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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关系与童话故事的人类学暗语

丨激声特邀丨婆媳关系与童话故事的人类学暗语

婆媳关系与童话故事的人类学暗语

期刊信息

2024年第4期 · 总第8期 / P.16

:婆媳如何相处,是人们守护家业必然要面对的问题。透过周家女的故事和颜文姜的故事可以看到,传统的婆媳关系因受法家文化流布的影响而时常陷入婆强媳弱的窠臼。汉代《孔雀东南飞》讲述的则是历史上著名的婆强媳弱故事。透过许母弃孙的故事和丁家故事还可以看到,婆强媳弱未必不能化解。按照儒家文化,婆媳相处的最优解并不是把婆强媳弱扭转为媳强婆弱,而是要论爱论义,确保婆媳和睦。某些故事甚至可以成为传统道教文化、儒家文化与法家文化相互制衡的演练场。古今社会转型,当代法律排斥法家文化,有意无意会对儒家文化产生迎回效应。各种故事古今流传,能佐成传统儒家文化和道教文化至今仍旧可以在民间扎根。

正文

儒家曾言:仁者无不爱,急亲贤之为务。

(《孟子•尽心上》)意指仁者虽有大爱,但首先要仁爱亲贤,即爱有差等。民间俗语,“血浓于水”,则点破了有血缘关系的人总要比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彼此更亲密。该俗语的指涉范围极广,一如邻居、二如学友,三如侪僚,彼此再怎么称兄道弟,都无法像亲兄弟那样永远存有扯不断的血缘联系。13正因为如此,该俗语足可以算是对儒家“爱有差等”的通俗化表达。若要用它描述婆媳关系,无疑是极具说理性的。具体言之,因有同一位男性(儿子兼丈夫)在中间连接左右,婆媳应该亲密无隙,但二者毕竟没有血缘关系,而是仅有姻缘关系,故此婆媳未必亲密,甚至还可能会交恶。

学者指出,区别于西方的婆媳通常不会密切往来,彼此高度分立,中国的婆媳关系则是一种极具本土特色的社会景观,双方密不可分,但又相处微妙,盖因两位女性难免会对同一位男性展开“抢夺”。1

既然儒家认定爱有差等,那就有必要追问,婆媳交恶是否属于儒家文化流布的产物?答案若趋于否定,自然还应追索,婆媳交恶究竟与何种文化相关?更需要追问,如何扭转婆媳交恶?民间恰有不少以婆媳关系为主题的童话故事,不妨选用几例,以佐成问题的探讨。

当代法律规定: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民法典》第1043条)若有人以打骂、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或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

(《刑法》第260条)负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人,拒绝赡养或抚养年老、年幼、患病和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刑法》第261条)童话故事讲述的婆媳交恶究竟是否涉嫌违法,亦是接下来要探讨的问题。

,老老年间,某村的左家男娶了邻村的周家女。因左家父子时常外出揽工,周家女便和她的婆婆张氏常年守家。某日清晨,有人给周家女捎信,其父生了病。周家女就想要回娘家探望父亲,便跟婆婆告假。

张氏转着眼珠子想了想,开口说道:“你回娘家,倒是可以,但我希望你今早去今晚回。回来时,最好能带回百双袜子百双鞋。”周家女怎敢提出任何异议,急匆匆回到了娘家,把婆婆的期望告诉了父亲。周老汉说道:“百双袜子百双鞋,一天时间,怎能做出来。”周家女不知如何是好,低头捻衣角。

周老汉拖着病体出了门,以最快速度把街坊找来,请大家帮忙干活。即使如此,一天时间仍然不够用。周老汉仰望苍穹,忽生一计,把女儿插在自己后脑勺发髻上的柳叶针拔了下来,甩了几圈胳膊,凭借神力,冲着天上一插,居然把太阳固定在了苍穹上。如此一天,便能顶平常的十二天。且等长如十二天的时间逝尽,太阳运行就自动恢复正常。怎奈天黑时仍有一双鞋没做完,周家女带回了婆家,点上油灯接着做。张氏看了看,厉声呵斥:“百双袜子百双鞋,全是留给我儿穿的,可我儿不穿你点灯做的鞋!”随即指着儿媳一通数落。

半月有余,有人捎信来,说是周老汉再次生病,想让女儿回去探望。转天清晨,周家女还是要去跟婆婆告假。张氏咧着大嘴说道:“此次去,不用做袜子和鞋。”周家女一听,岂能不高兴。谁料张氏又说:“跟上次一样,希望你今早去今晚回。回来时,最好能带回五样东西。雪花粉要三两,且让我用来擦脸;蚊子肉要四两,且让我当做下酒菜;用苍蝇翅膀织的罗裙布要七尺,且让我做衣;七厘子棒要八根,等我以后死了,你们用来给我打制棺材;烟蕊棒子要四根,日后用来抬棺材。”周家女听了听,哪里还有心思回娘家,干脆奔向仓房,拿来了一根绳子,当着婆婆的面,把自己吊在了门框上。张氏虽曾救人,但又厉声呵斥:“你死了,可让谁来伺候我?我允许你回娘家,但你不能空着手回来。无论你带回什么东西,一定要让我满意才行。”周家女抬脚就要走。张氏又喊:“你们周家靠贩盐发财,比我们左家富裕,想来你爹看不上我们家的任何东西。”周家女岂会听不明白婆婆那样喊的用意,故此只能空着手回娘家。

