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是中国货币史上最为复杂一段时期,
也是历来研究上的难点。传统上认为唐朝正处在一个由自然经济到货币经济的转型阶段。1
而钱荒问题在安史之乱后的藩镇割据、两税法改革等大背景下受到催化,孕育了中晚唐货币史上的诸多难题和形形色色的制度,如虚估实估、飞钱、省陌、盗铸、金银货币化等等关键性议题都与唐代钱荒现象之间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用法最早是见于北宋大臣余靖在庆历三年(1043)2
可以发现,“钱荒”本是一个适用于宋代的财政状况的概念,在明清之际才逐渐被人用来形容中晚唐“钱重物轻”的问题,但一则词例不多,二则并无明确定义。直到进入20世纪,研究唐代“钱荒”问题的著述如雨后春笋般丰富起来之后,学界对于“钱荒”的定义才逐渐清晰,这一词汇遂成了唐代经济史上的重要概念。但必须指出的是“钱荒”用于指代中晚唐经济现象毕竟是一个后生概念。虽然使用起来比较方便,但是否完全的妥帖恰当,学界对此也颇有争议。所以鉴于近些年对于“钱荒”这一概念的运用日渐增多,研究也逐步深化和完善。笔者认为,有必要对钱荒问题的定义、始末、原因、政府应对这四个方面的措施,结合学界已有成果进行一个较全面的梳理。
黄成对钱荒的解释与定义可谓影响颇为深远,他认为:“钱荒,是金属流通货币相对不足而引起的一种货币现象。”此外还就钱荒的主要表现形式进行了论述:“通货紧缺,钱重物轻,货币购买力上升,物价急剧下跌。”7
方钱也对唐代钱荒的相关概念做了较为清晰的界定和源流分析,认为“钱荒是由于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少,钱币升值物价急剧下跌,商品滞销或者价低的经济现象。从这个意义上来
9999以上三说基本是将“钱荒”等同于钱重物轻现象。学界对此也不乏相关的争论,如魏道明就认为“钱荒是指铜钱短缺,市场上筹码不足”,而“钱重物轻与钱荒并不是同一个概念……钱重物轻的记载,反映的并不是钱多或钱少的问题,而是同时作为货币的钱帛之间的比价波动问题”。10
,主要仍是因为对钱荒的界定不同而导致的。黄成认为钱荒始于贞元时,自德宗至文宗六朝。11
除此说外,学界亦有人认为钱荒不是两税法之后才出现的,如乔幼梅即认为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刘秩提出“钱重物轻”后即出现,15
而钱荒下限,《新唐书》以为:“盖自建中定两税,而物轻钱重,民以为患,至是四十年。”16
19综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将钱荒定义为“因流通中金属货币缺乏,导致钱重物轻”这一概念时,可以确定唐代“钱荒”问题的凸显大体始于两税法实行之后,主要在贞元二、三年间,此后愈演愈烈,直至武宗灭佛,以铜像铸钱后稍有缓和,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一直到懿宗初年,因天灾人祸而导致了物价非常态的暴涨,致使失去了继续讨论钱荒问题的基础和意义。
才出现,但是金属货币的匮乏却是早已有之了。据学界既有研究,对于“钱荒”问题的成因可归纳为如下几种解释:
1 . 铜的缺乏损耗与铸币成本过高铜是金属货币的主要原料,铜的缺乏将直接导致的铸币量低下,故而铜荒对于钱荒的影响也尤其的大,论其原因有三。其一是佛教用铜过多。有唐一代佛教极盛,而法器、佛像无一不需要大量的铜。
其二是闾井送终之唅。黄成认为,唐代盛行厚葬,从大量出土的铜镜和铜币的报告可看出,作为随葬品而积少成多的铜的使用也是铜荒的一个原因。20
