘伦理,以使子女向父母尽孝,二则指向姻缘伦理,以使儿媳和女婿分别向公婆和岳父岳母尽孝。世人若没有生育子女,自然不会再基于婚嫁而有儿媳和女婿,故此孝道的首要指涉是子女向父母尽孝。

既然孝道的指涉以血缘伦理为先,那么有必要探究的问题便是,伦理与血缘是否属于同一种事物?答案若趋于否定,那就还要探寻,所谓的儒海泉眼,能担此称谓者,究竟是指血缘关系或姻缘关系,还是伦理关系?因儒家把孝道视为仁者泛爱天下人的爱意始源,故此笔者打算借用三则孝义故事探讨前设问题。其中两则有其典籍来源,另一则仍然是笔者通过调研获取的乡野故事。接下来的第一部分首先展示和解读两则典籍故事,以便于廓清姻缘与伦理、血缘与伦理的分合牵连,第二部分再去展示和解读乡野故事,重点是要探究子女不孝的原因和文化归属,并且点破百姓眼中的血缘与伦理二分,第三部分则会在乡野儒学的层面上综合审视三则故事,着重探讨的问题在于,儒家文化如何借着百姓眼中的血缘与伦理二分而在乡野扎根。

,虞舜丧母,其父瞽瞍再娶而生象。瞽瞍爱象,常欲杀舜,舜避逃。以事例为证:瞽瞍让舜爬高用泥修补谷仓,瞽瞍却从下面放火烧仓。舜用两顶斗笠保护自己,像是长了翅膀那样从上面跳下来逃开了。瞽瞍让舜挖井,舜在侧壁凿了一条暗道。他挖到深处,瞽瞍和象一起往下倒土填埋水井,舜从暗道逃出。史书又记,父顽母嚚弟傲,舜顺适,不失子道,兄弟孝慈。瞽瞍杀舜,不可得;即求,尝在侧。舜年二十,既以孝闻。及有小过,则受罪。舜事父及后母与弟,日以笃谨,匪有解( 《史记• 五帝本纪》 ) 。 孔子曾言:舜事瞽瞍,欲使之,未尝不在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

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 而舜不失烝烝之孝。 子事父, 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孔子家语 • 六本》)。透过史书的记述和孔子的夹叙夹议可以看出,瞽瞍与舜的互动中,隐藏着后者的两难。

具体言之,父亲唤子,子若充耳不闻,恐会涉嫌不孝。子靠近父亲,父亲则又杀子,子若引颈就戮,恐会让父亲陷入不义境地。如何才能两全?瞽瞍想要使唤舜时,舜必然会在瞽瞍的身边;瞽瞍想要杀舜时,却又找不到舜。瞽瞍轻轻责舜,舜就受着;瞽瞍若要下死手,舜则逃走。如是之故,瞽瞍方才没有犯下不遵行父道的罪,舜则没有失去全心全意尽孝的机会。 倘若瞽瞍生活在当代社会, 他待舜不佳,甚至想要杀之,那么瞽瞍犯下的恐怕就不只是违逆父道的伦理罪。参考当代《刑法》第和 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一方对另一方若在肉体和精神上予以摧残或折磨,情节严重者,能构成虐待罪。一方若要剥夺另一方的生命,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瞽瞍杀舜,即使未能如其所愿,在法律的层面上,瞽瞍仍会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瞽瞍待舜不佳,难逃虐待的法律罪责。依循孔子所言,子女侍奉父母,若挺身等待父母暴怒,即使要被打死,都不躲避,那么子女在一死了之的同时,难免还会让父母陷于不义,恰是最大的不孝。张载曾言:舜之事亲,有不悦者,乃父顽母嚚,不近人情。若中人之性,其爱恶略无害理, 姑必顺之 ( 《近思录• 家 道 》)。

显而易见,在张载看来,舜的父母不近人情,顽固且凶狠。若就普通人的性情来说,只要他

们或她们的爱恶倾向不至于过分违背情理,做子女的便要尽量顺从父母。另据文献记载 ,有人问孝 ,孔子回答 :无违(《论语 • 为政》)。所谓无违,是指不背于理(《四书章句集注 • 论语集注》),而不是指子女不可违逆父母的所有意志。按照孔子的说法,子事父母,小棰待过,大杖则逃。

小棰何以待过?无非是因为子女可以借此反思自己是否果真犯了错。大杖何以逃避?其一,它的发生肇因于父母的杖责,而杖责的发生又会具有各种缘由,未必只能起因于父母想要藉此促使犯了错的子女改正错误。若是因为双方意见不合,那么父母的杖责就带有了想要压制子女表达自己意见的指向。以此为基础,其二,杖责本身即属于父母要继续输出自己的意志,子女逃离的起因便是不认可父母此前的裁断和此时的意志输出,方才想要通过具体的行动予以躲避。所要躲避的其实并非只是杖责,而是还包括父母此前和此时的全盘意志。其三,子女逃走,可以让父母免于陷入不义且不慈的境地。() 毋庸置疑,在儒家看来,父母只能以小棰的方式轻轻惩戒子女,而不能通过大杖的方式重责子女。

俗语有言 ,棍棒底下出孝子 。如果父母要下死手而子女不可违抗,那就正如法家所言“孝子不非其亲 ”(《韩非子 • 忠孝》),即父母说一,子女不能说二,双方无需交换意见。法家还曾强调:孝子不生慈父之家,忠臣不生圣君之下(《慎子 • 知忠》)。慎子此言无疑为前揭俗语的表意做了前提铺设,因而可以算是前揭俗语的语义来源。() 依循前揭俗语,法家认定的孝子尽孝自是不同于儒家认定的孝子尽孝。详言之,父母向子女挥棒,难免会致使子女借着外在的棒打力量而硬生生地扼杀内丨激声特邀丨儒海泉眼的探寻与孝义故事心原有的对父母的爱意。如果子女依然能向父母尽孝,那就必须承认,不以爱意作为支撑的尽孝,只会沦为傀儡式的听喝。无论父母提出怎样的要求,到了子女的心间脑海,都会将其视为高高在上而不可违抗的律令,自己只需严格执行即可。儒家式大杖则逃,究其本质,强调的反倒正是父母子女应该相互交换意见。儒家认定的孝子尽孝,则是必然要以爱意作为支撑。

