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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文学与法律人类学的学科相遇

丨激声特邀丨溯源文学与法律人类学的学科相遇

溯源文学与法律人类学的学科相遇

期刊信息

2024年第3期 · 总第7期 / P.50

:前面各章节讲述的童话故事曾出现在笔者的文学作品中。鉴于笔者始终在追溯民间风貌的基本构成,还有它的每一项细节在百姓认知范围内的观念性起源,故此笔者更愿意把自己的文学作品命名为溯源文学。更重要的是,笔者有意让溯源文学成为法律人类学的文学文体。如何让写作实践兼容虚构和非虚构,笔者有其自己的见解,即秉持“最低限度的虚构”。因有14《格林童话》和《玛丽》《金翼》在前,故此笔者通过文学文体写作法律人类学并非首创。考量笔者的创新,恰恰在于他通过最低限度的文学虚构包装和承载了法律人类学的非虚构写作,由此造就了溯源文学和法律人类学在叙事手法上的接榫界面。

正文

执笔行文,不妨坦言,前面各章节讲述的

童话故事曾出现在本人(笔者伊涛)的文学作品中。有的还会出现在本章,致使全书内容前后重复。在自我检讨的同时,还需强调,本章写作具有总结全书内容的意义,因而前后重复实属难免,恳请读者原谅。自从本人写作第一部文学作品《天鹅绝唱》以来,好友其实早已垂询了无数次,既然本人一直在法学领域,却热衷于文学写作,那么本人的文学写作是否曾以法学理论作为依据?本人又是出于怎样的考虑才会热衷于文学写作的?难道只是因为兴趣?童话故事的篇幅通常比较简短。本人是如何运用童话故事写作长篇小说的?

若以更细致的学科设定作为考量尺度,本人所在的法理学领域历来存有分设学科——法律与文学。不少法理学人都擅长写作诗歌、游记、散文和杂文,因而法理学人通过文学作品记录各自的见闻和心路历程并不能算是法理学的超纲写作。但是,写作长篇小说者,除了本人以外,好友未曾找出第二人,遂又抛出疑问,本人出于何种缘由才会热衷于写作长篇小说而不选择其他文学形式?

法理学领域还有另一门分设学科——法律人类学。最常见的研究方式便是由学者深入特定区域调研,以此为基础,记录当地人的生活样貌和日常言行的规范遵循,写作长篇小说者,仅有一二。其一,早在1830年,法国打算改革监狱制度。担任地方治安法官的托克维尔和博蒙便产生了前往美国考察的想法。1831年5月至1832年 2月,二人借着考察美国监狱的机会周游各地,还曾深入到密歇根边境地区,体验原始森林中的生活。回到法国后,他们为政府合写了一篇调研报告,题为《关于美国的监狱制度及其在法国的运用》,接下来分别以更宏大的主题向人们报告大洋彼岸的奇特社会。托克维尔写出了后来大名鼎鼎的《论美国的民主》,博蒙则着眼于描摹美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民俗,还有民主制度和种族冲突,写了一部长篇小说,专门讲述非洲裔美国人的悲惨生活,题为《玛丽:或美国的奴隶制》。1

3需要强调的是,博蒙和林耀华的主要贡献在于他们打造了法律人类学的文学文体。他们没有交代各自的文学叙事手法,更不曾抛出崭新的法学理论。正因为如此,好友对本人做了超纲预期——学界新人胜旧人,写作长篇小说者,肯定能为法学增设某种原创理论。另有好友垂询,既然本人写出的长篇小说具有调研报告的性质,那又缘何不直接写作调研报告?本人深入民间调研,究竟是如何获取写作素材的?曾借用怎样的具体技法?民间包罗万象,难道要照单全收?是否有所取舍?