周老汉见到了女儿,自是高兴,发现女儿脸上似有泪痕,难免要问原因。周家女便把张氏的那些无理要求告诉了父亲。周老汉大呼:“你婆婆没人性,只会让我病上添病。谁能受得了,你回来一趟,你婆婆便要借着你的手搜刮一圈我的资财。日后我若再生病,可不敢再找人捎信让你回来。”周家女悄然又落泪。周老汉思考片刻,请来邻居帮忙,出门采购。傍晚时分,邻居便把三架独轮车摆在了院门口。上面放有四样东西,牛肉四斤、丝绸七尺、松木八根、柏木四根。周老汉还把三盒胭脂粉交给了女儿。邻居愿意帮忙把那些东西送到邻村左家。临行前,周老汉告诉女儿:“日后你婆婆若是还想要借着你的手搜刮我的资财,你就告诉她,直接让她来取我的老命。”周家女点头答好。

周老汉想了想,反而又劝女儿:“算了,算了,不必把我说的气话当真,遇事压事,切不可扬事。你回了左家,啥话都不要说。”周家女再次点头答好。邻居前往左家,放好车子就走。张氏围着车子转了几圈,周家女赶紧从衣兜里掏出三盒胭脂粉交给婆婆。张氏咬着牙说道:“你带回来的东西,勉勉强强能让我满意。”周家女舒展眉头,甚至觉得自己终于又获得了一线生机。故事结束。清晰明了,张氏未曾善待周家女。按照前者抛出的说法,儿媳丨激声特邀丨婆媳关系与童话故事的人类学暗语做鞋做袜各百双,全要留给儿子穿用,最能表明婆婆爱子的确胜于爱媳。张氏还曾觊觎周家的财产,颇显贪婪,更能表明婆婆爱己胜于爱媳。婆媳交恶的基本态势在于婆强媳弱。

沂源另有一则故事在流传。据访谈对象讲述,很久很久以前,博山颜家村的颜家和神头村的郭家结了亲。2

4路面上出现了两眼石坑,正好可以用来置放尖底水桶。颜文姜遂能歇脚。相隔数天,双方再次相遇。老头拿出一根马鞭,让颜文姜带回家拴在水瓮上,并且告之,水少时,只要提一提鞭子,水马上就会涨上来。方法十分灵验,颜文姜无需再出门挑水,瓮里却总是满满。婆婆发现后,难免有些疑惑,便把儿媳叫到床前说道,你嫁到我家业已三年,未曾回过娘家。我给你两天时间,准许你去看看你娘。颜文姜自是高兴,临走前又问婆婆,需不需要带点手工活回去。婆婆笑着说,活不多,要做七双袜子八双鞋。颜文姜点头领受。回到娘家,母女二人抱头痛哭,诉说离别之情。今日回来,明日回去,怎奈活还没做,于是请三嫂四婶七大姑八大姨来帮忙。做完后,颜文姜带着鞋袜回婆家。走到村口时,发现村里已经乱成团,大街小巷,眼瞅着要被洪水淹没。颜文姜担心婆婆遭遇不测,拔腿就跑,到家一看,婆婆拽着那

根马鞭早已淹死在水瓮边。颜文姜立即拿起鞭子往北甩,洪水随之往北流,流成了大河,便是古往今来的孝妇河。故事结束。据访谈对象讲述,颜文姜曾获得“顺德夫人”的尊号,另有庙堂供奉。地方志有记,颜文姜被宋神宗敕封为顺德夫人,是在熙宁八年,即1075年。5

综合审视以上两则童话,它们不仅具有相同的叙事主题,还有不少类似的情节。周家女的故事于史无记。倒是不妨考究一番颜文姜故事的历史来源,顺带敲定周家女故事的历史发轫。前者于史,记载稍繁,择要摘录。其一,唐代欧阳询等人曾引述东晋郭缘生写作的《续述征记》:梁邹城西有条笼水,云齐孝妇诚感神明,涌泉发于室内,潜以缉笼覆掩,自此无需远汲劳顿。家人疑之,时其出而搜其室,试发此笼,泉遂喷涌,流漂居宇,故名笼水。(《艺文类聚• 水部上》)7

就民间故事创作和流传的基本规律来说,有的学者认为,无论是神话,还是童话,只有当它们被记为文字而不再继续变化时,方能获得确定的形式。形成文字以前,它们在世世代代的讲述中,不是被压缩,就是被放大。故事的讲述者总会根据自己理解的听众兴趣来更改情节。9

因沂源没有一条能跟颜文姜故事相配的大地河

若要精准定位婆强媳弱类故事的历史发轫,那就还需要把目光投向故事背后的传统文化。孔子曾言:夫妇别,男女亲,君臣信,三者正,则庶物从之。(《孔子家语• 大婚解》)一别一亲,点破了儒家认为男女夫妇有别,但要相互亲厚,断不可彼此薄待。孔子还曾指出:父父子子,父慈子孝。(《论语• 颜渊》《论语• 为政》)父何以为父,必是以慈待子;子何以为子,则要以孝待父。儒家又言: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孝经• 士章》)子待母如同待父,皆是以爱论孝。反过来说,父待子以慈,母待子亦如此。既然子事母如同事父,那么媳事公婆自是如同子事父母,父母待媳亦应如同待子。法家反倒强调:子事父,妻事夫,顺则天下治,逆则天下乱。(《韩非子•忠孝》)一顺一逆,意指子事父和妻事夫皆是单向的,断不可反过来。反过来即是逆,逆则乱。如此说来,子事父和妻事夫就失去了对等对话的可能,父亲言之而儿子只宜听之,妻子只能以丈夫之是为是。父居上亦是母居上,子如何即是媳如何。以此类推,公爹居上亦是婆母居上,母亲兼婆婆独断何事,断不会允许儿子对等对话,更不允许儿媳发声挑战,而是只宜服从。毫无疑问,区别于儒家以爱论孝,法家则是在追寻定于一尊的秩序。尽管儒家认定爱有差等,但不会坐视家庭成员之间爱意流失,而是倡导婆媳应该共塑温情。10

