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之事说大就大,说小就小,端赖一颗
心的膨胀和收缩,还有两颗心的碰撞。尽管法不诛心,但心境总会成为人们求爱追爱行动的内在支撑,故此有必要追问法律到底能覆盖爱情故事的多少情节?俗语有言,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此言虽然有些粗鄙,但已经点破了谈恋爱的目标在于结婚,而结婚恰恰属于法律必然要去规制的事项。不少诗词透视出,恋爱容易导致双方心绪浮动,要么能提携生命历程,要么会把生命历程搅乱,因而只谈恋爱不结婚难免具有“耍流氓”的嫌疑,哪怕其间并不带有恶意。
法律规制结婚的意义,无非是要维护谈恋爱的结果,让一对夫妻的婚姻释放出足够的排斥第三人求爱干扰的效力,尽量避免陷入失序状态。谈恋爱时,双方通常会丈量彼此的心境。甚至可以说,心境丈量是双方谈恋爱的必备操练,构成了是否结婚的先决条件,属于结婚的前奏,那么心境丈量在法律的层面上又会具有怎样的指向,亦是接下来要探讨的问题。
,到了《老蔫完婚》中,1
穿着随意,怎好回家见孩子?徐某却说,我穿着旧衣服是想让你寻找一下我从前的影子。马某想带着徐某到处去转转,熟悉熟悉环境,提高提高审美品味,谁知徐某却死活不想去。马某还想带着他前往商场购买新衣服,怎奈他一再拒绝。
说来说去,冲突越甚。徐某开始揣测马某极有可能已经变了心,生怕结婚无望,白跑一趟,随即直言自己带了一身新衣服,一直在包里放着。马某劝他赶紧换上。徐某带来的新衣服原本是给马某准备的,只为检验检验马某到底有没有变心,自己却跑到厕所穿在了身上。
片刻工夫,就以老太太的装扮出现在了马某面前。马某恰恰没有识破。徐某一问刚才那老头是你什么人,二问你还想不想跟人家结婚,三说人家让我捎话,已经打道回府。马某一听,直言那是我老伴,怎能往回赶,我们即将结婚。徐某发现马某没变心,就摘帽子还原了面容。马某简直哭笑不得,最终还是要带着徐某去商场购买新衣服,徐老蔫没再拒绝。
显而易见,一对恋人许久未见,再次谋面时,一方的着装、口音、审美品位乃至整体性的姿容状态,早已在另一方不在场的情况下全都发生了变化,另一方不可避免会恐慌。最关心的问题自然而然就只剩下了层层外表包裹下的那颗心有没有发生变化。只要心未变,就还可以续谈婚恋,可见心比任何事物都重要。
所谓心,绝非只是物质性的一团血肉脏器,而是承载着情和爱的一种容器,甚至属于全盘精神的滋生地和源发地,适宜称作心体。因其无所不包,供应着人们的冷暖感受,还有爱与不爱的价值抉择,故而有时直接就是情和爱的代称。如果说各种言行的操作原本都会受到内心判断的调度和指挥,那么心体还属于指挥信号的发射地。外表如何,通常都会映衬出内心的状态。
人们存身的整体性外在社会环境又何尝不是一种强大的存在。区区身体,简直就是内心与外在环境的夹击地带。面对外在环境对人们的塑造,内心难免会与它展开领域抢夺,甚至还会发生对垒。人们到底是要无条件地接受外在环境的侵蚀,放低自身姿态,随波逐流,还是有条件地进行选择,只会择善而从,终究考验着人心做出怎样的抉择。内心依旧,其他方面发生更改,无疑可以算是折中策略。
尤其是入乡随俗,何以有必要,无非是因
同时,入乡随俗还可以为日用常行提供方便。例如前去购物,口音不同,本身意味着沟通不便,因而主动学习当地口音其实就是要让当地口音释放出同化外来人员的力量,促使口音作为当地习俗的一部分可以对外来人员产生规范性和约束力。换上一身与城市环境相匹配的穿戴衣物,更可以让当事人越发融入城市人群。况且穿着正式亦是人际交往的基本礼仪,表达出的是对对方的高度正视和尊重。潜台词在于我来见你早有准备,并非冒冒失失随意赶来,而是带有足够的诚意,想要跟你展开更加深入的交往。深究其里,即是以我的心中有你作为前提预设,借力于潜在的二人结构对自我展开严肃的规训,抛开随意着装时对自己的放纵,以便于把自己妥当地嵌入二人结构,并且以谨慎的态度把自我规训带入到接下来的交往中,增强交往的仪式感和规范性,促使你我在互动时皆能感受到舒适乃至合宜,把交往推向双方都能满意的状态。