本人后又写出了《集吉园往昔婚恋》《沧海渔隐》和《佛公店往昔婚恋》三部长篇小说,好友仍是热切垂询各种问题。随着每本书出版,本人曾给出一些零散回复。前几年因有《权利儒学》和《儒学伊说》要写作,并未详论。有些回复只是附在了每部小说的后记部分。转入本书,自是需要专辟一章收尾,更要感谢好友一再鼓励,接下来便详实交代四部长

篇小说写作背后的思考。除了前面各章节一再阐发的三方面原创理论以外,本人是否还能为法学增设其他理论,同样有待于大家检阅。归纳好友的垂询,本人打算从两方面予以回应:其一,因本人到目前为止写出的四部长篇小说兼有文学写作和法律人类学写作的属性,故此需要交代清楚两种学科究竟是如何在本人笔下相遇的;其二,又因本人写作高度依赖民间调研,故此还需要交代清楚两种学科究竟是如何在民间相遇的。本文将要围绕其一展开写作。

不同学科之间存有界线,原是学界共识。即使在同一学科内部,仍会看到诸繁枝干。正如法理学领域的法哲学,就其理论阐发的必备特性来说,可以根据主题设定和最基本的叙事思路之差异,把古往今来的法学家和理论著作划归到不同的流派。意义在于方便学界更精准地把握彼此,让人按照各自的喜好更精确地投身到某种理论阵营,再做出更精深的理论探讨。稍列几例,以作说明。一则自然法学派堪比音乐类型中的摇滚,尤擅表达人们内心的呼唤,总以勇猛的力量守护社会发展的本真价值追求。二则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类似于中国民歌,一招一式透露着逻辑上的严谨,最喜欢关注法律规范体系,以此呼应国家的立法活动。

三则社会学法学派恰似民谣,动辄就会描摹人们日用常行的原有状态,从中发现法律的社会生成,亦会关注法律能为社会提供怎样的制度框架。四则历史法学派同样类似于民谣,但声色以雄浑打底,暗含古音,要么追索当前法律和人们日用常行的历史构成,要么从宏观的层面描摹法律的古今走势。4

,年少时早有苗头,但不会只读当代文学的某一类作品。久经阅读积累,最喜爱的反倒是《红楼梦》《西游记》和《水浒传》,还有《复活》《安娜• 卡列宁娜》《瓦尔登湖》《麦田里的守望者》。该以怎样的方式展开写作,而写作时又该打造出怎样的叙事底色,断然不是一句喜欢就能涵盖一切的。自知本人作品无法跟那些经典比肩,如果说本人写作确有自己的风格,那就必须承认前些年若不是一直在攻读法学学位,定不会形成现在的风格。各法哲学流派中,恰是历史法学对本人的影响最大,并且本人一直在踵学格林兄弟。他们究竟是如何在历史法学的论域内打造《格林童话》的,详见本书第一章第二节,不再赘述。正是因为本人在法学理论上有所依循,每次写作都像是要完成一篇法学作业。运思执笔,历来喜欢描摹传统文化在一代代百姓身上的生成和具象呈现,还喜欢追溯传统文化的历史源头,兼顾它的古今流向,更喜欢拾取易被学界忽略乃至遗忘的某些传统规范和信仰。

就具体作品来说,写作《天鹅绝唱》时,内心总在追问,人生在世,于你于我,明明是自己的生命历程,但自己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

算是绝对的掌舵者?透过各种民间素材可以看到,凡是自己想要掌舵,并极力追求的,都可以称之为梦想。恰恰就是因为梦想会与外在的世界发生碰撞,所有的幸与不幸,大致会有三种表现。其一,人人都想写就风流佳话,怎奈苦难随之而来;其二,谁不曾追求美,却总会遇上悲;其三,人人都想让爱得以成就,但又总是无法摆脱死。无论出现何种情形,人的理性思考免不了都会遭遇悖论——人总是把不会发生的事安排得井井有条。全书不设定主角,亦可说人人都是主角,以此刻画出你我原是彼此生命历程的参与者,继而可以全景式展现出那种悖论的基本面貌、波及范围和生命力。梦想与外在世界的碰撞,或者说人与人的交往,本身就蕴含着古往今来传之统之的各种规范。

一如道德,二如习俗。有些难题,甚至无法依凭法律去破解,各种纠葛终会定格在传统伦理上。人生自来无不苦,相较于苦到头,救赎还易,若是苦到根,又该如何救赎?实有必要取法于自然界。观瞻天地间的春去秋来,花开花败,一看便知或是深刻领悟,山崩地裂后依然会有柳丝花朵。此类叙事,在传统的儒释道文化中都能找到它的历史基因。全书末尾,曾讲述“瓶中有鹅,出瓶却不破瓶”的故事,5