婆强媳弱明显以先秦的法家文化作为历史源头。迄至汉代,朝廷宣示:子顺父,妻顺夫,法地顺天。(《白虎通义• 五行》)此言无疑丨激声特邀丨婆媳关系与童话故事的人类学暗语接续自法家,借由天地垂顺,充作家庭伦理,那就彻头彻尾塑造出了子以父为纲,妻以夫为纲。为人夫者亦为人子,就连夫的命运都好不到哪里去,妻的命运自然更令人堪忧。始自汉武帝时期,哪怕曾倡导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关键问题是,究竟如何操作?一旦依据法家罢黜百家,以法家之态独尊儒术,塑造出的便是儒表法里。11

汉代乐府诗记言:建安中,庐江焦仲卿之妻刘兰芝,被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投水而死。仲卿闻之,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作诗云尔。首先言表刘兰芝勤恳,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诗文随即又言:仲卿闻之,堂上启阿母,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阿母曰,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

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孔雀东南飞》作者无记)时至今日,各种文史读物的作者,经常借用《孔雀东南飞》讲述的故事证明传统社会无爱情可言。此种见解有误!就诗中记述来看,焦仲卿堂上启阿母,意在为刘兰芝鸣不平,透视出他极其体恤妻子的内心感受,说明焦刘夫妻恩爱。故此理应确认《孔雀东南飞》的叙事主题在于婆媳关系。无论刘兰芝怎么任

既然汉代的主流文化意在借用法家理论塑造家庭伦理,那么在法家式追寻秩序定于一尊的背景下,故事中的焦仲卿就难以悖逆其母,刘兰芝更是难以悖逆其婆,最终致使二人双亡。纵观《孔雀东南飞》讲述的故事、颜文姜的故事和周家女的故事,它们显然属于同一类群。正是因为传统的婆媳关系以法家理论打底始自汉代,故此可以断定婆强媳弱的类群故事自汉代开始发轫。再度审视颜文姜的故事,可想而知,先秦齐地纵有孝妇传闻发轫,但还不是流传至今的颜文姜故事讲述的那样,即颜文姜的故事经历过汉代百姓的打磨,而汉代百姓深受当时主流文化的影响。

不能否认,婆媳未必亲密甚至交恶,还有女性性格层面的原因。孔子就曾指出: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诚不以富,亦祗以异。(《论语• 颜渊》)后一句是在描述女性,原是《诗经• 小雅•鸿雁之什•我行其野》中的说法,孔子援引。

学界共识,孔子抛出二言,前后相连,前一句必然同样指涉女性。12

反观《孔雀东南飞》讲述的故事,焦母让其子抛妻另娶。关键问题是,根据当时的主流文化和焦母之强势推测,焦仲卿娶刘兰芝为妻时,定是获得过母亲的首肯,即焦母曾认可刘兰芝。后又转至不认可,焦仲卿夹在中间左右为难,表明焦母待媳早已变心,得陇望蜀,极其善变。正是因为故事中有男性出场,故此比较全面地刻画出了法家式家庭伦理的塑造。颜文姜的故事因郭家男亡故,再加上郭父未曾出场,14

周家女的故事甚至直接规避掉了左家的男性,俨然可以算是烘托女性竞技的典型样本。另有一点需要引起注意,据《孔雀东南飞》显示,刘兰芝遭遣,其实可以再嫁。终因焦刘二人恩爱,刘兰芝宁死不愿再嫁。周家女屡受婆婆刁难,却同样不曾表露出想要抛弃丈夫再嫁的意思,未必不是因为周家女深爱左家男。颜文姜因丈夫亡故,作为寡妇,能否再嫁?据儒家记载:孔子之子伯鱼,先于孔子卒。(《孔子家语• 本姓解》)子思之母死于卫。(《礼记• 檀弓上》)子思即伯鱼之子,孔子之孙。汉唐注疏:伯鱼卒,其妻嫁于卫,方才最终死于卫,嫁即二婚改嫁。(《礼记正义》卷第十一)即使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表明孔子曾积极支持儿媳改嫁,至少能表明他默许或默认了此事。

宋代曾有人问询程颐:孀妇于理似不可娶,如何?程颐回答:然!凡娶,以配身。若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已失节。那人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程颐回答: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二程遗书》卷二十二)在程颐看来,再嫁失节,若娶失节者,亦是失节,那就是把寡妇再嫁视为冒天下之大不韪。可巧自己的一位外甥女成了寡妇,程颐又说:“嫁遣孤女,必尽其力。所得俸钱,分赡亲戚之贫