故事的戏剧性就在于徐某还生活在过去的时空中,马某则已经生活在崭新的时空结构里。两颗心的碰撞蕴含着新与旧的对垒、过去丨激声特邀丨爱情故事的法律覆盖与心境的丈量与现在的对决和两种世界的再度磨合。在马某看来,一切都还如同以往,就徐某的感受来说,简直恍若隔世。以心揆心,徐某表面上是要掂量掂量自己在马某心中的分量是否早已打了折扣,实际上是要丈量丈量自己的心境与马某的心境是否早已拉开了距离,到底拉开了多远的距离,是否还有可能再彼此靠近,直至心心相印。
如果心真的只是一团物质性的血肉,反倒还好掂量,又何须丈量。恰如某些诗词所言,既然爱的分量重于死,未尝不能为爱剖心再称重。关键问题是,心体具有极强的主观性,无法借秤掂量,几斤几两全然不等同于秤杆上的数字,因而只能丈量。如何丈量?故事中采取了迎接第三人出场的策略。第三人若是果真属于双方之外的路人,把丈量结果告诉徐某,又该如何确保结果真切?即使完全真切,仍是未必带有温度,因而由徐某自己扮演第三人恰恰属于最佳策略。一则可以假借第三人的口和耳探知马某的心境,二则还可以让自己始终都在场,确保探知结果真真切切带着温度入耳入心。丈量结果如何,完全可以借用儒家的相关论断做出展示。因为两位当事人的立身态度原本就高度契合儒家论信论心。
,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表面上看去,孔子意在强调言出必行,说到做到,要讲信用,断不可只是夸夸其谈,要以言行不一为耻。一言既出,那就要拿着自己说过的话约束和规训自己,促使后面的行为追随、承载和落实此前的言论。相较于夸夸其谈不费吹灰之力,以行载言则未必那么容易。若是果真能言行合一,自然可以确保他人对言行者产生明确的高度信任,堪称无形的加冕。如
果言行不一,除了会致使自己陷入言行支离的混乱状态,恐怕还难以取信于他人。面向他人的任何一种言说,极易被他人视为毫无意义和缺乏真实内容的空头谈吐。深究其里,此前的言与此后的行,一旦在时空上拉开了距离,就难以确保社会环境中的某种事物不会填充进言行之间的空档,即此前的社会环境未必会与此后的完全等同,而人们难免会根据社会环境的时空变换自我废弃此前的言,不再将其化为具体的行。若能历尽千帆还要让言行合一,必然需要以勇猛的心力突破种种不易,足可以称得上难能可贵。
孔子又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论语• 为政》)此言更是点破了守信属于人们理应具备的道德资质。若不守信,就如同大车小车上没有驾车的輗軏横木,即使车仍是车,但缺乏行驶的基本条件。3
儒家论心尤以陆王心学为要。宋儒陆象山曾言,收拾精神,自作主宰。万物皆备于我,有何欠阙。当恻隐时自然恻隐,当羞恶时自然羞恶,当宽裕温柔时自然宽裕温柔,当发强刚毅时自然发强刚毅。(《象山语录• 卷四》)
昭昭此言,无非是在强调,任尔东南西北风,我却依旧如故,岿然不动。即使身不由己,都要挺立我心。做不了我身的主,难道还做不了我心的主,而我心还可以调试我身。满世界的纷纭,要涌入我耳我眼,的确不是我身能控制的,但可以由我心再对我听我见做出色彩和意义的重构。是万物皆备于我,而不是万物远远高于我,我未必会受到万物的宰制。只要以我和我心作为主宰,就可以收拾整备胸腔和脑际的全盘精神。除却恻隐羞恶等,当发强坚定时自然发强坚定,那便是高高举起自我的主体性。
象山常以接传孟子儒学自诩。学者指出,象山心学可以算是纯粹化和简易化的孟子儒学。4