转至《集吉园往昔婚恋》,意在深度刻画一种民间的传统婚俗。一男一女若是早已结了婚,且不论日后何时出现一方亡故的情形,依循民间常理,男女背后的两家依旧属于亲戚,即死不破亲。如果一男一女只是已经订了亲,但还没有结婚,偏偏出现了女方亡故的情形,又该怎么办?若不想就此破亲,便会催生出三家联姻和补位婚。如此做的意义无非是要化解悲情,凸显着百姓积极谋求抱团取暖,不让失意者孤独承受悲凉,还能体现出百姓诚实守信。在法律的层面上,婚姻成立的要件在于,一男一女达成合意,一起前往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请注意的是,法律把一男一女视为个体意义上的人,而结婚只属于二人意思自治的私人事务。在民俗的层面上,婚姻缔结则属于男女两家的事务。正如儒家所言,婚者,合二姓之好。三家联姻其实是对“合二姓之好”的扩展。法律不与传统儒家文化相合,但民俗仍有历史底色。法律与民俗如何磨合?

在不违法的前提下遵循传统民俗,原是普通百姓的一种惯常选择。补位婚操办的背后便隐含着当事人对民俗和法律的艰难兼顾。再至《沧海渔隐》,6

多数决式的评定与一己任性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张力?在思想史的层面上,儒家孟子和西方卢梭的运思哪怕在气质上相似,7

它让少数人着迷,且为之痴狂,却在周遭人群中引发了汹涌波涛。男女主角之所以认可和追逐现代婚恋,最初原曾借据徐志摩的婚恋故事,但后来却亲眼看到了徐志摩搭乘的飞机坠毁,再加上其他诸事,一度反思,到底能否拿着现代爱情当信仰?女主角最终嫁给了父母此前早已为其定亲的另一位男性,男主角则选择了遁入空门。现代婚恋出现在乡土世界,当年的闯入者亦是挑战者,难免会与中国传统婚恋发生猛烈碰撞,以此便激活了现代婚恋在中国的原有历史文化基因。更紧要的是,现代婚恋在中国兴起,终会落入儒家式的人际关系主义文化传统,俨然已经造就了中国式现代婚恋,而不再是对西方现代婚恋的简单复制。

通览以上四部作品,足以说明本人始终在追溯民间风貌的基本构成,还有它的每一项细节在百姓认知范围内的观念性起源,以此谋求对中国社会和文化产生深刻认识。更重要的是,本人出于特定原因始终在描摹乡村风貌。

具体说来,历史学家傅斯年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曾指出,学术研究需要“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材料)”。8

所谓历史文化积淀,颇显宏观,静态的古建筑遗存和自古流淌不息的动态江河,无不可以算在其内。若要考查更细致的各地人群生活样态,恐怕就要把目光投向风俗日常和稗类记事。据本人的调研经验,民间故事恰恰取之不尽。且不论某些故事有其历史来源,代代流传,总有可持续挖掘的空间,更有不少故事正在发生。关注风俗日常,原本就是法律人类学写作的题中应有之义。至于故事,其实并非只能把它归入文学范畴,在法律人类学的层面上,完全可以把它视为用于承载和表现调研区域人群生活样态的一种范本。

同时,文学领域和法律人类学领域的作者描摹中西人群生活样态的最大叙事背景便是,西方世界以海洋文明打底,中国文化则有其农耕底色。9

则就会失却人生归途。西方式上帝终是超验性的存在。按照《圣经》中的说法,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入其鼻孔,那人就成了有灵的活人,而且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的。(《创世纪》1:27和2:7)无论怎么审视,都看不出西方的上帝造人隐含着伦理叙事,迥异于中国人拿捏着人伦把肉眼可见的经验性天地视为父母。更有甚者,我们中国人一旦在大地上定居,通过农耕获取衣食便是最佳选择。