所谓不能尽,无非是指纲常如此,却又不可一概而论。如是观之,儒家并不主张孤孀一概不得改嫁。15

人类学家指出,所有铭刻在空间里的关系,同样内嵌在时间中。17

更重要的是,颜文姜故事的内容未必总能契合古今受众的认知观念。具体言之,该故事在古代流传,极易引起受众对颜文姜的遭遇表示同情,并对郭母的无情表示贬斥。婆强媳弱的产生原因毕竟在于法家文化流布,故此人们每每提起孝妇河的来历其实就是要对法家式家庭伦理展开控诉。访谈对象曾言,如今的婆媳关系早已不再是婆强媳弱,而是变成了一定程丨激声特邀丨婆媳关系与童话故事的人类学暗语度的媳强婆弱。归纳访谈对象给出的理由:其一,自2000年以来,随着婚嫁成本增高,婆婆唯有善待儿媳,方能避免自己为子娶妻的财力投入付诸东流。其二,始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子女的家庭地位日益提升。女性嫁入婆家,通常会延续其人在娘家时的家庭地位,促使婆媳相处只宜开明,甚至需要婆婆屈尊照顾儿媳。

当代法律更是强调,家庭成员既要敬老爱幼,还要共同塑造彼此平等的家庭关系。颜文姜的故事若发生在当今社会,其婆婆甚至涉嫌犯有虐待罪。毫无疑问,古今社会转型,当代法律排斥法家文化,有意无意会对儒家文化产生迎回效应,促使婆媳关系趋于儒家化。正因为如此,颜文姜故事的婆强媳弱主题难以再被当今百姓认可,只剩下颜文姜尽孝的部分依旧可以引人喝彩。颜文姜故事与受众观念的关系,随着时间流逝而表现出古今差异,再次说明历史概念层面的时间和空间会彼此游离。周家女的故事和《孔雀东南飞》讲述的故事,它们的婆强媳弱主题同样难以再被当代百姓追捧。前者携带的儿媳尽孝情节,仍能获得当代百姓认可。至于《孔雀东南飞》讲述的故事,在当今已是乏善可陈,只宜用来审视古代的婆媳关系。

,婆强媳弱极易致使家业破碎,甚至无法扭转。颜文姜的故事则表明,婆强媳弱本身即使不曾直接致使家业破碎,但会让儿媳饱经磨难。以周家女的故事为证,倒又不宜认定婆强媳弱必然会对家业守护产生颠覆效应。相比较而言,儒家文化流布更利于婆媳相处和家业守护。前文已指出,三则故事流传,本身就隐含着对法家

式家庭伦理的控诉。除此以外,颜文姜和周家女的故事中其实另有暗语,指向婆强媳弱的化解。首先来看颜文姜的故事。儿媳尽孝足以吸引神仙表示赞叹,并且神仙同情弱者,帮助弱者化解辛劳困境。故事的巧妙之处在于,郭母死亡并非神仙操刀,而是郭母咎由自取,无需他人和神仙担责。具体言之,马鞭拴瓮,郭母如若置之不理,又怎会淹死,但她不想看到儿媳每日轻省汲水,再加上好奇心作怪,于是开启了祸事降临的机关。18

因神仙属于道教文化的叙事符码,故此神仙帮助弱者摆脱困境的暗语便是以道教文化驱赶法家文化。鉴于故事中带有儿媳尽孝吸引神仙赞叹的情节,因而故事讲述以道教文化驱赶法家文化还会产生维护儒家文化的效果。19

再来看周家女的故事。它带有“定日于天”的情节。因史料中记有不少借日叙事的上古神话,难免要追问,周家女的故事是否跟上古神话相关?先秦文献记言:夸父与日逐走,道渴而死。(《山海经• 海外北经》)又记: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道渴而死。(《列子•汤问》)清晰可见,夸父逐日,功败垂成。周家女的故事则言周父曾把太阳成功地固定在天上。前后存异。宋代文献引述先秦古本《山海经》:尧时十日并出,草木焦枯,尧命羿仰射九日。(《锦绣万花谷》前集卷一)汉代文献记言:尧时十日并出,尧使羿射日。(《淮南子•本经训》)后羿射日迥异于周父定日。以此为前提,再加上周家女故事的主题是婆媳关系,因而不宜把它视为上古神话的衍生品,更需要承认故事原作者(百姓)的想象力并不弱于上古神话的作者。

按照儒家的说法,子不语,怪力乱神,即孔子论常不论怪,论德不论力。无论是逐日或射日,还是定日,显然不属于儒家论常论德的范畴,而是属于道教文化的范畴。毫无疑问,周父定日跟夸父逐日和后羿射日分享了共同的道教文化元素。周父定日的情节之所以出现,原是周家女受困于婆强媳弱,周父便通过定日的方式帮忙化解。究其暗语,实乃儒家文化受困于法家文化而无可奈何,就激发了道教文化出场。甚至可以说,周父定日的情节一经出现,便等同于道教文化对法家式家庭伦理表达反抗,顺带着还会呼吁人们应该把婆媳关系改为儒家式。无论怎么评述,故事都已表明周家女总是借用其娘家力量来化解婆强媳弱困境。

沂源另有一则童话故事在流传,恰巧对此做了放大。据访谈对象讲述,蓝家女嫁入许家,怀孕产子。孩子一落胎包,脸色竟红得像红布。接生婆一看,吓了大跳,噫噫怔怔说道:“我以前只见过孩子一出生就满脸黄色的,那是黄疸症,头一次见到孩子一出生就满脸通红的。”许母同样吓了大跳。接生婆忙完就走了。蓝家女躺在床上急着要看孩子。许母把孩子抱到她的胸前,转身便走。许家男进入产房看了看自己的儿子,虽说喜欢得不得了,但因为孩子的脸色异常而面带愁容。接连几天,各路大夫被请来,只会冲着孩子的脸色称奇,无不认为或许跟产妇此前的饮食有关,但又说不清到底跟哪些饮食有关,更不要提什么诊疗方案了。