从铸币量考虑,不仅唐代历年的铸币量都很低,平均铸币量仅为17.5万贯,而且总体还呈下滑趋势。(见表1)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则常因或因人工、运输、含铜量等问题导致铸币成本过高,不得不关闭某些铜矿,李锦绣甚至认为唐后期政府铸钱无利可图,铸钱与其说是财政收入,不如说是财政支出;22
表 唐代岁铸币额统计表()时期 开元中开元年天宝中代宗德宗宪宗穆宗文宗宣宗岁铸币额(万贯). . . . 不及.2 . 铜币的囤积和熔铸随着铜价的上涨或假币伪钱的泛滥,多有私家贮钱的现象。李翱在《疏改税法》中就提到:“由是豪家大商,皆多积钱以逐轻重。”25
而铜币熔铸的主要诱因是铜贵;因为“铜贵”的影响,将铜铸成铜器的利润远大于盗铸等活动。当时“潜将销钱一千为铜六斤,造写器物,则斤值六百余”如此一来,铜在一熔一铸之间,价值陡增3 、4倍之多。所以有“其利
既厚,销铸遂多,江淮之间,钱是减耗”的现象,对“销钱为铜者,以盗铸钱罪论”。28
292929293 . 两税法及杂税的催化从唐人陆贽开始,传统观点大多认为两税法颁行是钱荒问题产生的重要催化剂,甚至是最主要成因。如韩愈在著名的《钱重物轻状》中提到:“人不能铸钱,而使之卖布帛谷米,以输钱于官,是以物愈贱,而钱愈贵也。”30
李翱也认为“推本弊乃钱重而督之于百姓之所生也,钱者,官司所铸;粟帛者,农之所出。今乃使农人贱卖粟帛,易钱入官,是岂非颠倒而取其无者耶?”31
4 . 商品经济的发展学界关于商品经济发展对钱荒的影响有两种观点:其一是从整体性视角进行观察,如黄成认为安史之乱后唐代商业水平已发展到新阶段,而货币总额没有增加,所以钱荒是货币流唐代钱荒问题述论——兼论钱帛关系下的钱重物轻通规律对人们的惩罚。32
34343434其二是注意到广大农村地区的商品经济问题,叶世昌否定可以通过增加钱币数量来解决钱荒问题,认为“货币经济的发展程度并不单纯由货币数量决定。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不高,即使多铸钱,钱也不可能更多地流到农民手中。”35
5 . 绢帛货币地位降低、 铜钱使用范围扩大绢帛的货币地位降低首先是在人们在观念和实践上对法定支付手段的变更,黄成就认为唐中后期南方丝织业和茶业的贸易迅速发展,但置身于绢帛主要产地的南方,商人自然不会希望是绢帛支付。赖瑞和则认为“以钱估价,最为精准。因为钱是十进制;更重要的是,钱可以细分为很小的单位。”36
6 . 藩镇割据、 经济流通受到阻碍沙一认为我国独有的政治状态左右着市场,因而引导了钱荒的发展势态。40
又比如杨心珉在其专著中,对于肃宗、代宗时期的币值变动与中晚唐的钱荒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又结合诸家观点,提出“相对于信用机关的缺失,铸币权的旁落无疑使政府从根源上丧失了对于货币资源的控制,而这一问题与“钱荒”现象的关系,应该是更为密切的。”并且认为“中晚唐时期的地方势力可能还采取过更加极端的方式维持通货不足的局面。”44
7 . 铜币的外流也是黄成提到,对外贸易中有一定量的铜钱支付充当平衡差额的职能。根据出土情况推测,唐朝铜币输入日本的不在少数,甚至有部分输入到了阿拉伯。此外铜镜、其他铜钱,以及铜材料本身都有被输出的记录。45