需要引起注意的地方在于,父母对待子女,无论怎么苛责,即使会像瞽瞍那样,总是意图杀舜,试问,瞽瞍能切断他和舜之间的一切联系吗?答案明显趋于否定。任凭父母怎么杖责乃至杀害子女,父母并不会就此失去其人原有的父母身份和角色。子女纵然已死,仍然是其父母的子女。正所谓,打断骨头连着筋。筋骨两分,各有喻指。打断的骨头,喻指什么?连着的筋,又喻指什么?若要探寻答案,不妨把目光投向家的原生类型。

儒家曾言 :婚姻家庭的维系应遵循 “七出”“三不去 ”的定规,即妻子若是出现了七种情形,丈夫可以出妻,但又不能任凭己意,而是要受到三种情形的限制。七出是指:不顺父母,为其逆德;无子,为其绝世;淫,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 ;口多言 ,为其离亲 ;盗窃 ,为其反义 。

三不去是指: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 《大戴礼记• 本命》 ) 。 毋庸置疑,在儒家文化的范围内,婚姻可立可破。夫妻关系如此,亲子关系又会如何?儒家固然强调亲子关系的维系应遵循父慈子孝的定规,但儒家从来没有讲过亲子两造可以因为何种缘由而解除一切关系。潜台词便是,儒家认识到了亲子关系完全不同于夫妻关系。二者最大的差异就在于,亲子关系一旦产生,便无法破除。一日为父者,终生为父;一日为子者,终生为子。

细说原委,夫妻两造毕竟只是搭接着姻缘而有伦理上的情分可供守护。既然夫妻间的伦理情分以姻缘作为基础和前提,那么姻缘若要破裂,依靠它搭建起来的伦理情分必然会破碎。所谓的婚姻破除,指向的便是姻缘破裂,致使彼此间的伦理角色归零。就此不难看出,无姻缘者,没有夫妻伦理可言,表明伦理本身缺乏独立性,而是宛如一只寄居蟹,需要依赖其他事物,方能存立,即伦理与姻缘并不是同一种事物。若是同一种事物,那就无所谓一方依赖另一方。一男一女若要成为夫妻,必然需要在姻缘上做足文章。天下男女无不如此,表明姻缘之于各家夫妻有其高度统一的属性。一男一女一旦成为了夫妻,难免还需要在伦理的层面上守护和捍卫姻缘。问题的关键在于,婚姻可立可破。在伦理与姻缘二元分立的情境中,既然姻缘之于天下夫妻具有高度统一性,那么有的夫妻缘何要解除婚姻,必是因为他们在伦理上出了问题,遂又影响到了姻缘的存续。婚姻的可立可破,足以表明伦理之于各家夫妻有其离散属性,因而各家夫妻的伦理互动各不相同。

有的夫妻始终保持亲密,有的夫妻则未必总是保持亲密。如此说来,所谓姻缘,其实只是一男一女想要成为夫妻并且始终作为夫妻的一种客观凭藉。它本身并不携带任何主观价值属性。

携带此种属性的,显然是伦理。亲子两造则是搭接着血缘而有伦理上的角色设定。血缘恰恰是任何人以肉身形态来至人世,并且在人世立身的最大前提。正如孔子所言:至孝近乎王, 虽天子, 必有父;至弟近乎霸,虽诸侯,必有兄(《礼记 • 祭义》)。任何人来到洪流人世,必然都会有父有母。生育其人者与养育其人者,哪怕会有疏离,任何人仍然都会有其生父生母。血缘关系显然属于任何人都无法逃避的一种客观现实。随着它的产生,它在瞬间又会成为一种既定的事实,而无法被人们更改。明代文献记言:哪吒割肉折骨还父,遂又折荷菱为骨,藕为肉,丝为筋,叶为衣而生(《三教源流搜神大全》卷七)。哪吒折骨还父,是否会让双方再无血脉联系?折骨还父,到底怎么还?难道其父还能收回?凡此种种,皆是疑问。不容否认的地方在于,哪吒之所以是哪吒,无论其怎么置换骨肉筋衣,在起点上,仍是端赖其父造就。哪吒折骨还父,终究只是神话故事而已。凡尘俗子,谁能像哪吒那样折骨还父?更遑论彻底破除与其父母之间原有的血缘牵连。由此表明,血缘之于任何人以肉身形态立身行世都有其高度统一的属性。

正是因为亲子间有其无法破除的血缘牵连,故此亲子关系一旦产生便无法破除。甚至可以说, 血缘之于任何人, 生之即来, 死后仍有。既然血缘关系是人们无论如何都无法破除的一种事物,那就必须承认,只要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是清晰的,其实就不需要人们再去刻意维护。理由很简单,无论人们是否维护,它都摆在那里,无比坚固。即使要去维护,它都不增不减。至此便有必要追问,亲子间缘何会有摩擦出现?瞽瞍缘何总是想要杀舜?难道是因为瞽瞍在血缘的层面上厌恶舜?