第四天的晚上,许母把儿子叫到院子里,嘀咕了起来:“据传说,明朝皇帝朱元璋出生时,满世界通红,远山近树,都像是染了血,后来当了皇帝,几通大屠杀,用鲜血染红了世界,吓不吓人?我们的孩子一落胎包,脸色直接就是红色的,更吓人。我们不求富贵,只求平安,为了避免孩子日后招灾,索性把他扔了吧。你们夫妻反正还年轻,不妨日后再生。”许家男却说:“且不管孩子长成什么样,都是从娘身上掉下来的肉。若把孩子扔掉,我媳妇岂会同意!”许母瞪大眼睛又说:“无论婆婆做出怎样的决定,儿媳只宜遵从!”许家男又说:“我明天继续出门找大夫,总能找到一些说法。”第二天一大早,果然出了门。

趁着屋里再无其他人,许母走到了床前,双手叉腰,跟儿媳冷冷说道:“我把孩子抱出去,让外地来的游医给看看。”蓝家女深知婆婆的秉性,逢事若不遂心,必会大闹,于是就把孩子交给了婆婆。许母抱着孩子出了门,一路向西,走了半天,又拐弯向南,最终来到了一汪水的跟前,倒手便把孩子扔到了水里。许家男回来后,见不到孩子,自然要问。蓝家女怯怯回答,被他奶奶抱走了。许家男一听,心底顿时起了怕意,转身就去找母亲,怎奈一时竟没寻见。

直到傍晚,许母才回到了家中。许家男不停地追问孩子的去向,但她死活不说,反倒告诫儿子:“不要再找,日后再生!我如何说,你如何做,我岂能容你违逆。”等儿子转身离开,许母开始面壁嘀咕,真是奇了怪了,我把孩子扔到水里,一直守在那汪水的跟前,却发现孩子始终不沉底,而是一直漂在水面上,就那么一直漂着。若是有风吹来,还随着风在水面上转圈。到底是怎么回事?按理说,不管是谁,一旦落到水里,若不会游泳,必会下沉。

都说刚出生的孩子天生就会游泳,直到五十天以后,若不加以练习,游泳的本能便会消失。我孙子一直被包在小被子里,又如何可能游丨激声特邀丨婆媳关系与童话故事的人类学暗语泳。小被子固然是用棉布和棉花做成的,但在水里一泡,就变成水囊了,又怎么可能一直漂在水面上。既然一直漂在水面上,说明孩子自来就不是善茬。

蓝家女和许家男整夜流泪,不出一声。次日早晨,许家男还是要去找母亲询问孩子的去向,谁料母亲早已出门,四处寻找却始终没找到。许母再次来到那汪水的跟前,只见孩子依然漂在水面上,已经漂移到了水中央,而且包着孩子的小被子早已被水泡得鼓鼓囊囊,心里直打鼓。那汪水夹在四块地的地头上,原是四处的雨水流到低洼处,逐渐积累下的。四处皆没有可以插脚的空档,只有靠北的水面空档处可以容得下两只脚,仔细看去,想必水下有一块大石头,而水面没有没过石块。许母轻轻起跳,一下子就蹦到了那块石头上,静下心来,想要听听孩子是不是还能发出什么动静,听了一会儿,除了只能听见一些蛙声,什么都没听见。她又蹦回到了岸上,捡了一块石头,朝水中央扔去,随着石头入水发出了扑腾一声,水中央似乎传来了孩子的咳嗽声,而且接连两声。许母大吃一惊,嘀咕了一句:“难道还没死吗?”说着话,就要往回走。那汪水所在的位置,原本就是人迹罕至的地方,许家男无论怎么寻找,又怎么可能会想到那里。

任凭儿子怎么追着询问,许母还是死活不说。许家男缠着不放,许母怒目以示。蓝家女和许家男伤心欲绝。许母每天都会躲躲闪闪前往水汪那里,时常看到包着孩子的小被子上爬满青蛙,随着青蛙哇哇乱叫,总能听见孩子似乎又在打喷嚏。一阵风吹来,只见孩子向南漂去,又是一阵风吹来,又向西漂去,却始终不想把孩子捞出来。悄然间,已经过去了六天。

就在孩子被扔到水里的第七天早晨,蓝母(蓝家女的娘家母亲)拎着满满一篮子鸡蛋走到了路口,20

靠近,越能听清那些人说什么在水汪里捞到了红脸孩子,赶紧挤进人群中,只见孩子正躺在碾盘上。人群中又有人说:“前几天,我在街上闲聊时,听接生婆说起来,好像是许家的孩子,一出生,脸上就像是刷了一层红漆。我们赶紧去把许家人叫来吧。”蓝母接话说道:“不用去叫,我给送去。”说着话,便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了下来,把包着孩子的湿被子拽掉,再把孩子包在外套里,抱着去了许家。

许母像前几天一样,来到那汪水的跟前,突然发现孩子不见了,当即惊讶不已:“难道是昨天晚上沉到水底下去了?即使没有被淹死,恐怕早已饿死了。哪怕新生儿三天不吃奶,都饿不着,体内存有储备,但又仅限于两三天。不要说是刚出生的孩子,即使身体棒棒的大人,六七天不吃不喝,都会饿死渴死。”许母念叨完了,转身回家。