8 . 主动性货币升值持这一看法的目前只有辛瑞、杨红丽,他们认为唐朝的绢帛货币每年都以官方互市、赏赐、贸易等形式向西输出,但“不存在货币数量平衡机制”,因此唐朝输出了境内的法定货币,通过绢马互市等途径, 从西边和西北边换回的主要是被视为大宗商品的马匹等物,这些物品无法作为唐境内法定货币的来源,而通过各种途径向西输出的绢帛,一般会被运送至丝绸之路沿线更为宽广的地域, 不会再大量回流到唐境内。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唐境内的货币供求关系平衡, 如果其他条件不变, 那么大抵只能通过货币升值这一条途径来实现了。因种种原因导致的德宗后的“钱荒”现象, 应该包含绢帛向西输出这一影响因素了。46
以上九条对于钱荒的成因或钱荒催化因素的分析,似皆有可取之处,也都有文献材料作为支撑,只是影响力的大小有所不同。从经济学角度,我们可以将这些解释归纳为三大原因:一是货币数量不足;二是流通效率的低下;三是货币需求的增多。
当然,任何历史现象的成因都非单维的,而是在某种历史合力之下形成的结果。钱荒的出现必然不是某个单一因素的影响,只是其中有主有次。此外在不同时期中钱荒的外在表现和主导因素也可能会发现变化,因而大部分学者对于钱荒的成因探析也倾向于采取一种开放式与综合性的思维,由此才能一窥唐代钱荒问题的全貌。
,一言以蔽之,即导致了钱重物轻的现象,大大影响了百姓的日常生活,加重其负担,同时也阻碍了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故而自两税法颁行不久,中央政府察觉此问题以来,为解决钱荒进行了多种尝试,民间也有一些自发的措施来应对这一问题。统共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1 . 增加铸币量首先是多开新矿或复兴废矿,如建中元唐代钱荒问题述论——兼论钱帛关系下的钱重物轻年(780)时韩洄“兴洛源故监,置十炉铸之。”宪宗时在飞狐故监“月铸钱三十万”。48
其次是“所资众力,并收众铜”,具体则如收市民闲铜,让州郡铸钱等,再如武宗时废浮屠法,熔“铜像、钟、磐、炉、铎”等为钱,既是增加了铸币量,也是提高货币流通速度方面的尝试。但这一措施的作用有限,最关键的原因的铸币成本过高,杨心珉也提到安史之乱后:“在运费和铸本的双重压力下,再度扩大生产规模的江淮地区官营铸钱业的维系难度较此前更加巨大,而饱受战火摧残的国民经济已不能容纳这一系列入不敷出的庞大机构的存在了。”49
2 . 对绢帛本位的支持唐代实现钱帛并行之法,唐廷曾不止一次地改革税收制度,由征钱向征物靠拢,对绢帛本位的政策支持,减少铜币需求量。这不仅表现在两税法改革之中,如宪宗末年有奏“今若两税纳匹段,或虑兼要通用见钱。”而且还直接“出内库钱五十万贯,令两常平收市布帛。”50
进而缓解铜币的短缺,稳定物价。3 . 提高货币的流通速度唐代文献中常见禁造铜器等诏令,如“贞元九年正月……伏请准从前敕文,除铸镜外,一切禁断”;53
56565656这两大措施都是为了确定铜作为货币的基本用途首先得到保证,用经济学的视角来看,也即提高货币的流通速度,试图从货币流通领域解决钱荒问题的尝试。叶炜认为“元和七年(812)议之后的宪宗货币政策,整体说来是从货币流通入手,围绕‘发公府之朽贯,禁私室之滞藏’这两方面而制定的。”穆宗至文宗期间的货币政策,甚至武宗灭佛,都不过是对这一政策的践行。57
584 . 虚实钱、 虚实估的政策虚实钱也与钱重物轻密切相关。且如李锦绣所说,唐后期财政上的许多棘手问题的产生(如两税折纳、盐铁记账、内外官俸差异、和籴、和雇、宫市弊民等),也都以虚实钱为根本原因。
虚实估最早产生于盐法之中,两税制定时沿袭了盐法的估法,故而建中之后,百姓按省估纳两税,商人按省估纳榷利。60