调研期间,曾跟不少访谈对象聊起中西文明。有人以第一人称提出质疑,我从来没有从事过农耕劳作,我的生活怎么会跟农耕文明相关?本人就地取材,抬手指向侧旁正在沙坑里扒沙子的两岁幼童,并且告之,前往沿海城市的海边,我们总能发现西方游客喜欢把幼童放入水中,教其游泳,而我们中国的同龄孩子却最喜欢在沙坑玩耍。中西文明无高低之分,却有差异。尽管我们中国人同样喜欢游泳,但始终离不开脚下的厚土大地。孩童扒土玩沙,观其动作,解读寓意,就是对复杂农耕做着简易操练。以此为例,足见我们中国人的血液里涌动着农耕文明的基因,并且自幼便能显现出苗头,宛若西方人同样会农耕,但血液里总有海洋文明的基因。质疑者最终表示认同。不揣冒昧,本人通过调研所要关注的正是带有农耕底色的民间故事,历经打磨,希望自己能写出承载着中国农耕文明的文学读本和法律人类学理论。越是调研,越会认识到,以农耕文明打底的故事宛若庄稼,乡村的高天厚土更有利于它的生长,因而它在乡村的存量远胜城市,由此决定着本人最终写出的文学作品总在描摹乡村风貌。

借用当代中国文学的已有品类审视本人的作品,可以看出本人的叙事重点并不是要刻画社会发展的哪些方面曾给特定人群带来心灵上的伤痕,更不曾探寻百姓的生命历程是否具有超越眼前现实的可能,以此让故事具有先锋实验性,而是要记录民间百姓的实然生活样态,不惧琐碎,只为触及最本真的内心渴求。再至寻根文学,作家写作的前提是要直接接触和亲身体验山野或蛮荒地区近于原始的人性,探索和反思民族文化的本质和深层结构,重新找回作家心中的自我、找到民族曾经失去的有价值的东西,振兴民族精神,以此作为文学写作的根基。10

需要交代的是,本人写作仍有三点不同于寻根文学的写作。第一,历史法学和本人并非只关注人性或民族文化本身,而是重在考查人际日常隐含着怎样的规范和它们的历史来源,甚至要把规范放到民族文化的结构中,以此展示民族文化的包容度和发展动力。正因为如此,完全可以认定本人写作在纵深方向上对寻根文学做了扩展。第二,历史法学和本人写作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关注国家颁布的法律,还有广义的法,即各种民间习俗、风俗、习惯、地域性价值准则等。尤其是本人写作,格外喜欢描述现代法律与传统文化的磨合。有时哪怕不曾直接言表法律,但背后仍以法律思维打底,即采取一种类似于法官的做法,中立观察各方当事人的交接,不会冒然认可哪一方,而是要在各方之间做出综合性平衡考量。第三,本人写作无意找回心中的自我和一己认定的民族曾失去的有价值的东西,而是以史学视角客观记录和评述民间风貌。尽管前后总难彻底剥离,但需要承认本人更愿意表述民间风貌的实然状态,一并探寻状态形成的规范支撑。既然本人作品跟寻根文学存有差异,那就不妨另行命名一种崭新的文学品类。回溯至2020年,曾命名为拾佚文学,意在表明写作的导向在于重拾

已经佚失的各种传统规范和信仰。后来几经考虑,那些规范和信仰在民间依旧具有生命力,俯拾即是,而写作的导向中原本就隐含着要去追溯它们的历史和文化起源,以至于重拾便是追溯,故此更愿意把本人作品命名为溯源文学。

,法律人类学著作的常见表现形式的确是调研报告,而不是文学作品。两种文体的最大差异在于,调研报告的写作固然需要囊括作者自身的价值判断和学理构思,但作者不能只是把自己的内心感受化作文字,文学写作则允许作者借事只讲述自己的内心感受。两种文体的差异还在于,调研报告的写作丝毫不能出自虚构,需要作者向调研区域的民众日常生活表示最大程度的忠诚,慎重选择语词,把动态的所见所闻变成静态的文字记述,尽最大努力做到真实再现,确保读者透过静态文字仍能看到动态画面,故此需要作者宛若摄影家,而不能如同画家,文学写作则允许虚构。有的学者甚至认为,以虚写实,幻中见真,往往更方便作者表达自己对眼前世界的认识和评价,还有对未来的憧憬和向往,再裹挟上自己的爱与恨。越是打造奇幻且绚丽的艺术世界,越能让写作获得更大的艺术自由。11

