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亲,言父言母,理应相称。但是,
俗语仅有“娘亲舅大”的说法,而没有“爹亲叔大”或“爹亲伯大”的说法。何以至此?在沂源百姓的理解中,叔伯和侄子互为自家人,不必刻意强调其间的亲缘关系,需要强调的反倒是舅舅和外甥,因为他们互为外戚。就此看来,俗语“娘亲舅大”流传的暗语便是提醒世人,切不可忽视外戚。尤其是舅舅,因与母亲具有血缘关系,堪称外戚的典型代表,甥舅同样是一种不能被忽略的亲密关系。更有甚者,且不论甥舅是否果真亲密,双方都无法摆脱血缘绑定,但又不像父母子女那样具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即甥舅之间隐含着不失亲密的距离感。区别于父母子女极易陷入因为过度亲密而又过度互扰的境地,甥舅恰恰会因为带有距离感而免于过度互扰,故此甥舅更容易保持和谐的亲密。
见于史料,甥舅亲密的事例比比皆是,不妨提取一例。汉高祖和薄姬生有刘恒。高祖离世,吕后专权,刘恒被封为代王,薄昭(薄姬之弟)跟随刘恒和薄姬前往代国。诛吕结束,臣僚欲迎代王入主未央。经薄昭前去查看情况属实,刘恒方才登基,是为汉文帝,封薄昭为轵侯。(《史记• 外戚世家》《汉书• 文帝纪》)再至后来,薄昭干预朝政,还曾擅自杀人,目无法纪。文帝不忍杀他,遂派公卿去跟他喝酒,意在让其自杀。薄昭不肯,文帝又派群臣穿着丧服去给他哭丧,薄昭最终自杀。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资治通鉴• 汉纪六》)毫无疑问,刘恒和薄昭原本何其亲密,但舅舅未必总能有利于外甥的江山社稷,以至于甥舅并非总能保持和谐的亲密。沂源恰有一则童话故事隐含着类似视点,自是需要追索沂源故事中的甥舅因何反目。所谓甥舅,其实不仅包括外甥和舅舅,而是还包括外甥和舅母。
相较于外甥和舅舅无法摆脱血缘绑定,外甥和舅母则不具有血缘关系,两造牵连,盖因舅舅夹在中间,而舅舅与舅母具有姻缘关系,故此外甥与舅母互动有时颇显微妙。沂源另有一则童话故事,恰恰可以供人揣摩外甥与舅母互动到底如何微妙。写作正文之前,当有必要记下一笔,深入沂源调研,未曾听到叔侄或伯侄互* 作者简介:伊涛,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甥舅互动与童话故事的人类学暗语动的童话故事,1
白龙遂又盘卷身躯,抬起偌大的龙头冲舅母吼了一声,舅母因受惊吓而亡。白龙冲出屋门,飞向天际。事迹风传,当地人皆称那名孩童乃白龙爷。竞相传言,他原是蛇精,否则怎么可能会变成白龙。况且蛇龙一家,蛇乃小龙。有的人甚至认为,他变成白龙实际上只是现了原形,只怕他当年从娘胎里一出生就不是真正的人。
此前为了能在人世度日,便只能示以人的面貌,但他迟早都会现原形。有的人则认为,白龙爷原本是人。既然各种动物能变成人,那么人又何尝不能变成非人。后来,当地百姓制作了一尊泥胎白龙像,建庙供奉。若遇上久旱不雨的年景,便去求雨。孩童的母亲病故,因姓马,就被人尊称为马奶奶。久旱不雨时,还可以到马奶奶的坟前祭拜求雨。尽管马奶奶并非精怪,混入人群,全然看不出跟别人有何不同,并没有下雨的奇能,但她可以让自己的儿子下雨。话说某年某月,恰逢久旱,经百姓祭求,白龙爷却只把雨水降至姥姥家的地块,村内其他人家纷纷表示不满。时隔几日,白龙爷遂把雨水降至姥姥家所在村庄的全部地块。
邻村百姓便通过祭祀的方式,向天上的神仙告状,指责白龙爷自私。经天上的判官审理,就把白龙爷送至天上的监狱,让其受三年监禁,以示惩罚。三年期满,白龙爷出狱。百姓特意打制了一架辇轿,抬着一路向南,想把白龙爷迎回。辇内还放着一块写有“白龙爷”字样的大匾,背面朝上扣着。直到走至某地,匾经风吹,正面朝上。在人们的理解中,白龙爷已来至辇内,抬回去送至庙宇,好生安置。白龙爷果然不再自私,只要有百姓祭求,便会把雨水均匀地降至人间。故事结束。