61616161其实虚估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代替了唐代中前期“大钱”的“权其轻重”作用,它们都能部分缓解中央的财政困难,并且对货币的价格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只是虚实估相对副作用更小、影响范围更大、更深远,且手段更为灵活。这或许就是肃宗朝乾元重宝后,即使在财政困难或钱重物轻的时期,中晚唐也少有虚值大钱出现的原因。62
5 . 其他各类经济政策唐代出现了许多新兴的经济政策,诸如飞钱、除陌钱、贵金属货币化等,这些措施与钱重物轻问题密切相关,并为解决这一问题起着或多或少的作用。飞钱,亦称便换,可视作一项汇兑制度,曾数次被禁止,但导致了宫中支计不充,物价
转轻的问题,故而唐廷后来索性利用国家的权势干涉便换的物价,达到国家获利、物价上涨的目的,以此来缓解钱重物轻的现象。除陌钱,学界多认为是始于一种交易税。63
64646464;至建中四年(783)赵赞奏议时,缗益为五十文。至贞元四年李泌增收“户部除陌钱”,除陌钱收为每贯四十文,至元和十年增为七十文。而除陌钱也已不再是一种单纯的杂税,而是基于钱币的缺乏,进而产生的短陌现象。65
金银货币化,《隋书·食货志》载:“交、广之域,全以金银为货。”66
曹祥凤认为岭南和西州是金银的两个主要流通区域。因为绢帛的衰落,铜钱的短缺及不便于大额交易,使得金银为弥补这一货币结构的空缺,起着通货的作用。所以唐代末期,贵金属金银逐渐进入流通领域,发挥着部分的货币职能,但并没有取得法定的货币地位。70
李博学从贿赂、物价代表、上贡等十个方唐代钱荒问题述论——兼论钱帛关系下的钱重物轻面总结了唐代金银的主要用途,并认为朝廷禁止金银生产的做法,导致了金银生产的大量减少,社会对于贵金属的储藏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海外的金银通过贸易大量输入;二是铜钱取代金银,进入百姓的储藏范围。因而反倒加剧了钱荒问题。71
中古自然经济向货币经济的过渡阶段,铜币的流通范围应该是有一个逐渐扩散的过程,因为经济、政治、资源等大环境的不同,而显示出比较明显的地域性特点。笼统地从货币的角度来看也是如此,在唐代的几个主要经济区中,岭南是多行金银;西北则是多用布帛;剑南颇自成一体;河东藩镇割据;唯有关中和江淮联系最为紧密。
宪宗时,王锷“奏请于当管蔚州界加置炉,铸铜钱,渐废锡钱。”72
但江淮却不是如此,建中元年因为工用转送之费本倍于利,而被罢裁的江淮七监足以看出,江淮七监的铸币最后是要运往长安的。并且这种联系甚至不仅仅局限于官方铸币的联系,在私铸恶钱的流通上,仍然可以看出两京与江淮千丝万缕的关系。74
那么为什么唐廷要花费如此大的成本将铜
形成鲜明对比的为农村,农村金属货币流通很少,绢帛也非随处可见。乡村自然经济性质较强,对市场的依赖性也较低。然而两税法实行后,乡村之中发生钱重物轻现象渐渐凸显。缴税农民被迫忍受钱重物轻。故而张靖人认为“唐代钱重物轻,时间上从开元天宝之际直至唐亡,空间上有城乡差别和地域差别。交换领域发生的钱重物轻主要在城市和经济较发达、使用铜钱较多的江淮地区,而两税法引起的钱重物轻重点发生在把绢帛作为主要货币的黄河流域。这种地域性又是变动的。”76
”制,
安史之乱前,唐王朝许多潜在的经济问题都被掩盖在歌舞升平的太平盛世中,但随着之后的藩镇割据,加上两税法颁行的刺激,使得钱重物轻问题突然暴露,并一发不可收拾。由此,绢帛与铜币的矛盾也逐渐凸显,一方面因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总体趋势是绢帛的货币地位降低而铜币的地位提高。但另一方面,铜币的总流通量如此的小,以至于无法完全承担起一般等价物的职责,何况铜钱总量增速极慢甚至在减少,而绢帛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则可以大量增产,所以二者的关系也进而演变的更加复杂。