曾有学者指出,民族志的历史是为文学或反思的文学民族志服务的。12

若要交代清楚本人的文学写作缘何要奉行最低限度的虚构,而最低限度的虚构又具有怎样的内涵,首先需要说明的便是,本人笔下的故事绝大多数来自民间调研,少量取材于传统典籍,全无一例出自本人的凭空虚构。调研工作严格来说始自2007年,前面六年,还曾零散采访。二十几年间,听到的故事无法用具体数字计量,只能说是无数。据调研经验,各种故事在民间流传,通常只以零散的面貌潜藏在百姓的记忆里,并且呈现为碎片状。只有极少量的故事比较完整,要么经历过民间说唱人员的整理,要么直接来自某些戏曲曲目,属于传统

不同的作者依据各自的喜好选用不同的叙事文体,原本无可厚非。但是,雅各布• 格林曾指出,有些作者总是把童话当作长篇叙事的原料来用。那样的故事写作或许会有别的价值,孩子们却没法阅读。甚至可以说,那些作者抢走了孩子们的故事,却没有给孩子提供替代品。16

其一,紧按童话的叙事主题,提出可供探讨的相关问题,以此为童话故事的归类整理搭设框架;其二,详实讲述各种童话故事本身原有的具体内容;其三,探究童话故事的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暗语。毫无疑问,其二部分依然适合儿童阅读,其三部分则适合成人阅读,还适合用来跟法学领域、文学领域和人类学领域的同仁做理论层面的专业交流。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把童话放在长篇小说中予以呈现,更容易透视出童话和其他故事在民间原本密不可分。

况且长篇写作能以充足的叙事空间承载包括童话在内的各种故事,甚至还可以借助于必要的情节补充,让各种故事以左右牵连和前后通贯的面貌示人。于此可以做出两种类比。第一,长篇小说恰似可以从中拉出无数抽屉的柜子。把各种故事(包括童话)按照叙事线索储存在相应的抽屉里,无疑属于保存故事的最佳方式,顺便还能让它们在整部作品中分别获得最合适的位置,以此确保它们的叙事主题能释放出更直接的指涉性。让纷繁复杂的采访所得汇入一部作品,难免需要按照一两条叙事线索把百家事放在一家或几家来说,方能起到共同拱卫主题的效果,尽最大努力让一部作品饱满。

第二,长篇写作类似于培育树木,要使其开枝散叶。行文时,可以对故事进行一分为几式的分类,让所有情节尽归其一,寓意在于刻画枝叶。遍查世间植物的生长,除却灌木类,不少树的主干通常只有一二,以此可以比拟长篇写作需要预设一两条叙事线索。既然有主干(主题),那就同样需要把上百家的事放在一家或几家来说,再把主题以外的故事按照事态发展的逻辑附在主题上,便刻画出了围绕主题的开枝散叶,以此让叙事达致整全和圆融,避免出现漏洞抑或逻辑上的不严谨。逢有一事起,恰如一阵风,吹向树木,前后左右的故事即可联动,求其产生牵一挂万的叙事效果。整体来看,可以把其间的手法形象地称作“树摇枝颤”或“枝摇叶颤”。

正是出于以上两方面思考,本人一直比较喜欢写作长篇。所谓最低限度的虚构,即是立足于调研,落笔成文并非零起点式创作,而是在做辑合工作,把百家事放在一家说。如果把百家事放在百家说,甚至把一家的百事写成百篇,并且不做通贯性主题提炼,只借家庭成员的关系凝合故事,那就只能诉诸短篇写作,抑或诉诸松散式长篇写作。举凡短篇和长篇,其实都是用以承载故事的叙事框架而已,故此最低限度的虚构同样只是一种文学叙事框架。有必要强调的是,童话故事有其虚构底色。既然民间原有虚构类故事在流传,那么本人转述虚构故事其实仍旧算是在忠实地记录民间风貌。

