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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目光投射与陪伴式教育

丨激声特邀丨未成年人的目光投射与陪伴式教育

未成年人的目光投射与陪伴式教育

期刊信息

2023年第4期 · 总第4期 / P.28

:未成年人的成长格外依赖父母的陪伴和家庭熏染。如何塑造家庭氛围,难有统一的标准。在相关喜剧作品中,父子二人展开了角色互换表演,蕴含着狂欢精神。父母的相处模式不仅会成为子女观察的眼外世界构图,亦会投影至子女的心中。父母当前的相处模式一旦与以往不同,子女难免就会依据自己认可的伦理秩序展开反思。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物质上被照拂的权利和精神上被关爱的权利,但法律无法强迫人们输出情感,故此法律需要与其他事物谋求合作,而其他事物包括儒学。在角色互换表演中,换位思考的达成,蕴含着以心揆心,将心比心,恰恰契合儒家阐发的恕道理念。儒家更是倡导父子意见的二元并立和陪伴式教育。

正文

孔子曾指出,性相近,习相远。前半句指

涉人的先天本性,后半句则指涉后天习染。1

据《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版本第4 条所言,保护未成年人应当遵循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原则,第10和12条又言,父母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责任。迄至2020年版本的第4 、15至17条则言,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涉及未成年人的事项,应当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保护与教育相结合。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氛围,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不得虐待、遗弃或者实施家庭暴力。

出台于2021年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第5 条规定,家庭教育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第17条又言,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加强亲子陪伴,寓教于日常生活,相互促进,共同成长。

显而易见,法律规定有所嬗变,不仅致力于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更倡导人们理应注重未成年人自主性的意见表达。需要追问的正是,除了遇事商谈,未成年人平时还会通过哪些途径受到家庭氛围的熏染?接下来将要借由喜剧故事,重点说明未成年人的目光投射连接着内心秩序的摹写和对外的意见表达。父母的日常陪伴悄然间隐含着子女通过肉眼观察接受教育的过程。追索内在的机理,无不契合传统儒家的相关论断。

张某不免让他们重新表演。一对父子终于进入了互换角色的状态。儿子拍桌子问道,考得怎么样?郭某答道,班内排名倒数第一。儿子又问,以前都是倒数第二,今天怎么成了倒数第一?郭某答道,原本一直占据倒数第一位置的那位同学因拉稀没参加考试,于是我的排名就下降了。儿子斥责道,你怎么上的学?眉毛底下那俩窟窿眼是用来出气的?郭某勃然大怒。儿子又言,敢跟老子顶撞,你要找抽啊?

郭某一听,简直要揍儿子。二人的表演戛然而止。张某赶紧圆场,劝郭某平时多拿出时间来陪伴家人。郭某却说,谁不想陪妻子,陪孩子?关键问题是,如果不投身职场,努力赚钱,怎么养家,养孩子?说着话,无意中从儿子的书包里抖搂出来了一封信。信上甜言蜜语,写满了男性对女性的爱意。郭某难免会猜测儿子是在给谁写信。据儿子交代,其实是爸爸写给妈妈的。只因此前曾问妈妈,时常见不到爸爸,爸爸是不是不要我们了?妈妈告之,爸爸爱家,爱我们,证据就是还给我写过信。自那以后,儿子一直把那封信放在书包里,不舍得还给妈妈。郭某听后,方才开始反思自己平时亏欠儿子太多,决定以后会时常陪伴儿子读书学习。

不难看出,故事中的角色互换表演蕴含着狂欢精神。何谓狂欢精神?据其提出者前苏联文艺理论家巴赫金所言,人们在平时的生活

中,被不可逾越的身份等屏障区隔开来,一旦进入狂欢活动或者类似活动,就会从平时左右着他们的身份关系中解放出来。平时生活中的各种规矩与限制一旦被消解,人与人即可采用坦率的语言,以自由随意的姿态亲昵接触。3

毋庸讳言,其间的潜台词正是,人们通常只能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之外把原有身份架空,等狂欢活动结束,就要回到生活的原有语境中。狂欢并非平时生活的常态,唯有遵从原本依旧的身份关系,才是常态,说明狂欢像是调味品,而非主食。回到故事中,若无张某到访主持,郭某和儿子平时怎会颠倒身份。尤其是儿子,怎会以父亲的口吻发声。郭某亦曾借助于角色互换表演,实现了换位思考,更加深入地了解到了儿子的内心世界和精神需求,并且做了自我反思。