所以本文所谓的从钱帛关系解读钱重物轻现象,即立足于绢帛与铜币同为法定货币的角度,从其地位的消长、数量的增减、政策的变迁等方面思考其对于“钱荒”问题的影响。对于唐代中央政府坚持“钱帛双轨”制,77维护绢帛货币地位的原因,学界历来是从金属货币的缺乏、避免钱荒问题进一步恶化的角度来解释的。但这更多其实是研究者进行分析时的后见之明,站在当时人的立场上来看待此问题,从钱帛关系的视角出发,或许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可以挖掘。
1 . “以少致用” 与 “贱本贵末” 的观念对于当时的统治阶层来说,思考钱帛问题时也很深受重本抑末的观念影响。开元二十二年(734)敕中表现的最为明显:“货币兼通,将以利用,而布帛为本,钱刀是末。贱本贵末,为弊则深”。盖在当时的财政理念来看,钱币仅是一种通货。“磨铸之物却以少致用,顷虽官铸,所入无几,约工计本劳费。”78
一个关键是“以少致用”。这不仅反映当时的财政理念,恐怕也正是当时的经济社会现实。因为自六朝以来的实物货币此时仍然在流通中起主导作用,而初唐以降的太平盛世使得
其二是“贱本贵末”。中国古代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大多“重本轻末”,唐代自然也不例外。但除此之外,若是能站在“钱帛本位”的立场上,会发现当唐人把绢帛作为一种官方认可的货币时,是相当能刺激农民对于农桑的生产积极性,由此促进整个农业的发展。
反之则会担心百姓都去私铸恶钱,导致“去南亩者众,则草莱不垦”。是以由此观之,唐廷始终维系着“钱帛并行”制,不单单是“钱荒”问题产生后为了缓解钱重物轻现象所采取的措施,而是在本末之道这一国家命脉问题上,有着更长远与宏观的考虑。
2 . 财用的运输问题对于中国古代这类中央集权国家,对中央财政的要求也很高,需要将各地搜刮的贡赋尽可能地聚集到政治中心来,才能维系国家的正常运转,保证中央权威。但唐代在关中并无铜监,根据史籍所载,钱币多是由江淮运输而来,因而导致运输成本极高。德宗建中元年(780),韩洄曾上言,“江淮钱监岁铸钱四万五千贯输于京师,度工用转送之费每贯计钱二千是本倍利也。”79
813 . 财用不足问题唐代钱荒问题述论——兼论钱帛关系下的钱重物轻一般情况,对于政府来说,铸币税收入为非常重要的一笔财政来源。在钱帛双本位制下,每年通过租庸调制或两税法征收的大量绢帛都可以作为货币,但是当废除绢帛的货币地位后,大量的绢帛便只剩下商品的作用,不再具有支付功能,对于当时财政体系会造成巨大的冲击。而若是只依靠唐王朝每年那点铸币量和运输条件,连铸币成本都很难收回来。故而唐政府竭力维持着绢帛于流通领域的地位,也是基于财用问题的务实考虑。
,唐廷一方面认为“泉货之法,意在流通”,下令私家不得蓄钱。尤其自元和七年(812)议之后宪宗的货币政策,整体说来都是从促进货币流通的角度入手。但另外一方面,却不断试图通过强制的行政命令手段维系绢帛的货币地位,如贞元十四年(798)李若初奏请“禁止见钱,不令出界”;而元和六年(811)制中要求“公私交易十贯钱已上即须兼用匹段”。82
从政策目标上看,“禁止蓄钱”是为了增加市场上铜币的数量和流通速度,缓解钱荒问题。而“不征见钱”“兼用匹段”则是为了维系“钱帛并行”,保证绢帛地位,本质上也是为了缓解钱荒问题。二者都是为了解决某一个具体的财政问题,但一起推行时所产生的效果反而会造成一定的冲突:一边不准蓄钱,鼓励多花铜币,一边却对用钱进行限制。二者的矛