象山的论断其实并非只是接续孟子。按照孔子的说法,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由己二字强调的又何尝不是人的主体性。只要守住了主体性,那就维护了本真的自己。不染污烟,不惧尘烂。纵千帆过尽,犹知归处;历百酒飘香,仍识去途。哪怕入乡随俗,都只是要让风俗备于我,而不是自我抛弃原来的心,前去追逐浮泛的易逝繁华,反倒是要让自身原有的主体性喷薄而出,在时移世易中让心体变得越来越坚实。
明儒王阳明曾言,知犹水,人心无不知,如同水之无不就下。决而行之,无有不就下者。决而行之者,致知之谓,即知行合一。(《王文成公全书• 卷八》)就此看来,人心有何不知,让知化为行却未必容易。明明知晓某
阳明又言,良知自知原是容易的,只是不能致那良知,便是知之匪艰,行之惟艰。(《王文成公全书• 卷三》)此言无疑点破了知易行难。阳明还曾指出,一念发动即是行。发动处若有不善,就将不善之念克倒,须要彻根彻底,不使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卷三》)无可辩驳,心体堪称主导,心中如果生出不善,那便犹如水流就低,还如何确保行为属善,因而心中的一念发动早已算是源头性的行为实施。确保源头无恶,即可让各种言行举止尽善。
阳明又言,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圣贤教人知行,正是要安复那本体。(《王文成公全书• 卷一》)就此看来,行以知为主导,知便统辖着行。
行始于知,知成于行,以行载知运知。二者并非两截式的起点与终点的关系,而是始终合为一体、牢牢绑定的关系。表面上的知行不合一,实际上只是未知。若是果真知,怎会让知行不合一。背后则是心体对知的供应,由知到行便是由心到行,至此心体就实现了对知和行的全面统辖。
反观言行合一,孔子口中的言之不出,无非是指不轻易发言。关键问题就在于,如果为了一言既出必须落实为具体的行,只发轻言而不发重言,无疑就降低了发言人发重言并且还要努力落实的积极性,而发重言未必等于一定不能获得落实。在轻言与重言之间徘徊游移和抉择,如何确保不会出现言不由衷的情形?
知行合一强调的知与行,其间的跨度不可谓不大,囊括着由心到知,由知到言,由言到行。知行合一恰恰是要以源头的善意统摄一切,即丨激声特邀丨爱情故事的法律覆盖与心境的丈量可确保言为心声,言不叛心,无需言不由衷。
哪怕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频发重言,不妨通过双方交谈确认接下来落实哪些言论,只要不会失信于人,仍可算是守信。如此说来,知行合一完全能覆盖言行合一,阳明之论对孔子之论做了扩展。
只要心体稳如泰山,坚不可摧,何止可以确保此后的行能落实此前的言,还可以确保言与行免于被打成两截。6
,两小无猜,当可免去心境丈量。一起长大便是彼此参与了对方的生命历程。因相互熟知,何须胡乱猜测乃至揣度。关键问题在于,一对老年男女曾饱尝离别之苦,并没有全盘参与对方的生命历程。再次谋面哪里还能尽尝欢乐之趣,反倒像童男童女那样做起了猜丁壳式的游戏,而这又未必是对童年的回归。在爱恨交织中,不曾像某些诗词那样,拿生死说事,亦未表明一定要让爱情感天动地,而是只想直面朴素却又生动的生命历程。在此种层面上,爱情完全可以被定义为一对恋人对彼此生命历程的参与。它的发生,并不意味着双方都曾受到己心的捆绑,反而算是对心的释放。
正是在分别释放时发生了碰撞,决定着你
心我心的向外投射并非全无任何边界,断然不是要以我的心裁撤你的心,或者以你的心取代我的心,更不是要让两颗心完全合一,而是要在言语对话和行为互动中达致心心相印。所谓相印,正是以并存作为前提,分别让各自的生命历程保持开放,实现内心境况的彼此相知,不瞒不欺,以相互吸引作为动力,最终达致你心我心的大幅度重合。说得形象一点便是,我的胸中一直有丘壑,你的眼里始终有星河,任凭波澜起伏,唯愿你心我心永世不隔。