深究其里,就是要让原本的伦理角色发生短暂的颠倒,待表演结束,再回归到原来的角色关系中。由颠倒到回归,目标设定和意义谋求,皆是让伦理状态发生改变,较之以前带有更高的温度。在事态呈现的层面上,当事人的表演是在沿用往事,促使往事被今读今用,但沿用和解读的语境不同于事发当初。往事作为发生在过去的一种既成事实,显然已经无法再行更改,但它被当事人储存在了记忆中,因而可以借助于回忆把它提取到眼前,甚至还能通过复制还原的方式让它原原本本再度呈现。

恰恰就是在复制时,当事人的身份发生了改变,意味着双方分别把自己重新嵌入到了事态发展中,即以表演外的原有角色转变为表演中的崭新角色,让你变成我,让我成为你,促使你我分别以一人之身勘对二人之心。直至你心我心无距离相遇,就为彼此通过切身感受考量对方的心理状况提供了平台和条件。最终达致你对我和我对你的全情式感同身受。

如此说来,往事中蕴含着温度,即是伦理丨激声特邀丨未成年人的目光投射与陪伴式教育关系中原本就蕴含着温度。关键问题在于,怎么去挖掘。角色互换表演正是要助推着当事人针对往事展开意义再生产。所谓再生产,无疑是相对于往事的当初发生而言的。复制出的状态与当初发生状态一旦稍有不同,本身就意味着往事具有可以被重新理解的可能和空间,促使原本被忽略的情感表达获得开显,即是要借助于过去暖化当下乃至未来。因往事再现原本就会成为今时今事,由往事再现带来的情感表达,自然而然会被注入到今日今时的伦理角色互动中,以便于彻头彻尾填补今日今时业已出现的情感缺失。简言之,所谓角色互换,就是要突破平时的伦理规则设定,而且表演中蕴含着能暂且打破原有角色关系的力量,可以助益于伦理秩序的重新塑造。

换位思考乃至感同身受何以能达成?免不了要讲求以心揆心,将心比心,最是契合儒家阐发的恕道理念。何谓恕道,即孔子所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庸• 第十三章》则说:“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此二言,意指我不宜把我自己不想欲求的事物推置给你。潜台词正是,我不欲求的亦是你不欲求的,藉此规制和克免我的行为输出。我以自己如何推断你同样如何,4

正如故事所示,郭某曾疏于陪伴儿子,难道他会接受儿子疏远自己?他曾强调人人都想陪伴家人,只是自己承担着养家养儿子的重担,忙于工作,方才疏于陪伴,意指自己并不想让家人彼此疏远。至于己所欲,能否施于人?如果己所欲者是家人彼此陪伴,而且你我具有相同的观念和需求,那就可以施于人。

如果己所欲者是家人无需彼此陪伴,那就不宜施于人。因为家人未必能接受,例如故事中的儿子,断不接受时常见不到父亲。以心揆心强调的是我要把你装在心里,以我的心考察你的

心,藉此满足你的心理需求。将心比心强调的则是你我的心理承受范围和能力雷同,我岂能让你承受就连我自己都不愿意承受的事物,更不能诉诸强力硬让你承受,以至于让你的心理承受超出负荷。

,只寻求自我的意见输出,难免就会远离儒家,而进入法家的论域。韩非子曾言,亲以厚爱关子于安利而不听,君以无爱利求民之死力而令行。明主知之,故不养恩爱之心而增威严之势。故母厚爱处,子多败,父薄爱教笞,子多善。(《韩非子•六反》)此言明显是在倡导伦理秩序的维系无需加持过多的温情。况且韩非子还曾强调,所谓孝子,不非其亲。此言意指子女理应全盘接受父亲的各种安排,断不可非议,更不可发起挑战,即是倡导父亲具有至高的主导地位,一言既出,子女并无讨价还价的余地,只宜像遵守命令那样把父亲的言谈落实为具体的行动。从父亲的角度来说,无论是己所不欲者,还是己所欲者,无需考虑子女的感受,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达出来,且等着子女无条件接受。