蓝家女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孩子,赶紧揽进怀里喂奶。蓝母把在街上听到的那些说法告诉了女儿和女婿,一并问道:“孩子怎么会在水汪里?”可巧许母回到了家里,许家男闻声扑去,鼓足勇气问道:“别人怎么会在水汪里捞到了我的孩子?是你把我的孩子扔到了水汪里吧?”许母没有否认。蓝母出屋,冲着亲家厉声斥责:“虎毒不食子,你简直没有人性,丧尽天良!别人怕你撒泼,我丝毫不惧。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我倒要看看你能把我怎样!”许母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蓝母又说:“我的外甥明明是得了大的造化,才会在出生时异于常人,想来日后必会出将入相,岂是你们许家能担得住的。奶奶不养姥姥养。”许家男帮衬着说道:“在水里泡了七天,不吃不喝,竟完好无损。若不是得了大的福报,谁能办到?”许母被臊得满鼻子灰。

孩子经此一难,他的脸色转天就开始淡化,时隔半月,便已正常。许母想要抱孙,蓝母阻拦不让。许母何尝不知自己理亏,发誓日后会善待家人。蓝母方才让亲家抱孙。故事结束。清晰明了,因孩子出生时脸色异常,许母便决意抛弃,不顾儿子和儿媳的感受,表明故事中的许母同样是强势婆婆。况且她还曾宣示,儿媳只宜遵从婆婆做出的任何决定,更能表明许母强势。如果说奶奶抱孙子隐含着人之常情,蓝家女未曾阻拦,还不能表明她弱势,那么她不知孩子去向,只会跟丈夫流泪,俨然表明蓝家女确系弱势儿媳。孔子曾言:子不可以不争于父,当不义,则争之。(《孝经• 谏诤章》)许家男不愿遵从母亲做出的决定,无疑隐含着儒家文化在前者身上开显。照此推衍,媳不可以不争于婆,当不义,则争之,即蓝家女同样可以不必遵从婆婆的所有决定。21

故事中的许母恰恰似是口含天宪,不允许儿子和儿媳向自己发起挑战,仍能表明婆强媳弱以法家文化打底而背离儒家文化。许母认定孩子日后会招灾的主要依据,是一段关于朱元璋的传说,表明许母弃孙的故事应是诞生在明代或以后,于史无记。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许母把孩子抛入水中,并非遗弃那么简单,而是涉嫌故意杀人。追索原因,如果许母只是把孩子放到了水流上,那还可以期待孩子被水流冲走,再被他人捡去抚养,于生命无碍,即遗弃的本意并不涉及谋害生命,而是在于放弃抚养。22

参考当代法律,已经实施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 23 条)据此看来,许母弃孙的故事若发生在当代,孩子最终未死,并不能成为可以给许母免罪的事由,而是顶多只能成为可以给许母从轻量刑或减轻惩罚的事由。从法律到故事,蓝母的那番斥责,恰恰类似于给许母宣判了罪刑。后者全然不曾反驳,表明许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蓝母还曾阻拦许母抱孙,则又类似于让许母承担了罪责。按照儒家孔子的说法,人而不仁,疾之已甚,是为乱。(《论语•泰伯》)朱熹注曰:恶不仁之人,使之无所容,则必致乱。(《四书章句集注• 论语集注》)倘若过分憎恶不仁的人,断不给他们提供改错的机会,极易致使他们破罐子破摔,继续作乱。23

故事的巧妙之处在于,许母与蓝家女原有的强弱关系指涉代际伦理,蓝母趁机参与,显然是要借用平辈伦理矫正许家的代际强弱,即蓝母与许母平辈。前者何止让后者认识到了错丨激声特邀丨婆媳关系与童话故事的人类学暗语误,还曾告诉后者,自己不会像女儿那样惧怕许母。更重要的是,蓝家女并没有主动用其娘家力量化解婆强媳弱困境,反倒是由蓝母借事主动出击而促成了许家婆强媳弱的化解,一则不同于前文周家女化解婆强媳弱而借用的娘家力量是周家女自己回到娘家以后获取的,二则不同于颜文姜未曾借用其娘家力量扭转命运。

蓝母的决断更是不同于刘兰芝的父母。许母弃孙的故事已然围绕第三代说事,沂源另有一则故事在流传,表明第三代自身的决断能化解其母和祖母的强弱相持。据访谈对象讲述,很久很久以前,鹅湖村的丁家,以烧制瓦盆为业。家中的成年男丁,每日在窑厂忙活。家务事,主要由儿媳唐家女操持。其婆婆丁母,最擅长倚老卖老,总是指责儿媳做饭不是咸了就是淡了,百般挑剔。唐家女忍气吞声。更要命的是,丁母动辄便说自己又病了,借此坚决不干任何活,没人知道她到底有没有生病。某天傍晚,看见丁母再次躺在地上打滚喊疼,唐家女暗暗拿定主意,把俩孩子叫到身边吩咐道,你们在家里看好门,我要出去办点事。五六岁的儿子说道,我跟着你去吧,到时候还能给你搭把手。唐家女便让儿子跟着,让女儿在家里看门,转眼就把婆婆绑了起来,并且堵住了她的嘴,又把她卷到了几张破破烂烂的麻袋片里,用绳子捆紧,随即拖着向外走。