更何况,学界早已认识到,虚构并不等于蓄意构造虚假故事,而是在于塑造或构建叙事空间和事件。17

另有两方面思考,促使本人写作一直立足于田野调研。第一,文学作品讲述的故事若不曾在民间发生和流传,而是全盘来自作者的虚构,那就意味着它们只能把根系扎在作者的一己构思中,其生命力难免要接受考验,抑或只能交给历史去检验。搜集民间已有的故事,展开文学写作,则会让各种故事自带根系,不用再为它们的生命力担心。因民间故事在文学品类上本身就属于口头讲述文学、田野文学、民间文学和通俗文学,以此为基础写作文学作品,便只是要把田野文学化转为典籍文学,即让民间口口相传却未必早有文字记载的故事变成文字,丨激声特邀丨溯源文学与法律人类学的学科相遇再借由整理汇入书籍。

第二,越是深入民间寻访,越能体会到不少普通百姓虽然不具备文学写作的能力,甚至丝毫没有兴趣把自己知晓的故事化作书面文字,但他们极其擅长口述故事,明显具有成为文学家的潜质。有的人即使不喜欢闻听他人故事,更不喜欢转述,但在自己的睡梦中总还能领略到各种离奇的事情。越是如此,越能显示出民间百姓的生命无比绚烂,而故事终是人们生命历程的结晶。只可惜古来没有民间二十四史,因而便有必要坚持以调研为基,展开最低限度的虚构,记取民间的人和事,让那些鲜活的生命借着溯源文学获得延伸呈现。

鉴于最低限度的虚构只是一种文学叙事框架,用它承载的正是真切实际并且最接地气的民间风貌,故此最低限度的虚构只是外观包装层面的虚构,而内里却是非虚构。由此便可以让虚构和非虚构兼容,促使文学写作和法律人类学写作无法再两分。若从内里审视,法律人类学的文学写作即是一种非虚构写作。需要引起注意的是,非虚构写作越来越被学界重视。有的学者指出,大量的民俗志之所以显得雷同、干瘪无味,成为老生常谈,缺少可供阐释的空间,主要原因不是描述得不客观、不忠实、不细致,而是其中没有故事,没有情节,没有人物,没有意外事件的发生,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19

需要追问的正是,如果说传统民俗当真只具有批判类学者笔下的那种不堪面貌,那么人们缘何会接受?又该如何确保当事人甲的抉择总能获得乙的认可?说不准就会滋生出难解难分的复杂故事。甚至可以断言,唯有借用包括童话在内的各种故事,方能全面探知传统民俗古今赓续的内在机理,并且逢有相关的故事发生,便是传统民俗古今赓续的具象表现,以至于事中蕴理,而理本身(道理、情理抑或人情伦常)即是民俗的主旨。正因为如此,非虚构写作理应算是最切近民间原生态的一种民族志写作。立足于调研,直接借用民间故事,以非虚构手法通过文学作品讲述民俗,由此写出的无疑是更加鲜活生动的民俗志、民族志和法律人类学。除却《集吉园往昔婚恋》直接以一种传统婚俗作为叙事主题,本人在另外三部作品中亦曾讲述不少民俗(譬如葬俗)。

近年来,非虚构写作和社会学研究亦有交集。据学者所言,不同文化和社会各有其构型。当我们去探求它们的共同点时,若要转向抽象的,并且是在思维上构造出来的概念,那么社会学和人类学将会变成某种巨大的文件夹,而相关学者恐怕需要逐一去搜集和描写不同地域人们生活的文化面貌,终究致使文件夹最后变成杂乱的集合。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如果还要把自己的见闻纳入统一的理论模型,那就更容易使用事先设计好的思路指导调研,便难以做到真正从眼前事实出发。20

社会学学人倘若把调研之前已经掌握的理论和概念直接套在民间,恐怕会涉嫌以成型的理论驱赶不同人群的具体生活样态。非虚构写作则会要求本人调研时暂且卸载已经掌握的各种理论,直面民间的质朴原貌。迄至事后自己提取和锤炼概念或命题时,再重拾他人理论,以便于展开对话。唯有如此,方能确保通过调研得到的材料依然鲜活,化作文字更显生动,并且笔下描述的人群生活样态仍是它的本真面貌。本人每次调研,恰恰都会暂时放空自己已有的一切理论储备,只扮演发问者和倾听者的角色。随着倾听,有时亦会帮助讲述者梳理故事的来龙去脉。鉴于调研是社会学和法律人类学共用的研究方法,故此以调研为基础的非虚构写作亦可在两种学科之间通约。