反观儒家,孔子曾强调,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孝经• 谏诤章》)此番论述,无非是在强调意见不一时,争论有益无害。

上至天子,下至普通士人,都需要听取他人的意见,不可独断乾坤,更不宜固执己见。各方皆有必要抱持开放姿态,借他人意见扩充自己的见识,以便于在各抒己见的争鸣互动中作出你我皆能认可的稳妥决议。争论的意义就在于避免决议的最终发布者陷入不义。迄至黎民百姓,居家度日,父母又何尝不需要听取子女的意见。臣僚若发觉天子做事明明即将趋于不义,却不及时提醒,无疑表明臣僚不义。

发觉父母做事不稳妥,子女若保持沉默,终将陷父母于不义,而自己早已陷入不义。大事大争,小事小争,家国天下风气开明,人人都坦坦荡荡,借着争论相互助益,必然会促使天子臣僚或者父母子女在意见表达上终是一体。不争反倒会让双方彼此暗暗孤立,各自成为孤家寡人,哪怕每天都会聚在一起,但无法避免人心隔肚皮,致使聚合难免只是流于表面,实际上却是面和心不和,分别以高低自私的心态谋求独善其身。

再度审视小棰大杖事宜,棰杖一经出现,便表明父母的意见输出带有强力色彩。子女若遇小棰,不妨待过,借此反思自己是否果真犯了错,接受的意义就在于为自己犯的错接受惩罚,并且作为教训,避免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如果自己不曾犯错,恐怕就连小棰都失去了接受的合理性,又何须接受。若遇大杖,直接逃走即可,意义就在于通过具体行动坚守自我的判断,伸张自己哪怕犯了错,都不宜接受过重的惩罚,罚当其错,谋求程度上的匹配,便已足矣。至此便凸显出了父母子女意见的二元并立,何须像法家主张的那样需要全盘接受父亲的一元独断式裁决。

孔子还曾指出,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 里仁》)尤其是其中的谏字,意指劝言,更是指向子女可以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思考和意见,不宜让家内出现父母一言堂的情形。如果自己的意志和意愿没有被父母接受,仍要恭敬父母,不

宜冒然触犯。即使忧愁,都不应怨恨。何以至此,无非是要考虑自己的意愿是否果真合宜或者正确,而且父母的意见表达本来就未必不正确。5

就故事中展示出来的情形来看,郭某曾疏于关注儿子的精神需求,而且脸上曾无慈色,致使儿子胆怯至极,说明家内氛围曾带有法家的流风余韵。经由角色互换表演,一则儿子尽情表达了自己精神需求,二则郭某认可了父子意见的二元双向表达,促使家内氛围逐步趋近于儒家主张。说到底,角色互换表演所产生的效果正是,在让法家退避三舍的同时迎回儒家。甚至可以说,法家认可的父子关系状态是上垂下顺,极具刚性,怎可通过狂欢类活动予以颠倒,因而角色互换表演在很大程度上本身就是背离法家的。

观诸当代法律,同样倡导要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氛围,恰恰与儒家的主张不谋而合,远离法家。论及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正如法律所言,除了不应让他们遭遇虐待等,还需关注他们的情感需求,意指父母不仅要对未成年子女予以物质上抚养,还要予以精神上抚养。

权益保障便同时涵摄着物质权益保障和精神权益保障,即未成年人不仅享有物质上被照拂的权利,更是享有精神上被关爱的权利。关键问题是,法律固然能规制父母的各种行为,避免侵害子女的权益,但无法强迫人们输出情感,顶多只能倡导和强调父母应当给予子女精神关爱。因为法不诛心,无法把自己调整伦理秩序的触角延伸到人们的精神和情感世界。毫无疑问,法律强调的某些事情若要获得落实,无论如何都需要获得其他事物的积极配丨激声特邀丨未成年人的目光投射与陪伴式教育合。鉴于角色互换表演乃至换位思考等原本就契合传统儒家的主张,因而能与当代法律积极配合的理所当然包括儒学。

更重要的是,正如孔子所言,事父母几谏,谏字不仅可以涵盖外在可见的劝谏行为,还指涉劝谏行为的做出以内心的各种考量打底,表明儒家的主张兼顾内外。内在方面一旦开显,可以填补法律在调整范围上的缺憾,外在方面则可以与法律同舟共济,一并作用于家庭氛围的塑造以及父母子女双向的意见表达。