翻遍史料,找不出一条记述,可以用来证明瞽瞍与舜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因而有必要承认双方确系亲生父子。以夫妻关系为证,伦理与姻缘虽然有其相互绑定的一面,但它们并不是同一种事物。照此类推,亲子间的伦理与血缘恐怕同样不是同一种事物。在伦理与姻缘两分的情境中,瞽瞍想要杀舜,既然不是因为二者在血缘上出了问题,那就必然是因为瞽瞍在伦理的层面上厌恶舜。瞽瞍想要杀舜,表明瞽瞍不想维护他和舜之间的伦理关系。舜竭尽全力孝敬父母,则表明舜想要维护他和父母的伦理关系。

血缘之于任何人,无需刻意去维护,表明血缘关系并不携带任何主观价值属性。在亲子关系中,携带主观价值属性的,同样是伦理。正因为如此,各家亲子如何在伦理的层面上互动,难免会是各有各的主观价值考量,以至于有的亲子亲密无间,有的亲子则会交恶,即伦理之于各家亲子有其离散属性。区别于夫妻关系,姻缘与伦理都有弹性,到了亲子关系中,有其弹性的仅是伦理,血缘则没有任何弹性可言。以姻缘的有弹性匹配伦理的有弹性,必会致使婚姻可立可破;以血缘的无弹性匹配伦理的有弹性,就只能致使亲子之间纵然打断了骨头却还连着筋。骨者,喻指伦理;筋者,喻指血缘。所谓的血缘伦理,其实仅仅是指有些伦理以血缘为基,以此区别于有些伦理以姻缘为基。无论是血缘伦理,还是姻缘伦理,只是伦理的不同类型而已。

孤证难立,亲子交恶,并非只是发生在瞽瞍与舜的身上,不妨再把目光投向郑庄公的故事。典籍载记,因庄公出生时 “寤生”(脚先出,难产),故此庄公的名字便是寤生。其母武姜,生产时受惊,便厌恶庄公,偏爱次子共叔段,甚至欲立后者为太子,未能成功。后来,武姜曾襄助共叔段谋反。庄公平定了叛乱,将武姜迁出国都,发誓 “不及黄泉无相见 ”。既而悔之,即庄公遂又后悔自己说出了那样的誓词。颍考叔谏言,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若能掘地到泉水,在地道里相见,谁能说您违背了誓言呢)。庄公从之,走入隧道时赋诗:“大隧之中,其乐融融。 ”武姜走出隧道时赋诗: “隧道之外,其乐洩洩。 ”庄公与武姜母子重归于好(《左传 • 隐公元年》)。

显而易见,仅凭血缘,并不足以促使和确保亲子和睦。双方难免还需要在伦理上做文章,方能确保亲子和睦。无论庄公怎么痛恨其母,而武姜又如何厌恶庄公,双方都无法否认他们之间有其客观现实的血脉联系,并且他们的血缘关系就明晃晃地摆在他们之间,是他们无论如何都无法解除的。任凭他们怎么交恶,都只是意味着他们在伦理上出了问题。双方最终重归于好,恰是因为他们修复了此前破碎的伦理。

就此同样能表明,伦理有其弹性,总是携带着人们对亲情的主观价值考量。回应前文,依循儒家的论断,家庭堪称儒海泉眼,各家的人伦爱意一旦从家内溢出到家丨激声特邀丨儒海泉眼的探寻与孝义故事外,必然会促使天下如湖似海。所谓家庭,兼有两种指涉。因婚姻可立可破,若把姻缘意义上的家视为儒海泉眼,那就难以确保家庭能为天下提供源源不断的爱意水流。反观血缘意义上的家,亲子伦理纵然有其弹性,但亲子血缘坚不可摧。正因为如此,家庭缘何会出现分崩离析的情况,于其本质而言,实际上只有一种原因,即夫妻姻缘破碎,致使姻缘意义上的家分崩离析。血缘意义上的家即使会随之破裂, 亲子血缘却仍然稳固如初。 某人某家的子女,无论因为何事而冒然宣称他们或她们要与父母断绝关系, 所能断绝的其实只是伦理。 有鉴于此,能称得上是儒海泉眼者,应是血缘意义上的家。

儒家把孝道视为仁者泛爱天下人的爱意始源,显然有其深意。所谓孝道,无疑是指亲子互动。问题的关键在于,仅凭血缘,就连亲子和睦都未必能促成,更遑论子女向父母尽孝。无论何人何家,亲子两造如若相互厌恶,但子女一方仍然向父母尽孝,则表明两造之间并不是真正的不和。所谓的子女尽孝,必然是以血缘作为前提,再在伦理的层面上仁爱父母。因血缘本身并不携带任何主观价值属性,故此所谓的孝道明显属于伦理层面的概念。又因伦理有其弹性,到了家庭内部,如果把亲子伦理视为更根本的儒海泉眼,恐怕仍然难以确保各家能有爱意流出。深藏在各家的儒海泉眼,自然应该是指亲子血缘与亲子伦理的相加。以血缘的坚固性匹配伦理的主观价值属性,方能确保各家总有爱意流出,最终便会在天下汇聚成海。

,左庙村的侯家,生有九子。父母耗尽了心力和财力,让老大至老八结了婚,剩下老九还单身。老大至老八各有妻儿要养,无力帮助老九娶妻。更麻烦的是,老九自己不缺力气,却异常懒惰,平日里只会闲逛。父母的日常饮食由儿子们轮流供给,轮到老九时,便要饿一天。他存活的策略无非是从父母的嘴里抢食。某年某月某日,长媳送去俩馒头, 放到桌上, 转身就走。 老九迅速扑去抢走,两口吃尽。父母自然要挨饿。老九吃饱了,便去闲逛,在街上听人说,右庙村的盛某年纪轻轻因病去世,于是就跑去盛家观望丧事。

侯母饥肠辘辘,饿得晕倒在地。侯父看得清楚,泪珠直在眼眶里打转,想要喊儿子,怎奈近前无人,自知喊了无用。侯父望来望去,屋里虽然摆着几条木板凳,却只有一条全腿的,板面上还有些窟窿。 若干年以前, 每有儿子结婚,都要找木匠打制,模样周正的早已被儿子拿去。