盾和龃龉也已经暗示了,唐廷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政策是很难起到理想中的作用,真正缓解“钱重物轻”的问题。(四) 绢帛产量与钱重物轻关系以往研究钱重物轻现象时,学者往往更多地站在货币本位上去思考问题,但却常常忽视了在钱帛复本位制的货币体系中,应该从钱帛关系的角度去解读钱重物轻现象。
前文已有论述,唐中后期根据现存数据计算的平均年铸币量仅为17.5万贯,而铜币的囤积、熔铸、外流或因其他因素退出流通领域的例子更是史不绝书。故而在钱帛关系中我们可以说钱币的增长是极缓慢,甚至可能倒退的。
但绢帛并不是如此,朱丽娟将唐后期桑蚕丝绸业的特点总结其为“丝绸生产迅速,产品种类多,质量高,产量大幅度增加。”84
卢华语估算唐后期长江下游丝绸的产量时,通过江淮所出青苗钱343万缗,以青苗钱按亩征收,而大历初每亩10文故,推得江淮耕地3.43亿亩,再权衡赵丰考证丝绸产量“十亩百树五匹绢”之说与元和七年“每田一亩,种桑二树”,得出唐后期江淮丝绸产量每年不低于3400万匹绢的数据,是天宝一年庸调绢的4倍有余。85
李伯重则是以户来推算,认为唐代中原农户每户种桑约50株,可产绢14.4匹。86
当然,以上两组数据都是比较模糊的概念,前者仅是通过一些不知执行程度的制度来不断假设;后者我们计算户数时须考虑中原和江南农户毕竟有别,且不可能都是所有户口都是农户,还有大量未着籍户口,不是每个户口都有田地等等问题。
但这两个数据,或者说估算方式可以给我们一个启发,即整个唐代,尤其中晚唐时期,除非受到天灾人祸影响,绢帛产量是远远大于铜币的。按照假设以唐代生绢每匹大约 380 文的估价计算,88
因此也就不难理解钱重物轻现象的形成——身为法定货币的一种,绢帛的产量并不直接受政府控制,且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生产力进步、人口繁衍、地方资源的开发等行为,都可能会有很大的提高。须知使用钱币交易的方式,因为其自身换算方便、适合进行小额贸易的优点,在中晚唐已经逐渐普及,再加上官方两税法和诸杂税对钱币的征收,更使得金属货币的地位日益提高。
所以当丝绸产量大幅提高时而钱币总量停滞不前甚至后退时,自然会出现两种后果,其一本应是绢帛价值的下降,但这种产量增长并
结语通过对相关史籍以及学界已有成果的整理和反思,可以发现钱荒或者说钱重物轻的现象,是唐代经济史中的一个关节问题。中晚唐那些重要的货币制度、经济现象无一不贯穿在“钱荒”问题的讨论之中。透过对此问题的梳理,可以大大增进我们对于唐代货币史的系统性了解,厘清不同问题间的前因后果。此前学界讨论“钱荒”问题时,往往是从钱币的角度出发,却常常忽视了同样拥有货币效力的绢帛的影响。因而本文在对学界成果进行全面综述的基础上,从钱帛关系的视角入手,从财用的运输、缺乏以及观念上,分析了钱帛并行的原因,尤其强调重本轻末观念对此政策的影响。“禁止蓄钱”与“兼用匹段”两个颇有矛盾之处的政策也暗示了唐廷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政策很难真正缓解“钱重物轻”的问题。此外,我们从货币数量、消费者偏好等角度去解读绢帛的货币属性,可以发现唐中后期绢帛产量的增长,与钱重物轻在中晚唐愈演愈烈有着不小的关联。■晚清地方官如何办理涉奸命案——以《杜凤治日记》《樊山批判》中两案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