甚至可以说,唯有让未成年人自主表达自己的意见,而不是只成为父母意见表达的附庸,方能确保他们的精神需求在符合己意的层面上获得满足,藉此最大程度地有利于他们的成长。如此一来,传统儒家和当代法律搭配着发力,就会让法律上强调的权益保障具有儒学意蕴。

尤其是未成年人精神上被关爱的权利,无论如何都需要获得儒家的支持,以至于权利的享有和落实皆需囊括儒家的主张,即权利以儒学为内容,儒学以权利为外表。二者一内一外,共塑一体,密不可分,不宜拆解。

,实际上还需要关注到更大范围的家庭氛围塑造。亦如故事所示,郭某无需事先教给儿子如何扮演父亲,儿子自然而然就会依葫芦画瓢,有样学样。前提条件在于,儿子在此前的成长中,一直都在有意无意观察父亲的言行举止,记忆在心。此类现象,同样契合儒家的相关论断。

《礼记•学记》曾指出:“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此言固然是在强调无论学习何种技能,都需要循序渐进,由浅到深。诸如冶匠的儿子学习其父,通常先学习

如何缝制皮衣,射手的儿子学习其父,必然先学习如何运用工具制作弓矢,但同时已经点明了父子的生计谋求蕴含着代际传承,子难免会模仿其父。需要反思的地方在于,良冶之子难道只能继续以冶炼为业?良弓之子难道只能成为绝佳射手?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关键问题是,相较于让儿子离家赴远,去跟随其他人学习某种技能,父亲则近在眼前,而且父亲的每日所行怎可避免会进入儿子自出生以来目光投射的范围,构成了对儿子长期的耳濡目染。儿子的每日观察说不准就是在悄悄接受父亲言传身教,甚至早已沉浸在以父业打底的家庭氛围中。久而久之,心领神会,何止熟识父业技能,恐怕还能掌握父业要领,无形中就构成了对父业的传承。

深究其里,尤其需要考究观察行为本身。它的发生主要诉诸目光投射,6

一副依然在对面,未必能被观察者操控,另一幅恰恰早已投影到心中,继而会激发观察者展开带有主观价值判断的润色。构图中的人物若是父母亲人,难免会在内心里搭接着伦理亲情针对投影进来的构图进行重新塑造,使其带有亲情的底色。

心中的构图一旦不再完全等同于眼外对面的构图,即前者的内容负载多于后者,继续观察对面时,轻而易举就会让前者全盘覆盖后者,促使后者的内容负载亦会实现增设。说到底,眼外世界哪怕是自如和自足的,甚至是冷冰冰的,只要进入了人们的眼睛,而眼中的世界就难以保持原来的样子,不可避免会带有了观察者赋予它的温度。目光投射既是人们把眼外世界接应乃至接纳入心的入口,又是人们展示内心世界的出口。一幅构图一旦经由眼睛进入心中,再由眼睛投射出去,难免就会通过目光把心中的伦理亲情带出去,促使进入眼睛的构图与出自眼睛的构图未必完全一致。

同样是因为亲情,子女自觉不自觉便会向父母投靠,哪怕眼外的原有构图具有封闭性,拒绝观察者进入,但心中的构图毕竟可以由观察者全盘掌控,就会呈现为开放结构,吸引着观察者在想象中进入。长此以往,子女对构图中的景象具有归属感即是对父业具有归属感。

况且未成年人接触到的各种技能学习通常会少于成年人,促使未成年人把目光投射到父母身上时,以父母为主角的眼外世界构图就会强势进入未成年人的心中。毋庸讳言,目光投射具有规训意味,悄无声息就会引导着当事人学习某种技能。甚至可以说,仅凭目光投射,当事人就会为自己铺设出一条由当前走向未来的路径。

相较于人们每天都会睁着眼睛看世界,促使目光投射自然而然即可达成,若想摆脱它,反倒需要付出强大的心力,至少要做到能以视若无睹或者视而不见的态度面对眼前的一切构图,而且还要刻意让亲情与目光投射拉开距离,尽量一直保持分立,表明目光投射会对当事人的成长构成难以挣脱的捆绑。如是之故,目光投射一旦加持着伦理亲情,就极力助推着父辈的生计谋求实现代际传承。