侯父琢磨了片刻,干脆脱下上衣撕了两根布条,搬来那条全腿的凳子,站上去,把布条搭在了房梁两端,分别挽出死扣,用上了最后的一点力气,抱起老伴,使劲往上举着,把脑袋塞到死扣里, 再松开手。 侯母连腿都没蹬, 就咽了气。

紧接着, 侯父站到凳子上, 把脑袋伸进了死扣里,脚底下踢开凳子,蹬了几下腿,便灭了火。老九回家后,发现父母已经死了,急忙通知哥嫂。哥哥们在屋里哭爹娘,嫂子们则忙着骂他。大嫂骂道: “该死的不死,可真是伤天害 理。”二嫂骂道 : “ 抢食不抢死 ,父母死了,都怨你。”三嫂骂道:“盛老大死了,他的妻子梅氏成了寡妇。你是不是又在寡妇的身上动起了心思? ”四嫂骂道:“懒得干活,却不懒得找寡妇。到底是寡妇重要,还是亲爹亲娘重要?你要是不去看寡妇,父母就不会死。”五嫂骂道:“我们兄弟妯娌白白养了你。你吃了我们各家的饭,满肚子里尽是花花肠子。 ”六嫂骂道:“你着什么急,等以后遇到合适的,父母自然会找媒婆去给你提亲,还会给你盖房子,你却偏偏着急。父母死了,以后没人管你,你自作自受。”七嫂骂道:“但凡你能勤快一点,父母就不会饿死。 ”八嫂骂道:“我们兄弟妯娌知孝尽孝,唯独你不孝。你该向我们学习,但凡你能学一点,就不会酿成今天的结局。

现在可倒好,十里八村的乡亲们都知道,因为你太懒,父母饿死了,看你以后还怎么活人。”一轮结束,说不准还会发起第二轮。不等嫂子们再次张嘴, 老九大声喊道 :“你们个顶个的心怀鬼胎,有什么脸面指责我。你们算计来算计去,动辄就会算计到父母的头上,还会相互算计。包括我的大哥至八哥在内,只要你们发现父母的手里又有了可用的物件,便开始明抢暗夺,生怕自己吃亏。前几年,就连老母亲用秫秸缝制的几张盖垫,都让你们偷偷拿走了。难道你们各家缺吗?尤其是大哥大嫂,你们作为长子长媳,应该带头尽孝,可你们却只会带头算计,天天都把眼珠子瞪得像铜铃,瞅东望西。”大嫂一听, 火冒三丈, 举起了拳头。

老九见事不妙,迅速逃跑。老大主持大局, 走出屋, 宣讲了起来:“我们的父母都活到了八十多岁,如今归西,算是喜丧。大家无需悲伤。 ”院门口的围观人群中传出了几句批评: “祖祖辈辈,俗语相传,养儿防老。叹可叹,世事难料,家有一老养十小,家有十小却养不了一老。父母年轻的时候,甚至还抱定了多子多福的想法。眼下一遭,多子未必多福。”围观者遂又说起了侯家的另一件事。

某年秋季,侯父卧病不起,随时都有可能咽气。除了老九,其他儿子无人探问。老九反复琢磨,某天终于想到了主意,悄悄告诉了母亲。侯母一听,随即质问: “难道你就不能带着你爹去看病? ”老九充耳不闻。侯母连连叹气,接下来只好按照老九的主意行事,坐在院门口, 见人便说 :“我家的儿子和儿媳最是孝顺。

只要发现我老伴不舒服,就争先恐后抢着送往大夫家。”路人都能听得出来侯母说的是反话,自是明白她为什么要那么说。次日, 侯家八妯娌不管是谁, 只要走在街上,便会发现身前身后有人指指点点,却依然不关心侯父是死是活。长媳刚刚走出自家院门,就发现一群孩子全都拿着石头想要砸她。她赶紧退了回去,孩子们开始往她的家里扔石头。鸡蛋大小的鹅卵石铺天盖地飞来,门窗都被砸坏了。侯家的长媳躲在屋里,搜肠刮肚想出了一条计策,走出屋门,朝外喊道: “别扔了,我要去看看我的公爹。 ”孩子们听了,方才停手。

侯父躺着一动不动, 闭着眼。 长媳走到床前,大声喊道:“我马上带你去镇上看病。咱们可要提前说好,不管我把你带到哪里,你自始至终都不要吭声,既是为了让你保存体力,又是为了避免你说话招人烦。 ”侯父没有答话。长媳把他卷在了铺盖里,搬到了农用独轮车上,匆匆忙忙往外奔,并没有去大夫家,而是拐到了通往乱葬岗子的路上,到达目的地,把侯父卸到了地上, 转身便走, 回到家里召集众人开会。

八子八媳聚到了侯父的家里。长媳得意洋洋说道:“我为大家办了一件一劳永逸的好事,把公爹送到了乱葬岗子。我可把丑话说在前头,谁若是想要跑去埋人,谁就去找地方,并且办理后续的事情。我只负责把人送去。其他的事,我一概不管,你们看着办吧。 ”侯老大看了看妻子,没有接话。侯老二说道: “我小时候,咱爹隔三差五就要揍我。我可不去找地方埋他。”侯老三说道: “我至今都记得,我七岁那年,只是因为躲猫猫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家里的油瓶子,咱爹差点把我活活打死。 ”侯老四说道:“要说挨揍,你们能跟我比吗?