儿子问道,咱们要把奶奶送到哪里去?唐家女冷笑答道,去给她看病。从外观上看去,麻袋卷简直就是垃圾。费了半天工夫,来至一座山的后坡,唐家女和儿子把丁母拖到了巨岩下,转身就要往回走。儿子挠着头皮问道,咱们是不是不要奶奶了?唐家女回答,就让狼把她拖走吧。儿子说道,那咱们把麻袋片拿回去吧。唐家女笑道,就连你奶奶,咱们都扔了,还要麻袋片干什么?儿子说道,等到将来,我媳妇还要用呢。等你年纪大了,我们同样会把你裹起来拖到山上。唐家女惊讶至极,摸着儿子的脑门琢磨了片刻,回头解开了麻袋卷,把丁母放了出来。丁母抱住孙子,老泪纵横哭道,我往日没有白疼你。你不只是救了我,更救了你娘。唐家女在前面走,丁母领着孩子在后面走。自那以后,丁家婆媳胜似母女,丁母总是争着抢着做家务。故事结束。

清晰可见,婆婆恶毒极易致使儿媳变坏,历来忍气吞声的唐家女,终有忍无可忍时。婆媳交恶的事态由此便从婆强媳弱变成了媳强婆弱,表明婆强媳弱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儒家倡导婆媳应该共塑温情,故此媳强婆弱并非儒家文化流布的产物。既然婆强媳弱以法家文化打底,并且法家意在追寻定于一尊的秩序,那就可以认定媳强婆弱其实仍以法家文化打底,但又隐含着对法家式家庭伦理的颠倒式表达。

故事中的丁母如果确实有病,原本负责赡养老人的唐家女,非但不曾给婆婆治病,反而将其拖至山坡,留待狼来拖走,难免涉嫌遗弃。故事若发生在当代,法律规定,赡养人主要是指老年人的子女,赡养人的配偶应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权利保障法》第 14条)据此看来,故事中的丁母应由其子负责赡养,唐家女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赡养人。但在三代共居,并且成年人各有分工的前提下,唐家女已然成为事实上的赡养人。她抛弃婆婆,仍会涉嫌犯有遗弃罪。关键问题在于,丁母是否果真有病,大可存疑。无病者倘若装病,以此逃避家务劳作,唐家女将其拖至山坡,就只能算是对婆婆做了以恶制恶的警告,无从谈及遗弃,且等丁母自行回家即可。

婆媳强弱相持,恰是孩子的一语,惊醒了其母和祖母。学者指出,始自幼儿阶段,人就在各种场景中被教化,没有无教化意义的场景。教化便发生在我看人看我和人看我看人的反复互动中。24

(《礼记•学记》)良冶之子难道只能继续以冶炼为业?良弓之子难道只能成为绝佳射手?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关键问题是,相较于让孩子离家赴远,跟随其他人学习某种技能,父母则近在眼前,并且父母每日的举止会进入孩子自出生以来目光投射的范围,构成了对孩子的耳濡目染。25

唐家女惧于此,方才积极扭转了事态。无可辩驳,孩子一语惊醒其母的暗语便是,孩子有时足可以担任师职,以教其母,类似于项橐曾为孔子师的典故。因丁家故事于史无记,它究竟诞生在何时,不易追查,或是先秦,或是汉唐至明清。

更重要的是,孩子跟他的母亲具有直接的血缘关系,跟他的祖母具有间接的血缘关系。孩子一语惊醒其母和祖母的暗语便是,婆媳相处并非只能搭设在姻缘关系上,而是还能借由第三代搭设在血缘关系上,以此促使婆媳相处受到直接血缘关系和间接血缘关系的交织拱卫。按照爱有差等的逻辑,尽管不能否认,姻缘婆媳的亲密度无论如何都难以胜于血缘母女,但婆媳相处只要搭接上了血缘关系总要胜于纯粹只是搭设在姻缘关系上。正因为如此,故事的结尾才要强调丁家婆媳经孩子惊醒而胜似母女。

总而言之,自汉代以来,因法家文化流布,民间总有童话故事致力于渲染婆媳强弱,但儒家文化并不曾彻底隐退。甚至可以说,儒

究其流传的意义,首先便是人们可以借此存记历史。其次,各种故事可以充当人们审视自家婆媳关系是否已经陷入强弱窠臼的参考标准,并且成为人们打造善美婆媳关系的教科书。最后,各种故事流传能佐成儒家文化至今仍旧可以在民间扎根。鉴于有的故事中还隐含着道教文化,那些故事流传同样可以促使道教文化继续扎根在民间。■