更重要的是,未成年人的目光投射哪怕只是瞄向了父母的某些外观行为,但行为的背后怎会缺少相应规范的支撑,因而未成年人在观察父母行为的同时一并掌握了行为的操作规范。例如冶匠锻打以皮衣护身,即是一种操作规范,良冶之子学制皮衣,学到的其实就是锻打的基本行为规范。即使父母不希望子女成为冶匠,但无法避免子女会把眼外世界的构图挪入内心,以至于可以在想象中把自己嵌入构图。即使无法与父亲并肩锻打,仍是不妨让自己取代构图中的父亲,至于如何身体力行,便只需依循行为规范,模仿父亲的举止即可。积年累月,习以为常,还如何避免把内心构图中的模仿释放至心外,诉诸实际操作。

历经此前观察,包括行为本身和内在规范,都会以知识的面貌存储在心。由观察到模仿,即是由眼到心,再由心到手,而且属于由父母到自己,由知识到行为。久经观察,直至模仿操练,模仿者的举止样态迟早都会状如被模仿者,终致二者如出一辙。显而易见,子女一旦持久地把目光投射到父母的身上,哪怕父母并没有刻意传授某种技能,但子女早已历经熏陶。长期的耳濡目染,一则会让子女入门学习某种技能的时间较早,而且为时较长,二则会促使子女的观摩经验日积月累,助益于缩短入门学习与熟练操作的距离,三则还会促使子女的技能学习和成长历程高度合一,因而子承父业就成为了无需刻意选择但早已久经训练的事情。

依循同样的逻辑和道理,父母的相处模式不仅会成为子女观察的眼外世界构图,亦会投影至子女的心中。父母当前的相处模式一旦与以往不同,子女难免就会依据自己认可的伦理秩序展开反思。转至父子相处,子女原本就参与其中,即使无法成为子女眼外世界的构图,但会成为记忆中的心底构图。父母如何对待子女,则显然仍会成为子女眼外世界构图和内心构图的组成部分。父子目前如何相处一旦与曾经如何相处不同,难免会让子女怀疑自己已经被抛弃,就算血缘关系还在,但伦理关系早已破碎,致使子女无法再在内心中摹写出往常的平稳秩序形态。最终就会因为秩序波动而感到不安,诉之于外,怎可避免想要表达自己的意见,言说自己的内心认可何种秩序形态。故事中的郭某曾把儿子的眼睛视为呼吸出气的器丨激声特邀丨未成年人的目光投射与陪伴式教育官,甚至以抽打恐吓儿子,显然不文明,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亦被儿子学会和模仿。说到底,家人的相互陪伴总会裹挟着子女的目光投射,无形中就教会了子女如何塑造和维系伦理亲情,意指陪伴中蕴含着教育。

盖的关系,因而蕴含在陪伴中的教育即是陪伴式教育。它的发生机理和核心要义,就在于被教育者直接通过目光投射接应和承蒙教育者的言传身教,以“随时随地”作为时间坐标和空间坐标,并不需要刻意拿出一定的时间和开辟出一定的空间确保知识传授的完成,而是伴随着人际相伴,始终内在于日常生活中。直指日常相伴若能无时无处不在,教育活动便会亦步亦趋一并发生。二者紧密绑定,牢不可破。

孔子曾言,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论语• 述而》)此言意指教人育人不到被教育者想求明白而不得的时候,便不去开导,不到被教育者想要说出来却又说不出来的时候,便不去启发。教之以东,被教育者若不能由此推知西,由南推知北,就不再教之。7

孔子还言,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述而》)此言意在强

调,要把所见所闻默记在心,努力学习而不厌弃,教人育人而不疲倦。学而不厌的深刻寓意还在于,被教育者需要秉持开放姿态,随时迎接知识涌来;诲人不倦的深刻寓意则还在于,教育者亦需敞开心扉,把自己掌握的知识全不自私地教给被教育者。8