据史料记载,汉高祖刘季(邦)曾被视为赤帝之子,斩杀白帝之子,遂成一段斩蛇起义的故事。虽是妄言,但高祖本人独喜自负。沛中子弟闻之,附和者不少。(《史记• 高祖本纪》)相较于汉高祖的故事,前揭白龙爷可以算是低配版的人蛇形态并存。把人视为非人,无非是要凸显其人因有奇能而异于常人。晋代道教文献曾言:蛇之成龙,茅糁为膏,根源之所缘由,皆自然之感致。(《抱朴子• 内篇•黄白》)南朝文献又言:水虺(蛇)五百年化为蛟,蛟千年化为龙,龙五百年化为角龙,千年化为应龙。(《述异志》卷上)既然蛇能变龙,那么蛇类便可以被称作小龙。远古记事:大荒东北隅中,有山,名曰凶犁土丘。应龙处南极,杀蚩尤和夸父,不得复上,故下数旱。
旱而为应龙之状,乃得大雨。(《山海经• 大荒东经》)清晰可见,远古先民应事祈雨。2
无可辩驳,祈雨记事,早在先秦便已发端。蛇龙一家的说法,以蛇能变龙为前提,最早应是晋代方有。以此为据,前揭孩童化龙的故事应是诞生在晋代或以后,3
道教典籍确曾强调:人能尽孝,多致善行,地狱自空。一节之孝,冥必登记,在在超生,诵是经者,各宜省悟。(《文昌孝经• 孝感章》)稳妥起见,理应认定孩童化龙的故事中并不是全然没有丝毫儒家文化的踪迹,但其占比远远不如道教文化。
回到故事本身,舅母被吓死以后,白龙爷还曾把雨水降至姥姥家的地块,足以说明姥姥家并非只有舅母,但故事在讲述的起点上就避开了舅舅、姥姥和姥爷等人,仅拿外甥和舅母说事。需要反思的恰恰正是,外甥不被舅母所
喜,难道只是因为外甥懒惰?关键问题在于,外甥毕竟还是孩童,哪怕顽劣异常,尽属天性发挥,无心无力劳动,难道不能被包容?再者,舅母偏偏让外甥去浇园,缘何不让其他人去?比如舅舅。舅母又为何不让外甥去做比浇园更轻省的农活?比如拔草。更重要的是,斥责外甥懒惰的毕竟只有舅母一人,舅舅或姥姥等人则不曾如此。显而易见,舅母不喜外甥应是还有其他原因。
具体言之,相较于舅舅、姥姥和姥爷,跟外甥都会基于血缘关系而论定伦理关系;舅母与外甥之间则是有伦理而无血缘,即伦理不以血缘为基,于是在亲情上难免就会有些寡淡。更紧要的是,血缘关系的存立直接搭接着人的出生,无论如何都无法解除,伦理关系则需要后天培养而具有极大的弹性。如果说血缘关系恰似一根定海神针,那么伦理关系则仅如一条任人拉扯的皮筋。以前者打底,任凭人们怎么拉扯后者,都不会致使关系彻底终结,反倒还容易让伦理亲情愈加厚实,即血缘关系隐含着一定的允许人犯错的包容性。况且所谓的错未必是真正的错。伦理一旦不以血缘为基,那就难以具有十足的包容性,于是双方互动颇显微妙。唯有始终保持正向互动,方能确保伦理关系携载温情,但又永远无法让伦理替代血缘。
正是因为伦理关系不具有十足的包容性,原本不能算错的事情都极易被视为错。故事中的舅母批评外甥不爱劳动,何止表明舅母难容外甥,甚至可以算是舅母在排斥外甥,意味着不具有血缘关系而是仅有伦理关系的人员之间极易在伦理的层面上表达排斥。外甥睡前曾提醒舅母切莫打扰,但舅母仍要纠缠,更能说明她对待外甥不具有容人容错的雅量。
另一方面,且不论外甥是否有意变龙,恐丨激声特邀丨甥舅互动与童话故事的人类学暗语吓舅母,致其死亡,恐怕有失于妥当。因为舅母只是借农活向外甥发难,而不曾危及外甥的人身安全。就此即使认定舅母有错,都不宜让她承担死亡的后果,即错与罚匹配不当。致人死亡者,毕竟是未成年人,做事未必知晓轻重,难以让其承担故意杀人或过失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4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并不是罪大恶极的外甥,偏偏致人死亡,并且死者恰恰是其舅母,而不是舅舅或姥姥等人。就此看来,故事中的舅母不喜外甥,而外甥同样不喜舅母。外甥化龙致使舅母死亡,无疑是对外甥与舅母互动的微妙做了放大化的描摹。故事流传的暗语,便是告诉人们,理应妥当应对外甥与舅母的互动。两造既然没有血缘关系可言,那就不妨通过妥当的方式增厚伦理亲情。比如说,舅母不妨以宽容的姿态对待外甥,而外甥不妨主动帮助舅母做些力所能及的农活。故事作为教科书流传的延伸寓意,便是告诉孩童,切不可一味懒惰和自私。