有一年冬天,咱爹带着我去卖药材。大路朝天,我说药材铺在西边,他非说在东边。到了东边没找到,最终在西边找到了。明明是我说对了,咱爹说错了,可他卖完了药材,在店铺门口把我狠狠地揍了一顿,教训我不该跟他说法不一。

我当时一再强调,谁说的对就听谁的,可咱爹不依不饶。”老四说完,老五至老八同样回忆起了各自年幼时的挨揍经历。老九赶了来,埋头听了听,随即冲着老二和老三说道:“前些年,是谁把咱爹的一件羊皮袄偷出去卖了?又是谁把咱爹赶集买来的花生种子偷偷吃了? ”老二和老三哑口无言。老九又冲着老四至老八说道: “老二和老三得了丨激声特邀丨儒海泉眼的探寻与孝义故事甜头,老四和老五生怕自己吃了亏,难道没有偷过咱爹的其他东西?老六、老七和老八又何尝吃过亏。我年龄最小,抢不过你们,打不过你们。兄弟九人,要说吃亏,谁能比我更甚。”老大死死盯着老九,唯恐他说些难听的话,早已开始摩拳擦掌。 老九看了老大一眼, 不再张嘴,迅速跑掉,以免挨揍。

八子八媳叨叨得正热闹。有几人突然走了进来, 领头者自称姓虞。 他们是专程来送侯父的,先是把他从独轮车上抬下来,再送进屋里放到床上。侯家的长媳离开乱葬岗子之后,侯父一直躺在那里。过了半天,虞某带着几位赶脚汉,路过那里,无意中发现地上的铺盖卷像是动了一下,便走到近处扒拉着看了看,遂即询问侯父:“你的家属在哪里?你家在哪里?你为何躺在乱葬岗子?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侯父说出了自己的家庭住址。虞某便带着人把他送了回来。侯家的八子八媳无不瞠目结舌。虞某带人离开侯家时,甩下了两句话: “侯家儿女一窝子蛇蝎心肠,不可交!就连父母都不去孝敬的人,怎么可能还会善待其他人。 ”侯家的八子八媳纷纷跺着脚咒骂,依然无人关心侯父的病情。 说来倒是奇怪, 经此大劫, 侯父转危为安。

往事已去,回到眼前。侯家的院子里熙熙攘攘, 两具尸首还挂在梁上。 八子八媳议论纷纷,办丧事需要花钱,问题的关键在于,九子如何分担?如果要是平摊的话,父母没有给老九花钱盖房子娶妻,那么老九能否接受平摊?八子八媳迟迟没有商量出结果。 老大主持大局说道 :“我们侯家要人有人,要钱没有,索性自己劳动,不必烦请别人。谁要是找别人,就由谁来支付工钱。把老两口睡觉的床拖出来,就着木料, 能弄出多么大的匣子, 就弄出多么大的匣子,到那不花钱的野地里,把老两口埋了就是。 ”其他人无不表示同意。

老二和老三摆弄父亲的尸首,老四和老五摆弄母亲的尸首,老六和老七顺着墙根往外拖拽父母平时睡觉的床。万万没想到,那张床突然一分为二。它由来已久,兄弟八人都不记得何时曾动过。老六和老七搬起一半,抬到了院子里,老大和老八搬出了另一半。众人围着琢磨门道,赫然发现那张床原来是由两口棺材拼在一起摆成的。显而易见,侯父侯母早已为自己备下棺材,还在上面睡了大半辈子。儿媳八人纷纷为此笑逐颜开,手忙脚乱要把尸首放进去。棺材长短正好,可见是比量着身高打制的。

兄弟八人各自回家拿上镐头,直奔野地,埋好父母,结伴回了家。没人知道老九去了哪里。故事结束。探究事理,百姓缘何要积极生育,难免会有其超越生育本身的更高预期附设在生育事务上。正如俗语所言 “养儿防老”,表明百姓想要通过眼下的生和育佐成未来的老有所养,故此“养儿防老”是百姓积极生育的一种重要动因。所谓多子多福,无疑是指百姓想要通过多生多育的方式提高自己未来老有所养的幸福指数。如果说百姓早已认识到了世间子女未必都会向父母尽孝,那么所谓的多子多福,就仅仅是指百姓想要通过多生多育的方式提高自己未来老有所养的概率。多子是否必然会促成多福,取决于多子是否全都尽孝。答案一旦趋于否定,终会致使百姓养儿防老和多子多福的预期落空,于是便会出现 “家有一老养十小,家有十小却养不了一老”的情况。

反观故事,侯父侯母生有九子,哪怕只有其中一子全心全力尽孝,侯父侯母恐怕都不会陷入老无所养的绝境。孔子论孝时,曾强调:色难 !有事 ,弟子服其劳 ,有酒食 ,先生馔 ,曾是以为孝乎(《论语 • 为政》)。朱熹注曰:事亲之际,惟色为难,服老奉养未足为孝(《四书章句集注 • 论语集注》)。一目了然,在儒家看来,子女尽孝,有其基本遵循:一者,父母有事时,子女要效劳;二者,子女若有酒食,要让父母先吃。仅有一者和二者,还不能算是孝道的全意,故此还要关注到 “色难”二字指涉的内心情感。所谓 “色难”,并不是指子女需要看着父母的脸色行事。儒家曾言: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礼记 • 祭义》)。

依循此言,子女侍奉父母,内心应该充满爱意,促使脸上带有笑容,高高兴兴,和颜悦色,而不能示以僵硬的表情。关键问题在于,亲子双方难免会有各自的思虑,子女未必总能满足父母的需求,因而子女以和颜悦色的姿态尽孝恐非易事。故事中的侯家九子待其父母,恰恰未曾展露出和颜悦色的姿态。就连最基本的日常饮食,都没有为其父母足量提供。