如是观之,陪伴式教育的真谛在于,父母子女在日常生活中各以开放的姿态相互融入到对方的眼外世界和内心世界,以全身心的感情投入塑造伦理秩序。父母借此能让子女获得的首先便是何谓亲情和如何维系亲情的知识,而知识未必只能以书面文字的形态表现出来,亦可在内心凝结为某些感受乃至渴求,极力助推着造就出以亲密互动为表征的外在行动,至此便不同于学校的教育。

学生进入学校,无疑就是进入了特定的学习环境,以教室作为具体空间,在上课时间聆听老师的知识传授。蕴含在其间的逻辑正是,让学生在特定的时间离开家庭和家人的陪伴,刻意另辟空间,开展教育活动,并不要求师生必须具有家庭伦理关系。反观故事,张某恰恰按照学校的部署,让学生围绕命题写作文,要求写出内心感受。潜台词就是要求学生把内心感受转化为文字表达,前提预设则在于学生在学校的知识学习和成绩考察关联于在家的内心感受,而内心感受本身亦可被视为知识。怎奈郭家的陪伴式教育时常出现父亲缺位的情形,难免会影响到儿子的成绩。

按照孔子的说法,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 为政》)此言意指学与思相互提携,眼中所见即为学,但还需要运思于心。心与眼并用,方能确保所见所学内化于心,继而成为心智的必备填充。9

原本作为被教育者的儿子,在张某的帮助下,反倒通过角色互换表演教育了父亲一番。正如《礼记• 学记》所言:“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知困然后能自强,故曰教学相长。”此言意在强调,育人者本身亦是学习者,学习者亦可成为育人者,即各方的身份不宜固化,而是理应保持开放。

只要当事人知晓自己还有不足或者自己所学所教未必总能通达,何惧继续学习,更无需自大,有必要一直秉持开放姿态迎接知识涌来,而且亦可向曾经的被教育者学习,藉此助推着你我共进,方能各有进益。

况且儒家原本就倡导父母子女的意见可以呈现为二元并立。父子互教,只要能教学相长,那就未尝不可。因教者所教和学者所学皆可立足于日常陪伴,而且教与学的内容亦可在日常陪伴中寻见,尤其是故事中的那封书信,出自父亲的手笔,何止支撑着母亲的情感需求,还被儿子需要,由儿子转至父亲,更是助推着父亲自我反思,于是教学相长同样可以归属于陪伴式教育。

探讨至此,不妨借用《论语》全书的开篇记述做出总结。孔子曾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追索其意,学字是指后觉仿效先觉;时字是指随时、时常等;习字则是指练习、演习、温习等;说字同悦。经由目光投

射连接起来的内心省察,如果发现昨天的仿效到了今天有所变化,那就需要在践行的过程中继续学习,因而不仅要学而时习之,更要习而时学之,学与习循环往复。事情总是在变化,故此必须要天天时时学习。唯有好好学,好好习,而且天天学,天天习,方能确保昂扬向上,备感愉悦,就此所要表达的正是学习的时间场域或者频率。

紧接着,孔子又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朋字是指志同道合者或者友朋,而且同门曰朋,说明孔子主张要在与朋友的交往中学习,无疑是在强调学习的空间场域。相较于朋友既然能远来,那就能远走,且来且走,表明向朋友学习极易陷入离散状态,家人通常就在身边,而且皆以共同的家作为归向,于是更有必要把家人的相互陪伴锁定为学习的空间场域。把空间场域和时间场域或者频率结合起来,那就是要时时处处置身于你我的日常相伴且学且习,直指陪伴式教育最好一直都属于眼前或者当下的此在。■