综合审视,因有《格林童话》和《玛丽》《金翼》在前,那就必须承认本人通过文学文体写作法律人类学并非首创。若言创新,本人只是针对法律人类学的文学叙事手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且以此主导了自己的写作实践,即本人通过最低限度的文学虚构包装和承载了法律人类学的非虚构写作。如此便是溯源文学和法律人类学在叙事手法上的接榫界面。■

注释

  1. [法]博蒙:《玛丽:或美国的奴隶制》,裴亚琴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中译者序,第1-3页。内容摘要:前面各章节讲述的童话故事曾出现在笔者的文学作品中。鉴于笔者始终在追溯民间风貌的基本构成,还有它的每一项细节在百姓认知范围内的观念性起源,故此笔者更愿意把自己的文学作品命名为溯源文学。更重要的是,笔者有意让溯源文学成为法律人类学的文学文体。如何让写作实践兼容虚构和非虚构,笔者有其自己的见解,即秉持“最低限度的虚构”。因有《格林童话》和《玛丽》《金翼》在前,故此笔者通过文学文体写作法律人类学并非首创。考量笔者的创新,恰恰在于他通过最低限度的文学虚构包装和承载了法律人类学的非虚构写作,由此造就了溯源文学和法律人类学在叙事手法上的接榫界面。 ↩
  2. 姚远:《美国种族分裂的社会学叙事》,载《跨文化思想家》2020年第2 期。姚远还曾指出,同在1835年出版的《论美国的民主》(上)和《玛丽》堪称一体两面,甚至属于黑格尔“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论”的法国表达。托克维尔之所以能写出大作,博蒙居功至伟。正是他一路上的分析和启发,帮助托克维尔理清了思路。语出《美国种族分裂的社会学叙事》一文。毋庸讳言,托克维尔和博蒙合写的那篇调研报告,还有前者写出的《论美国的民主》,皆可算是法律人类学作品,只是它们不具有文学叙事的样貌而已。 ↩
  3. 语出腊斯克,参见林耀华:《金翼》,生活书店出版有限公司2015年版,英文版序,第xi页。 ↩
  4. 伊涛:《权利儒学的扩展:喜剧素材与法哲学视角》,载《文脉》2023年第1期。篇小说写作背后的思考。除了前面各章节一再阐发的三方面原创理论以外,本人是否还能为法学增设其他理论,同样有待于大家检阅。归纳好友的垂询,本人打算从两方面予以回应:其一,因本人到目前为止写出的四部长篇小说兼有文学写作和法律人类学写作的属性,故此需要交代清楚两种学科究竟是如何在本人笔下相遇的;其二,又因本人写作高度依赖民间调研,故此还需要交代清楚两种学科究竟是如何在民间相遇的。本文将要围绕其一展开写作。 ↩
  5. 其原型固然来自民间,但还曾出现在宋代佛教典籍《景德传灯录》卷八。算是绝对的掌舵者?透过各种民间素材可以看到,凡是自己想要掌舵,并极力追求的,都可以称之为梦想。恰恰就是因为梦想会与外在的世界发生碰撞,所有的幸与不幸,大致会有三种表现。其一,人人都想写就风流佳话,怎奈苦难随之而来;其二,谁不曾追求美,却总会遇上悲;其三,人人都想让爱得以成就,但又总是无法摆脱死。无论出现何种情形,人的理性思考免不了都会遭遇悖论——人总是把不会发生的事安排得井井有条。全书不设定主角,亦可说人人都是主角,以此刻画出你我原是彼此生命历程的参与者,继而可以全景式展现出那种悖论的基本面貌、波及范围和生命力。梦想与外在世界的碰撞,或者说人与人的交往,本身就蕴含着古往今来传之统之的各种规范。 ↩
  6. 原定书名《走错家门的孩子》。见于《集吉园往昔婚恋》(东方出版中心2023年版,第375页),曾做预告。因想凸显文本内容的传统文化含量,故此易名《沧海渔隐》。 ↩
  7. 程颐曾言:孟子固然有功于道,乃万世之师,但是,论其才雄,却只见雄才。相较于孔子,言语句句是自然,孟子则是尽雄辩。孔子若天地,孟子则仅如泰山而有岩岩气象。(《二程遗书》卷五)严复曾言:卢梭文辞,偏悍发扬,语辩而意泽,能使听者入其玄而不自知。参见王栻主编:《严复集》(第二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33页。即使抛开程颐和严复的论断,直接阅读孟子和卢梭的著作,依然可以感受到他们总是把内心的激情化作文字,各种想法一经表达,都如同向世间喷出了团团烈火,是二人的共同点。 ↩