见于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兼言自愿和自由,无非要挺立婚恋自主权。自愿指向的是双方互动不可带有任何强人所难的成分,自由指向的则是双方都有权利排斥被捆绑乃至被强迫,确保和助推各种互动皆立足于各自的意志。如果说自愿互动属于婚恋交往的内在构成,那么自由则致力于提供外在的保护。二者共存,足以昭示出婚恋双方具有充足的互动空间。正如故事所示,唯有彼此丈量心境,方能检验出一对恋人在自愿和自由的互动中是否已经达致心心相印,最终结婚则属于心心相印的结果。
知行能否合一和言行是否不二,正是彼此要去丈量的心境的内容。在双方都需要高度挺立各自主体性的语境中,心心相印的达致的确并非那么容易,难免还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展开磨合。就此看来,法律上言说的自愿和自由无不可以囊括儒家强调的主体性。经由知行合一和言行合一达致的心心相印则属于婚恋自主权的内在构成,彰显着儒家的相关论断能成为权利的内容。
同时,正是人们的知行状态、言行状态乃至心境塑造出了爱情故事的百般样貌。痴男怨女或多或少都会纠结于此,但法律关注的只是心心相印的结果,即一对恋人只需向登记机关表明已经达成结婚的合意,即可缔结为夫妻。
至于合意的达成过程,则不属于法律必须调整的范围。7除非双方在恋爱的过程中发生了一方侵害另一方某种权利的事情,法律才有必要出场。即便如此,依然只是把侵权当作普通案件来处理,并不会让处理结果完全殊异于其他侵权案件。双方的恋爱关系顶多只能算是案情发生的背景和事由,断不会让它们全盘覆盖其他情节。
即使双方婚前曾达成婚约,但婚约不具有充足的法律意义。一方毁约,只要此前的互动不曾涉及财产流动,法律就不便于对毁约方予以制裁。若曾出现财产流动,难免只会将其视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因为在法律看来婚姻的缔结并不以双方婚前展开财产流动作为必备条件,而是仅仅要求双方凭借合意必须办理登记,于是财产流动只属于习俗或者道德调整的范围。
总而言之,法律固然力挺自由婚恋,却又只把发力点锁定在双方的结婚登记上。由恋爱到结婚,还存在或快或慢的发展过程。诸如以怎样的状态恋爱,彼此如何丈量心境,最终是否结婚,到了法律的层面上,指向的皆是婚恋自主权。自主权存在的意义,并非是要确保双方一定结婚,只是在于维护恋爱自由和结婚自愿。既然法律对爱情故事的覆盖带有谦恭属
性,那就更是凸显出了以心境丈量为内容的故事演绎只与儒学相关。尤其是恋人之间对心心相印的追求,总会契合儒家论信论心,说明儒家关切的事项反倒可以促成婚姻的最终缔结。恋爱之始,婚姻之成,犹如知行合一,并非两分的起点和终点,而是由源头的内心之爱助推了相恋,再由相恋助推婚姻,贯穿在其间的正是始终如一的情和爱。那句粗鄙的俗语,话糙理不糙,何尝不能算是承载着阳明心学的主旨。
毫无疑问,当代爱情故事的演绎和婚姻的缔结通常得益于当代法律与传统儒学的共同塑造。就其间的分殊来看,法律不便于出场时,儒学仍会出场,表明儒学在出场的位次上总会优先于婚恋自主权。相较于儒学可以全程参与人们由恋爱到结婚的过程,法律则只是对爱情故事做了节点式覆盖,即只是选取故事演绎的部分情节展开点状调整,而难以做到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全部囊括。儒学的浮现可以确保由恋爱导向结婚,尽力弥合二者基于各种原因出现的分离,更是法律无法企及的。显而易见,儒学作用于婚恋的意义要重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