注释

  1. 按照朱熹的注解,此所谓性,兼气质而言者。气质之性,固有美恶之不同矣。然以其初而言,则皆不甚相远。但习于善则善,习于恶则恶,于是始相远耳。(《论语集注》第260页) ↩
  2. 本作品首播于中央电视台2003年春节联欢晚会,作者为王承友和朱积敏。内容摘要:未成年人的成长格外依赖父母的陪伴和家庭熏染。如何塑造家庭氛围,难有统一的标准。在相关喜剧作品中,父子二人展开了角色互换表演,蕴含着狂欢精神。父母的相处模式不仅会成为子女观察的眼外世界构图,亦会投影至子女的心中。父母当前的相处模式一旦与以往不同,子女难免就会依据自己认可的伦理秩序展开反思。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物质上被照拂的权利和精神上被关爱的权利,但法律无法强迫人们输出情感,故此法律需要与其他事物谋求合作,而其他事物包括儒学。在角色互换表演中,换位思考的达成,蕴含着以心揆心,将心比心,恰恰契合儒家阐发的恕道理念。儒家更是倡导父子意见的二元并立和陪伴式教育。 ↩
  3. [俄]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白春仁、顾亚铃译,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76页。中,被不可逾越的身份等屏障区隔开来,一旦进入狂欢活动或者类似活动,就会从平时左右着他们的身份关系中解放出来。平时生活中的各种规矩与限制一旦被消解,人与人即可采用坦率的语言,以自由随意的姿态亲昵接触。 (1)毋庸讳言,其间的潜台词正是,人们通常只能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之外把原有身份架空,等狂欢活动结束,就要回到生活的原有语境中。狂欢并非平时生活的常态,唯有遵从原本依旧的身份关系,才是常态,说明狂欢像是调味品,而非主食。回到故事中,若无张某到访主持,郭某和儿子平时怎会颠倒身份。尤其是儿子,怎会以父亲的口吻发声。郭某亦曾借助于角色互换表演,实现了换位思考,更加深入地了解到了儿子的内心世界和精神需求,并且做了自我反思。 ↩
  4. 按照朱熹的注解,推己及物,其施不穷。(《论语集注》第247页)心,藉此满足你的心理需求。将心比心强调的则是你我的心理承受范围和能力雷同,我岂能让你承受就连我自己都不愿意承受的事物,更不能诉诸强力硬让你承受,以至于让你的心理承受超出负荷。 ↩
  5. 朱熹注曰,几即微。微谏,所谓“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所谓“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劳而不怨,所谓“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论语集注》第117页)宜冒然触犯。即使忧愁,都不应怨恨。何以至此,无非是要考虑自己的意愿是否果真合宜或者正确,而且父母的意见表达本来就未必不正确。(1) 如此说来,家庭氛围趋于开明,父母子女皆可表达各自的意见,以至于可以展开深度商谈,无疑符合儒家的主张。父母若要打造一言堂,那就彻头彻尾趋向于契合法家。 ↩
  6. 据汉唐注疏,无论是良冶之家,还是良弓之家,皆是积世善治之家,其子弟见父兄如何,便能相应学为如何。甚至因数见数习,终成积习。( 汉)郑玄注、( 唐)孔颖达正义:《礼记正义》,吕友仁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447-1448页。显而易见,汉唐注疏尤为强调见字,而见又何尝不是指目光投射。 ↩
  7. 朱熹注曰,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启,谓开其意。发,谓达其辞。物之有四隅者,举一可知其三。反者,还以相证之义。复即再告。欲学者勉于用力,以为受教之地。(《论语集注》第147页) ↩
  8. 朱熹注曰,识即记。默识,谓不言而存诸心。一说,识即知,不言而心解。前说近是。何有于我,言何者能有于我。三者已非圣人之极至,而犹不敢当,则谦而又谦之辞。(《论语集注》第145页)调,要把所见所闻默记在心,努力学习而不厌弃,教人育人而不疲倦。学而不厌的深刻寓意还在于,被教育者需要秉持开放姿态,随时迎接知识涌来;诲人不倦的深刻寓意则还在于,教育者亦需敞开心扉,把自己掌握的知识全不自私地教给被教育者。 (2)落实到陪伴式教育,子女一旦展开了目光投射,那就是通过具体行动破除自我封闭,以便于随时都要借由目光接受眼外世界往心中投影。父母若能时常陪伴,那就是要把一言一行全部交付到子女面前,接受子女通过目光投射予以审视乃至检阅。 ↩
  9. 朱熹注曰,不求诸心,故昏而无得。不习其事,故危而不安。(《论语集注》第96页)射连接起来的内心省察,如果发现昨天的仿效到了今天有所变化,那就需要在践行的过程中继续学习,因而不仅要学而时习之,更要习而时学之,学与习循环往复。事情总是在变化,故此必须要天天时时学习。唯有好好学,好好习,而且天天学,天天习,方能确保昂扬向上,备感愉悦,就此所要表达的正是学习的时间场域或者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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