注释

  1. 李博柏:《试论我国传统家庭的婆媳之争》,载《社会学研究》1992年第6期。内容摘要:婆媳如何相处,是人们守护家业必然要面对的问题。透过周家女的故事和颜文姜的故事可以看到,传统的婆媳关系因受法家文化流布的影响而时常陷入婆强媳弱的窠臼。汉代《孔雀东南飞》讲述的则是历史上著名的婆强媳弱故事。透过许母弃孙的故事和丁家故事还可以看到,婆强媳弱未必不能化解。 ↩
  2. 另有访谈对象认为,郭家住在博山凤凰山的前麓,颜家住在青州府。 ↩
  3. 访谈对象曾念叨一句传言,即“寅时娶进颜文姜,卯时死了郭家郎”。 ↩
  4. 有两位访谈对象认为,故事中的白胡子老头乃天上的太白金星临凡。 ↩
  5.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区志编纂委员会编:《博山区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600页。 ↩
  6. 另有访谈对象指出,郭母未曾善待儿媳,恐有借机发泄心中积郁的嫌疑。她的心中缘何会有积郁,正是因为其子亡故。如此说来,郭家男倘若没有去世,郭母反倒极有可能会善待颜文姜。 ↩
  7. 唐代徐坚和宋代李昉等学问家,亦曾记述孝妇笼水。徐坚的记述,见其《初学记》卷八《州郡部》;李昉的记述,见其《太平御览》卷五十九《地部二十四》、卷四百一十五《人事部五十六》。 ↩
  8. 参见谭其骧主编:《简明中国历史地图集》,中国地图出版社1991年版,第19-20页。 ↩
  9. [美]贝特尔海姆:《童话的魅力》,舒伟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33页。 ↩
  10. 伊涛:《婆媳的伦理定位与生命的温情集合》,载《文脉》2023年第4期。流,讲述者便围绕苍穹太阳展开构思,再做出更大范围的添枝加叶。如此说来,周家女故事应是颜文姜故事的衍生品,作者同样是史料中无记名的百姓。 ↩
  11. 参见张国刚:《治术:周秦汉唐的经世之道》,中华书局2020年版,第103-107页。 ↩
  12. 参见李零:《丧家狗》,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27页。 ↩
  13. 伊涛:《婆媳的伦理定位与生命的温情集合》,载《文脉》2023年第4期。劳任怨,焦母都不认可她,便是明证。 ↩
  14. 访谈对象认为郭父已亡,要么认为郭父未亡,故事讲述是在刻意规避。 ↩
  15. 清代学者戴震一则指出: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与某书》)二则指出: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孟子字义疏证》卷上)此二言直指程朱理学。戴震直接把不认可寡妇再嫁视为以理杀人,显然是对复杂问题做了简单化审视。相关探讨,可参见伊涛:《非常规婚姻的儒学叙事与法律叙事》,载《文脉》2024年第1期。 ↩
  16. 民间俗语:一婚由父母,二婚由自己。百姓通常会用此言支持寡妇再嫁。前半句的意思,兼涉儒法:在儒者,子女婚嫁毕竟牵连父母;在法者,子女婚姻全由父母决定。后半句的意思,俨然在儒而不在法。 ↩
  17. [法]奥热:《非地点:超现代性人类学导论》,牟思浩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第84页。者。”此言后来被朱熹和吕祖谦收录到了二人编纂的《近思录》卷六《家道》中。朱熹还曾记述:程颐认可甥女再嫁,跟此前的孤孀不可再嫁之论相反,是何缘故?曰:大纲恁地,人亦有不能尽者。(《朱子语类》卷九十六)所谓不能尽,无非是指纲常如此,却又不可一概而论。如是观之,儒家并不主张孤孀一概不得改嫁。(2)若按照法家理论,寡妇能否再嫁,绝非寡妇自己即可决定,难免要看其公婆和娘家父母等人做出怎样的居上裁断。 (3)反观颜文姜,故事说她不曾改嫁,除非能证明那是她自己的抉择,否则就会契合法家理论。 ↩
  18. 曾有访谈对象表示,郭母死亡原是受到了神仙的惩罚。 ↩
  19. 就此可以把道教与法家在故事中表现出的关联性定义为理念制衡论。相关探讨,可参见伊涛:《神话的真实发生与婚姻制度的道教反抗》,载《深圳社会科学》2021年第4期。 ↩
  20. 访谈对象曾交代,产妇母亲拎着一篮子鸡蛋探望产妇,乃沂源风俗。靠近,越能听清那些人说什么在水汪里捞到了红脸孩子,赶紧挤进人群中,只见孩子正躺在碾盘上。人群中又有人说:“前几天,我在街上闲聊时,听接生婆说起来,好像是许家的孩子,一出生,脸上就像是刷了一层红漆。我们赶紧去把许家人叫来吧。”蓝母接话说道:“不用去叫,我给送去。”说着话,便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了下来,把包着孩子的湿被子拽掉,再把孩子包在外套里,抱着去了许家。 ↩
  21. 俗语有言:家有贤妻无横祸,好妻胜良药。依据孔子所言,亲人互动,应是当义则争,切不可愚守尊卑长幼。儒家还曾指出,从义不从父。(《荀子• 子道》)义字在先,妻者从义不从夫,意味着丈夫遇事,切不可固守己见,而是理应听取妻子的合理建议。就此看来,前揭俗语同样是儒家文化的通俗化表达。 ↩
  22. 据明代文学作品《西游记》讲述,玄奘曾被其生母殷温娇置于盆内,再放入水流冲走,后被僧人捡去抚养。(第九回)殷温娇的弃子行为无疑属于遗弃,俨然为正文阐发遗弃的本意提供了例证。因正文故事中的许母涉嫌故意杀人,故此不宜认定许母弃孙的故事乃玄奘遭弃故事的衍生品。 ↩
  23. 伊涛:《城乡规范的空间挪移与语言的两歧》,载《文脉》2023年第1期。还是把孩子抛扔入水,表明许母存有谋害生命的主观故意,接下来许母非但没有自行改错,反倒以放任的态度静待孩子死亡。许母屡次跑去探查的目的,并不是想要救起孩子,而是探查孩子是否已经死亡。发现孩子一直漂在水面上,许母认为孩子自来不是善茬,更是加重了对孩子死亡的内心期盼。孩子后来被人救起,许母故意杀人便以未遂告终。 ↩
  24. 邱泽奇:《中国人的习惯》,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26页。 ↩
  25. 伊涛:《未成年人的目光投射与陪伴式教育》,载《文脉》2023年第4期。家文化总是跟法家文化相伴对垒。依循儒家的论断,婆媳相处的最优解并不是要把婆强媳弱扭转为媳强婆弱,而是要论爱论义,确保婆媳和睦,共同关爱第三代。法家式婆媳关系至今已经沉入历史,前揭童话却不曾被人们忘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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