孔子又言: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 • 为政》)。朱熹注曰:生事葬祭,事亲之始终。礼即理之节文。人之事亲,自始至终,一于礼而不苟,尊亲至矣(《四书章句集注 • 论语集注》)。回望故事,侯父侯母活着时,其子各家轮流送食,原本无可厚非,但就送食的具体操作和实际效果来看,恐有潦草应付的嫌疑。侯父侯母死后,其子只是随意择地,潦草掩埋,谈何尊亲。自始至终,更不见侯家九子以礼行事的痕迹,可谓大不孝。

侯家九子,缘何无人尽孝?依循老九的判断,侯家的长子长媳原本应该带头尽孝,但他们只会带头算计,以谋取父母财物,即老九把侯家九子无人尽孝的原因归咎到了侯家长子长媳的身上。老九的此项判断明显入于法家文化而背离儒家文化。《诗》云:兄及弟矣,式相好矣,无相犹矣(《诗经 • 小雅 • 斯干》)。

张载注曰:兄弟宜相好,不要相学。犹即似。人情大抵患在施之不见报则辍,故恩不能终。不要相学,己施之而已(《近思录 • 家道》)。清晰明了,在儒家看来,兄弟之间,应该友好相待,不必盲目效仿。人情有其患的具体表现便是,给予别人恩惠者,若得不到回报,就不再给予,即人际施恩往往不能做到善始善终。

你我不要看见别人怎么做就跟着去做,而是要依照义理做好自己的事情,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以此为据, 无论侯家的长子和长媳是否尽孝,包括老九在内的侯家其他子女都不必追随和仿效,该尽孝时,自是要主动尽孝。当然,侯家的长子和长媳不尽孝,本身就不符合儒家文化。

法家曾言:父母之于子女,犹用计算之心相待, 而况无父子之泽乎 ( 《韩非子• 六 反 》)。既然就连父母子女都可以相互算计,那么兄弟妯娌之间自然更是可以相互算计,并且他们还可以争先恐后算计他们的父母公婆。另外,法家还曾记述:卫人有夫妻祷者, 妻子言其所求:使我无故, 得百束布。 丈夫问曰 : 何以如此少?

妻子回答:益是,子将以买妾(《韩非子 •内储说下》)。法家还曾强调:君臣异心,君以计畜臣,臣以计事君。君臣之交,计矣。害身而利国, 臣弗为;害国而利臣, 君不为 ( 《韩非子 • 饰邪》)。诸如此类,显然为法家式算计的无处不在做了注脚。无论是君臣两造以算计之心相待,还是夫妻之间相互算计,在法家看来,毫无可怪。法家又言: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 人之情 ( 《韩非子• 奸劫弑臣》 ) 。

毋庸讳言,人心精于算计,趋利避害,正是法家认定的人之常情。故事中的侯家人相互算计,一则老二至老九纷纷向长子和长媳看齐,二则八子八媳和老九纷纷算计他们的父母公婆,在法家文化的论域内,都是正常的事情。侯父侯母提前为自己备好了敛尸用具,直到他们死后,侯家子媳方才知晓,则表明侯父侯母前些年的算计功夫远比他们的子女更高明。

侯家九子无人尽孝的另一方面原因在于,侯父待子苛责,致使老二至老八的记忆中各有各的挥之不去的挨揍经历,于是他们不愿意善待其父。尽管故事中没有明确交代老大和老九是否曾被侯父捶揍,但有一点需要引起注意,即侯父并非儒家意义上的良善之辈。证据便是,侯父和侯母的最终死亡另有不同的因由。侯父确系自杀, 侯母则是死于他杀。 侯父在自杀之前,涉嫌故意杀人。他并没有考虑甚至完全不在意丨激声特邀丨儒海泉眼的探寻与孝义故事他的妻子是否愿意一死了之,以至于没有跟侯母商量,仅凭己意,便把侯母挂在了梁上。既然侯父待妻待子(老二至老八)全无善意,那就可以推测出侯父对待他的长子和末子(老大和老九)同样好不到哪里去。

法家还曾强调:人为婴儿,父母养之以简,子长人怨。子盛壮成人,其供养薄,父母怒而诮之。子父至亲,或谯(诮)或怨者,皆挟相为而不周于为己(《韩非子 • 外储说左上》)。

无可辩驳,在法家看来,待子苛责,致使子女的心中存有伤痕者,自是要接受他或她的子女长大成人之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反观故事,尤其是就老四的童年经历来看,侯父带他出门,他的路向选择明明是正确的,侯父却仍然要教训老四不该与父亲持论不一,足见侯父暴虐成性。九子不孝的故事,更是表明棍棒底下其实出不了孝子,因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俗语仅仅只是道破了法家式父权的意旨。说到底,侯家九子无人尽孝的原因在于侯家充斥着法家文化。

侯家若有儒家文化浮现,侯父侯母自然不会老无所养。具体言之,儒家原本就不认可世间父母重责子女。心中没有伤痕的子女,自幼被父母所爱,成年以后通常就会向其父母回报以爱,即尽孝。况且张载还曾强调,只要父母的爱恶倾向不曾过分违背情理,子女便要尽量顺从父母。虞舜以两全之策待父,促使瞽瞍不犯不父不义之罪,舜则不失烝烝之孝,更能表明父母子女纵有过结,但双方并非只能在交恶中沉陷。郑庄公和武姜的故事同样可以表明亲子若交恶,子女不妨放下仇恨,想方设法,主动跟父母重归于好。相较于历史上的虞舜和郑庄公,前揭故事中的侯家子女显然差之千里。