,老老年间,某地出现水患,房屋倒塌,田地被淹,男女老幼出门乞讨,朝廷拨银赈灾。县令宋某白天带人筑堤,还要在街上煮粥,供乞讨者领取,晚上则要在家里大摆宴席,让妻儿和亲戚大吃大喝。日复一日,家内家外,两种景象。宋某的外甥贺某
心生疑问,昨天筑好的堤,仅隔一夜,就会被洪水冲垮,缘何如此?难道昨天筑好的堤不够结实?经贺某仔细观察,发现舅舅带人筑堤,大有虚张声势的嫌疑。又经贺某悄悄跟踪,发现舅舅下半夜还会带人去把白天筑好的河堤扒开。
贺某颇感气愤,便跑到宋某面前,说了一遍自己看到的情形,并且质问:“百姓处在水深火热中,身为地方官者,难道不应该爱民如子,以最快速度解救黎民?”宋某得意洋洋说道:“赈灾一事,蕴含大学问!望你好好跟我学。如果一次性把河堤修筑得结结实实,那还如何借着赈灾发财?且让水患持续下去,朝廷才会不停地拨银赈灾,我才方便每晚好吃好喝伺候大家。”时隔几日,经贺某盘查,上次朝廷拨银千两,舅舅赈灾只用了三百两,遂又指责宋某:“你在街上煮粥,表面上你是爱民的好官,背地里却包藏祸心。”宋某登时火冒三丈,劈头盖脸批评外甥:“我每晚大摆宴席,你天天住在我家,难道你没吃喝?你竟敢吃饱了骂厨子!我可是你的亲舅舅。难道你还是完全不懂事的孩童?可你已经十岁有余。望你知晓好歹!”贺某没再接话。
耗时俩月,水患逐渐退却,但绝非宋某之功,而是因为那年特有的滂沱雨季自行结束了。最后的那拨洪水,流至洼地,形成了一片湖。宋某借灾发财,可谓赚得盆满钵满。贺某依然寝食难安,动辄就要瞪着舅舅,几经思索,决意要去皇帝面前告发。宋某恰恰预料到了外甥接下来的打算,自是想要阻拦,就找奇人异士帮忙,于是贺某被带走。接连几日,贺母没见儿子,岂会不急不怕,便跑到宋某面前讨要,口口声声:“我可是你的亲姐姐,你总不能要谋害我的儿子吧。”宋某却说:“你的儿子要害我,在你看来,我该怎么办?”贺母怎会不知,自己两头作难,不再向宋某讨要儿子,索性自己去找。
贺母找来找去,近乎绝望时,走到湖边,原想投水自尽,放眼一望,隔着湖水,只见贺某竟然在湖底。贺母冲着儿子大声喊道:“你是怎么下去的?还能不能上来?”贺某仰头看了一眼母亲,随即低下了头。贺母又喊:“我该怎么把你救上来?”接连喊了几遍,怎奈贺某全无任何回应。贺母想要找人帮忙,看了看四周,只见空无一人,不停地念叨,怎么办?心里急得简直长了草,仰头冲天痛哭。转眼间,有位神仙从天上降落到了贺母面前。那神仙穿着白衣,头发和胡须尽呈白色,从背上取下大瓢,交给了贺母。她赶紧挥瓢舀起了湖水,舀起一瓢便要往身后泼一瓢,前后左不过舀泼了七次,满湖的水就不见了。贺某站在母亲面前跺了跺脚,朝前方跑去。贺母冲着儿子的背影大喊:“你要去哪?难道你还是想要去状告你的亲舅舅?”贺某没有接话,仍是向前,半月以后才回来。宋某最终被罢了官,还被判了刑。故事结束。
以史上刘恒和薄昭的甥舅典故作为参照,未尝不能认定本故事诞生在汉代或以后。宋某祸害乡里,涉事复杂:其一,他筑堤赈灾,却又故意毁坏河堤,涉嫌玩忽职守;其二,他借灾发财,显然是在以权谋私,涉嫌徇私舞弊和贪污。透过故事可以看出,宋某玩忽职守的目的是要以权谋私。问题的关键在于,包括甥舅在内,各种关系中的下位者如何面对上位者以权谋私?传统法家曾言: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术者,藏之于胸,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韩非子•