  8. 欧阳哲生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傅斯年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56页。转入《佛公店往昔婚恋》,写作的主旨是要借用一件典型事例,追溯现代婚恋在中国的历史起源。故事的发生地正是著名文学家徐志摩的坠亡地。回到1931年,佛公店百姓谈婚论嫁,照旧要遵循自古以来的老规矩,透视着乡土世界的古朴底色。恰恰就是在那样的环境中,猛然间出现了一位闯入者——现代婚恋。 ↩
  9. 相关探讨,可参见[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董书慧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96-397页;许倬云:《万古江河:中国历史文化的转折与开展》,湖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45-347页。 ↩
  10. 孟繁华、程光炜:《中国当代文学发展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96-300页。 ↩
  11. 周先慎:《中国文学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63-364页。 ↩
  12. [法]韦伯:《人类学简史》,许卢峰译,商务印书馆2020年版,第268页。已经佚失的各种传统规范和信仰。后来几经考虑,那些规范和信仰在民间依旧具有生命力,俯拾即是,而写作的导向中原本就隐含着要去追溯它们的历史和文化起源,以至于重拾便是追溯,故此更愿意把本人作品命名为溯源文学。 ↩
  13. [英]库珀:《人类学与人类学家》,沈沉译,商务印书馆2021年版,第257-258页。 ↩
  14. 本人作品中囊括诗歌,但把诗歌放在了故事中。写作诗歌的目的,仍是为了衬托故事。 ↩
  15. 在《天鹅绝唱》中,本人曾借着故事人物之口,点评我国古代各种经典文学读本的写作方式,把《聊斋志异》归入炒豆式写作,把《金瓶梅》归入煮粥式写作,还曾把《红楼梦》归入园主守园式写作,把《西游记》归入糖葫芦制作式写作,把《三国演义》归入养鱼式写作,把《水浒传》归入牧羊式写作,把《儒林外史》归入接力赛组织式写作。详见拙作《天鹅绝唱》,上海三联书店2020年版,第194-195页。 ↩
  16. [德]格林兄弟:《格林童话》,王丽平译,商务印书馆2024年版,第12页。文艺在民间流传的遗留物。 ↩
  17. [英]伊戈尔斯通:《文学为什么重要》,修佳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16页。 ↩
  18. 周先慎:《中国文学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63-364页。正是出于以上两方面思考,本人一直比较喜欢写作长篇。所谓最低限度的虚构,即是立足于调研,落笔成文并非零起点式创作,而是在做辑合工作,把百家事放在一家说。如果把百家事放在百家说,甚至把一家的百事写成百篇,并且不做通贯性主题提炼,只借家庭成员的关系凝合故事,那就只能诉诸短篇写作,抑或诉诸松散式长篇写作。举凡短篇和长篇,其实都是用以承载故事的叙事框架而已,故此最低限度的虚构同样只是一种文学叙事框架。有必要强调的是,童话故事有其虚构底色。既然民间原有虚构类故事在流传,那么本人转述虚构故事其实仍旧算是在忠实地记录民间风貌。 ↩
  19. 万建中:《民间文学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329页。 ↩
  20. 项飙:《跨越边界的社区》,生活书店出版有限公司2018年版,第454-455页。为一种历史文化,古今赓续。它若只能供人批判,反倒会让问题探讨变得极其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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