更重要的是,侯家的九子不孝,并不意味着侯家的亲子双方在血缘上出了问题。最有说服力的故事情节便是,侯家的长媳曾把侯父弃于荒野,虞某则带着人把侯父送回了家。就此,无论侯家的八子八媳怎么咒骂虞某等人,但他们并没有否认侯父是他们的亲人,因而他们没有让虞某再把侯父带走。接下来,侯家的八子八媳依旧不关心他们的亲人。侯父转危为安,确系自愈。八子八媳认可侯父是亲人却又不关心侯父的举止形态,表明侯家的子媳以实际行动为血缘与伦理的二分做了注脚,即侯家的八子只是在血缘的层面上认可侯父属于他们的亲人,但他们在伦理的层面上仍然不曾仁爱他们的亲人。侯家的八媳与侯父之间,本来就没有血缘关系,故此她们不曾仁爱她们的公爹仅仅有其毁坏伦理的维度。虞某缘何认为侯家的儿女不可交,恐怕并不是因为虞某认定侯家的八子与侯父没有血缘关系,而是因为虞某看到了侯家的八子八媳不曾在伦理的层面上仁爱侯父。虞某曾言,不孝敬父母者,不会善待其他人,无异于强调,孝敬父母者,自会善待其他人。潜台词便是,虞某认定,子女在家内言爱尽孝,随着他们走出家门,他们会把家内的爱意带到家外,以此善待和仁爱家外诸众。如是观之,故事中的虞某宛如历史上的孔子等儒家人物,同样认为孝道是仁者泛爱天下人的爱意始源。虞某本人恰是侯家的家外人。他认为侯家儿女不可交,便是指他不想跟侯家儿女交朋友,以使侯家子女的不堪举止蜷缩在侯家内部。透过前揭故事,辅以传统文化来说,法家式算计无处不在,显然塑造不出人人言爱的家内环境和家外环境。所谓儒海泉眼,只能有其儒家文化的归属。

,乡野百姓极其重视家庭伦理。该故事在乡野流传,自是会让它的受众获得如下启发:为人父母者,应该善待子女;为人子女者,应该向父母尽孝。

儒家恰恰同样重视家庭伦理。就此难免引人追问,百姓之所以重视家庭伦理,难道是因为受到了儒家的影响?答案恐怕趋于否定。理由很简单,随着人的年龄增长,垂垂老矣,自主赚取衣食的能力越来越有限,不可避免要依赖他人。究竟可以依赖何人?因亲子血缘的坚固性远远胜于其他的人际牵连,故此为人父母者自然而然就会依赖自己的子女,而未必需要受到何种文化的影响。换言之,子女向父母尽孝,有时甚至牵连着老年人的生存问题。人们面对生死存亡,若不是遇到了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那就没有必要向哪种文化借鉴智慧,仅凭自己的日常思考,便可以想到化解的策略。亲子双方哪怕在伦理出了问题,彼此在血缘上仍然属于最亲近的人。父母缺衣少食,想让子女助力解决, 属于人之常情。 恰如人们饿了就想要吃饭,只需顺其自然便会积极谋求,何须受到何种文化的影响。尤其对于乡野百姓来说,更是如此。

具体言之,相较于历史上的郑国武姜,庄公纵然把她迁出了国都,不会亲自给她提供衣食,但凭借郑国的国家制度,武姜仍然可以老有所养。乡野百姓的养老问题若没有相应的国家制度可供依托,那就只能依赖血缘关系。更何况,国家纵有制度,意在撑起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但制度能否有效运转仍然会对养老问题产生影响。相较于国家制度的有无和能否有效运转,血缘关系仍然会在坚固性上更胜一筹,因而百姓依靠血缘关系解决养老问题有时会是刚需。

另一方面,亲子伦理天然地搭建在生理性的血缘关系上,俨然属于各界共知的一种常识。无需等到儒家做出阐发以后,亲子伦理才能存在。更不是唯有立足于儒家文化,亲子血缘才能得以确立。孔子、程颐等人实乃儒家的历代宗师,他们总不至于要把各界共知的常识当作自己提出的理论。就此同样引人追问,儒家缘何要重视各界都会重视家庭伦理?探寻答案,亲子血缘纵然无比坚固,亲子伦理却容易出现问题,故此儒家一再阐扬家庭伦理便有了意义。

尤其是在孔子生活的时代,礼制崩溃,乐教毁坏,孔子立言的目的便是想要挽救和扭转当时的社会发展颓势。 正如孟子所言 : 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孟子 • 滕文公下》)。朱熹注曰:孔子作《春秋》以讨乱贼,使致治之法垂于万世(《四书章句集注 •孟子集注》)。毫无疑问,孔子论孝,有其针砭时弊的目的,即他想要为各界提供一条正确应对亲子相处的规范依循,以使子女弑杀父母的情况不再发生。孔子针对瞽瞍杀舜一事发声,更是为各界正确应对亲子相处提供了历史先例。

孔子提出“小棰待过,大杖则逃 ”的主张,则为世间子女免于被父母杀害提供了一条妥帖的化解策略。需要引起注意的地方在于,一代代的人无不借着血缘构造伦理,但血缘与伦理终究不是同一种事物,由此注定了亲子在伦理层面交恶的情形无法从历史和社会上彻底消失。如果说九子不孝的故事诞生在先秦以后,那就恰恰为亲子交恶无法从历史上彻底消失提供了佐证。

孔子论孝, 传之各代, 无疑不会失去它的指涉性。程颐等人接续孔子发声,自然不能算是毫无意义的重复劳动,更不能简单地认定他们只是想要在文化传承的层面上接续孔子学说的理论脉络,而是应该看到他们接续孔子发声有其现实的功用导向。甚至可以说,只要亲子交恶的情形还会随着历史发展在社会上发生,那就需要儒家人物代代接力,以针对家庭伦理做出正向的阐扬。

更重要的是,亲子血缘无比坚固,如果就连父母子女都要试图相互杀害,那就难以防止他们或她们滥杀于世。家外的非亲非故,到底应该如何相待?难道要像法家主张的那样,只以算计之心相待?算计来算计去,各方若能共赢,自是相安无事。如果不能共赢,那就难免会陷入无休止的纷争。依循儒家文化,告子曾言:仁内非外, 义外非内 ( 《孟子• 告子上》 ) 。