难三》)忠臣不危其君;孝子不非其亲。(《韩非子•忠孝》)清晰可见,法家倡导的是自上而下的垂顺治理。墨家曾言:万民尚同于天子,而不敢下比。天子之所是,必亦是之;天子之所非,必亦非之。(《墨子• 尚同中》)清晰明了,墨家倡导的是自下而上的主动迎合。5
以权谋私即是公私相混,以公谋私。追索它本身的文化根脉,汉代史学家司马谈在其《论六家要旨》中指出: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儒家则要“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呵护亲情。故此极易让人认为以权谋私的文化根脉在儒家而不在法家。事实究竟如何,且看原典记事。
叶公曾告诉孔子: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却说: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无可辩驳,子证其父偷羊,意在为公;亲亲相隐,意在为私。关键问题在于,亲人即使抛舍伦理亲情于不顾,但血缘关系无论如何都打不破。若要鼓励人们就连血缘关系都可以任意挑战,那么世界上的任何一种人际关系(诸如朋友、姻缘等)恐怕都会岌岌丨激声特邀丨甥舅互动与童话故事的人类学暗语可危。有鉴于此,孔子明显是在担心公权力会破坏私域亲情,不想看到父子相互告发乃至残杀成为普遍现象,因而在公私冲突的情况下,坚信维护亲情具有合理性。6
所谓两全,即是公不扰私和私不扰公,而非公私相混。7
再怎么强调“罚不讳强大”,都曾落入法度绕行的窠臼。反观沂源故事,宋某以权谋私,恰恰是对法家文化的具象演绎。外甥告发作恶的舅舅,则隐含着儒家文化与法家文化的对垒。宋某设法拘押贺某,更能表明儒法两家文化在此水火不容。贺母救子,还在儒家文化的辐射范围内,但贺母未曾揭发宋某,说明贺母的身上未必只有儒家文化的影子。她两头作难,正是因为她跟宋某和贺某都有血缘关系,既想救子,还不想毁坏她跟宋某的血缘关系。神仙适时出现,帮助贺母救出了儿子,还让贺某获得了继续状告宋某的机会,而神仙属于道教文化的叙事符码。故事如此讲述,表明道教文化同样不认可县令等官员以权谋私,并且神仙出场有其急人之所需的寓意,以此刻画着道教文化在民间总是与百姓的愿望紧密绑定。宋某最终被罢官判刑,在儒家文化的范围内,显然是因为他作为地方官未能爱民如子,甚至祸害乡里。就此审视本故事作为教科书流传的暗语,无疑是要告诉乃至劝诫公权力握有者,切不可祸害乡里,否则迟早会受到惩罚。8
总而言之,无论是外甥状告作恶的舅舅,还是舅舅状告作恶的外甥,抑或父母子女相互揭发恶行,都无法让彼此间的血缘关系彻底消失,而血缘仅是一种客观的血脉联系,它自身并不具有主观价值属性。能携载主观价值的其实是伦理关系。如是之故,亲缘双方彼此拒恶从义便只是在伦理的层面上伸张正义,即从义不从亲尽在伦理,血缘层面则无所谓从不从义。按照儒家的主张,举凡父子或甥舅,各方都不能让彼此间的伦理关系成为不义的藏匿地或庇护所,而是应让伦理关系保持纯良。孩童从义的故事恰恰对此做了生动演绎。因血缘关系不具有主观价值属性,于是就为亲缘双方如何在伦理的层面上呵护彼此间的亲密互动提供了巨大的可操作空间。况且有些伦理关系并不以血缘关系作为前设,譬如外甥和舅母。两造又该如何确保彼此间的互动趋于亲密,无疑更需要在伦理的层面上谨慎解决各种问题。孩童化龙的故事对此做了生动演绎。■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