董仲舒则说: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丨激声特邀丨儒海泉眼的探寻与孝义故事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春秋繁露 • 仁义法 / 必仁且智》)。义者正我,而正我的目的明显在于爱人。为人子女者,在家内待父母如若不孝,便是无情。宵小之辈,在家外与人交往,又岂会有义。以此审视九子不孝的故事,正是因为有了虞某的那句话,理应认定该故事的叙事主题兼言孝义。如此说来,该故事虽然携载着满满的法家文化,但它本身有其排斥法家文化的叙事导向。

随着该故事在乡野流传,它的受众自然还会认识到,亲子交恶,子女谈何尽孝,恐怕还会出现谋害父母的情况。依循故事原有的情节,侯家的长媳把侯父抛在荒野,后者当时正在生病,故此前者的目的是想要让后者在荒野自生自灭,即前者并非只是简答地想要遗弃侯父,而是有其间接杀人的嫌疑。故事的受众如果不想让自家的亲子互动如同故事中的侯家亲子,而是想要老有所养,那就必然需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出现亲子交恶的情况。于此,故事的受众悄然间已然是在排斥法家文化,并且已然服膺儒家文化。

儒家式的以孝为始,泛爱众,还有另一番儒学义理可言。具体说来,程颐指出:《西铭》明理一而分殊(《河南程氏文集》卷九《答杨时论西铭书》 ) 。朱熹强调 :天地之间 ,人物之众 ,其理本一 ,而分未尝不殊 ( 《孟子或问》卷一)。理一分殊,究竟是何意思?朱熹遂又指出:如月在天,只一而已,散在江湖,随处可见,不可谓月已分(《朱子语类》卷九十四)。透过此言可以看出,理者本身,犹如夜空明月,理一分殊,则像是月印万川。同样的道理,以孝为始,泛爱众,便是爱一分殊。

那份爱,在家内,以父母呵护子女的形态表现出来,便是慈爱,以子女回馈父母的形态表现出来,便是孝爱。那份爱从家内流到家外,以使非亲非故如同亲故, 便是友爱。 那份爱的源头,正是儒海泉眼。它分殊在天下各家。宛如泉水涌冒,爱意一旦从各家流溢至家外,造就的无疑是一片茫茫无际的爱意儒海。说到底,依循儒家文化,爱一分殊,家内亲子和家外的非亲非故都能有爱可言,便可以促使家外的非亲非故免于通过精巧的算计而相互侵害。所谓的修齐治平,无非是要借用亲子血缘和亲子伦理把齐家治国平天下串联起来。亲子伦理有其弹性,无法确保家国天下不会出现任何纷争,好在亲子血缘坚不可摧。修其身者,自是应该立足于血缘守护伦理,一体看待家内和家外。由此便可以筑牢家国天下的存立根基。

故事中的虞某通过朴实的话语表达出了与儒家人物相同的看法,足以表明儒家文化有其乡野根基。百姓即使完全不了解历史上的虞舜故事和庄公故事,仅凭九子不孝的故事在乡野流传,其实仍然可以精准体悟到儒家的孝爱意旨和泛爱意旨。更有甚者,血缘是所有人立身行世的最大前提,孝道则与血缘相伴相随,于是儒家的孝道文化深深地扎根在所有人的身上,自是包括乡野百姓在内。如此便是儒家文化扎根在乡野的最强理据。乡野百姓和儒家人物无不重视家庭伦理,更能表明儒家人物始终与百姓同呼吸。

周敦颐曾言:治天下有本,身之谓;治天下有则,家之谓。本必端,端本诚心;则必善,善则和亲。 家难而天下易, 家亲而天下疏 ( 《近思录 • 治体》)。家难家亲二句,若把它们视为递进陈述,其意便是,齐家难而平天下易的缘由,在于家亲近而天下疏远。若把它们视为并列陈述,抛开家亲一句,那就要追问,齐家缘何难于平天下?纵观前文,无论是血缘与伦理,还是姻缘与伦理,两两都会二分,意味着家庭的维系并不能只是单线式地依托血缘和姻缘,而是需要双线式地共举伦理和非伦理。

平天下,固然需要以孝为始,但家外天下没有血缘可言。所谓的以孝为始,显然是要在血缘的不生之地拟制伦理,故此平天下只能单线式地依托拟制的伦理。两相比较,齐家需要双线共举,平天下则只能依托单线,因而齐家必然难于平天下。

究竟如何才能在血缘的不生之地拟制出伦理,无疑需要儒海泉眼为其源源不断地供应和输出爱意。既然治国平天下的理据在家内,并且仁者泛爱天下人的爱意始源在于孝道,那就必然需要天下各家的子女向父母尽孝。行文至此,不妨借用孔子的一段论述作为本章写作的结束语。孔子引经据典指出:《书》云, “孝乎惟孝,友于兄弟 ”,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 《论语• 为政》 ) 。 孔子引述的 《书》云,出自《尚书 • 周书 • 君陈》。孔子所言,其意了然: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就等同于施行政治(治国平天下)。所谓从政,并不是一定要寄身于政界,方能叫做从政。■

注释

  1. 伊涛:《孝道的表达与教师职业的刻板印象》,载《文脉》2023年第4期。 ↩
  2. 前揭俗语以五字成文的形态出现在历史文献中,最早可以追溯至元代文学家秦简夫写就的《晋陶母剪发待宾》(第二折),其中有一句“棒头出孝子”。明代文学家凌濛初的笔下还有一句“棒头出孝子,箸头出忤逆”(《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三)。前揭俗语以七字成文的形态呈现出来,究竟始自何时,无据可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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